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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自2015年2月1日起,修改后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修改后的《规定》突破了失业登记的户籍限制,放宽了失业登记条件,规定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法律福音:修改后的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对城乡房屋实行不同标准的产权登记制度和流转制度,这是中国城乡差别中除以户籍二元管理限制迁移外,在立法上对城乡房屋产权实行差别待遇,也是物权“身份”歧视的一种表现。这种房屋产权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不仅造成农村房屋价值低估,交易凝滞,不能通过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进行资源的最优配置,更为严重的是,数十年的城乡房屋二元管理体制所形成的樊篱,严重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从文化底土和生物基因上影响着我们这个民族的复兴。一、物权的城乡歧视我国立法对城市房屋和农村房产实行不同的产权登记制度。城市房屋只要权籍…  相似文献   

3.
易欣 《检察风云》2016,(4):14-15
中国目前要深化的诸项改革中,户籍改革无疑是个焦点。户籍改革的背后是城乡"福利差"。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在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技术处理上,分分钟都可以实现,但是否让新进城落户的农民瞬间或终能享受到城里人的"待遇",却是不容回避的真问题。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举办的户籍改革论坛上,三位专家对户籍改革提出他们的看法与  相似文献   

4.
黄桂琴 《河北法学》2012,(12):163-168
户籍,指的是登记居民户口的册籍。户籍制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所辖人口的出生、死亡、迁徙、婚姻等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并进行相关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通过分析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西欧、美国、俄罗斯、日本的户籍制度,并与我国户籍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阐明户籍制度的理念为身份平等,户籍制度的价值为保护迁徙自由,户籍法律制度具有私法功能。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为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实践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5.
苗宇 《天津检察》2009,(1):26-27
一、犯罪嫌疑人系没有户籍登记的黑户人员的。基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没有户籍的黑户。对于黑户人员,公安机关不能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资料,如果此类人员犯罪,且处于青少年时期,他们的年龄如何认定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查找户籍登记以外的其他书证。首先是医学出生证明,有出生证明的,可以直接认定其年龄;不能提供出生证明的,如果曾经上学,可以查找其学籍资料,看其中是否有反映其年龄的登记材料,找到相应资料后,再结合证人证言,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另外其他书证,如预防接种卡、可以反应其出生日期的满月、周岁照片,也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  相似文献   

6.
宋雪莲 《政府法制》2008,(11):38-39
目前,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户籍改革的事情。据透露,户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  相似文献   

7.
2012年12月18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宁市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即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新的户籍政策规定,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自治区内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南宁市务工经商4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可到该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南宁市居民户口登记. 户口不再有农业非农业之分 新的户籍政策规定,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取消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区分城乡户口的登记方式,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为常住户口;居民户口簿及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户别"栏不再加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者"集体户".  相似文献   

8.
2015年下半年,户籍改革步伐加快。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继续提高户籍人口城市化率;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提出要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12月份,国务院公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劳动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出入境证件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七类便利。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最新的农村土地制度之一。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却并不完善,本文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旨在从法律层面探讨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0.
《法治与社会》2005,(1):4-5
居住和迁徙,是人的两项基本权利。在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曾赋予了中国公民这样的权利,但到1958年,由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全国人大通过的《户籍管理登记条例》,对此进行了改变。户籍,并不是中国的独创,但通过户籍制度给予国民如此多的束缚,在其他国家则并不多见。户籍制度的本质是与计划经济制度一脉相联的。在供给不足而人口众多的中国,户籍制度的出台确实有着行政管理上的必然性和便利,也可以说与计划经济下供给和公共服务提供不足有关。但在限制人口流动的同时,户籍制度也限制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并且进一步加尉了城乡差别。户籍制度承载着它本不该负担的重负,社会福利、教育、住房、职业、医疗等等社会公共资源的享有都与户籍挂钩,由此导致中国社会二元结构格局,已严重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是大势所趋,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有人口的流动和迁徙,中国也要有更加开放的形象。我们有理由相信,公民迁徙自由正在逐步地由理想变为现实,走出“农民生农民、市民生市民”的户籍制“围城”,已为时不远。  相似文献   

11.
中德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预告登记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有着很长历史,这个制度的出现主要是为了防止“一房二卖”或“一房数卖”.所谓“一房二卖”或“一房数卖”,是指在不动产买卖市场中,买房欺瞒卖方,先后把一个不动产卖给两人或两人以上.而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然而,该制度并非我国的原创,它来源于德国,日本等国.在我国,该制度实行的时间很短.而且这个制度在市场中的实践情况,依然不容我们乐观.所以,本文希望通过对中德两国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进行比较,然后从比较中发现我国此制度的不足和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2.
谭启平 《河北法学》2005,23(8):49-54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立法、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权属证书不统一、登记种类不健全、登记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时,应建立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统一规则、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采纳登记要件主义的立法模式,确立登记的公信力,建立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3.
张寒 《法制与社会》2014,(13):244-245
商事登记制度是商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我国,企业是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因此作为企业取得,变更,终止商主体资格的商事登记制度就显得格外重要。然而,我国现行的商事登记制度主要存在着许多弊端,这严重影响到了商事登记制度的良好运作,从而影响到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着重从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立法状况入手,分析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为什么20多年一直提户籍改革却一直没有解决问题?难道真的只是客观困难?户籍改革一直无法深入进行,有很多的主观原因.最直接的主观原因就是.人们错认因果,把全部怨气、全部力量和全部希望都集中于户籍制度这个毛之上,其实没有看到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一整套社会惯例的制度之皮.不用制度去改制度,户籍改革不仅慢,而且依然是个问题.  相似文献   

15.
段伟 《中国司法》2007,(8):52-54
物权登记制度与公证制度的互动关系是新近理论研究的热点。特别是我国《物权法》颁布后,在未来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公证制度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发挥什么样的效力,更为同仁所关注。德、法的不动产法定公证制度能否被我国所直接借鉴,或者它是否仅仅适合生存在德、法国家,而在中国会必然地碰到水土不服的问题,从而不能在中国生长。在中国,昆明在实践着德、法的不动产登记模式。运行近七年以来的昆明不动产登记模式,其发挥的效果如何呢?本文着重从昆明公证的角度来探讨,在中国物权登记制度与公证制度的契合问题。一、昆明不动产登记模式:在质…  相似文献   

16.
沈国琴 《北方法学》2010,4(1):89-95
中国社会团体管理采取的是双重许可制度,包括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制度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制度。对于前者的批判已经形成共识,但是对于后者的反思却尚未开始。社会团体登记中应当包含行政确认的内容,也应当包含行政许可的内容,即从公民行使结社权组成社会团体层面来看,社会团体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从公民行使结社权组成法人型社会团体层面来看,法人型社会团体的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澄清这一概念,重新审视中国的社会团体登记制度,明确从何处改革现有的制度,并提出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同时也有利于我们正视社会团体登记权的边界和限度。  相似文献   

17.
于海涌 《法学》2006,(2):67-74
法国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的制度设计充分维护了契约自由的民法精神,但对交易安全的维护有所不足。不过,通过不动产留置权、解除诉权、不动产特别优先权、强制公示制度、相对效力原则以及登记员责任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在总体上最终实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并基本上维护了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中国的物权立法中,我们不仅要考虑登记对抗主义具有便于统一登记效力、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财产流转等方面的优势,对其制度设计的缺点也不能忽视。在中国目前的法制环境下,优先权制度的缺位将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名义权利人和真正权利人的错位将为交易秩序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我国在物权立法中不宜采用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18.
不动产登记及其审查方式是物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民法(草案)》之《物权法》和王利明教授主持编写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均主张赋予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权力。王利明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还明确提出不动产登记机关应承担实质性审查义务和责任。但是,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草案对此却没有明确规定。本文拟就进一步明确建立不动产登记实质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及实质审查责任的承担谈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9.
不动产登记,即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各种变动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门管理机关所设立的专门登记簿册上予以记载,以确定其权利归属及权利状态并公示于第三人的行为。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法的一项核心内容备受各国重视。改革开放后,我国相继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逐步确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但这些制度很不完善,有关不动产登记的一些特有规则几乎都是空白,远不能适应我国日趋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动产交易的需要。为此,笔者拟应用物权法基本原理,结合国外不动产登记立法和实践经验。通过剖析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一些建设性构想。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没有统一立法、没有统一登记机关、权属证书不统一、登记程序不统一等问题。因此,本文拟从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入手,对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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