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贵州政报》2015,(1):20
<正>黔府函[2014]24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至毕节公路联络线朱昌至东关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至毕节公路联络线朱昌至东关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朱昌、东关、双水3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3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  相似文献   

2.
《贵州政报》2015,(1):21
<正>黔府函[2014]24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海龙、乐理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34年12月26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  相似文献   

3.
《贵州政报》2015,(1):24
<正>黔府函[2014]25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凯里南、大寨、兴仁、丹寨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  相似文献   

4.
<正>黔府函[2014]245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联络线惠水至断杉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联络线惠水至断杉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惠水南、断杉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  相似文献   

5.
<正>黔府函[2014]23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两河口主线收费站,黄板、松桃北、松桃南、苗王城西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6日至2044年12月2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黔府函[2017]189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设置龙家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龙家匝道收费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龙家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7年9月15日起,截止日期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已建成路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5]  相似文献   

7.
正黔府函[2015]30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增设镇远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设镇远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从2015年12月28日起,至2033年12月18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相似文献   

8.
《贵州政报》2015,(1):22
<正>黔府函[2014]249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红枫湖A、红枫湖B、犁倭、齐伯、马场、普翁、织金洞南、织金8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3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  相似文献   

9.
《贵州政报》2015,(1):23
<正>黔府函[2014]25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三穗南、瓦寨、桐林、款场、天柱、高酿、锦屏、敦寨、新化9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  相似文献   

10.
正黔府函[2016]31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开阳至黔西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6]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开阳至黔西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温泉、流长、鹿窝、九庄、六桶、太来、协和、黔西东共8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1.
正黔府函[2018]13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增设茶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1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茶店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茶店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起,截止日期按《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2]230号)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黔府函[2014]24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荔波东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  相似文献   

13.
正黔府函[2016]315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6]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泮水西、金沙南、中建、中坪、永粲共5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4.
正黔府函[2017]18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设置大磏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大磏主线收费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大磏主线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7年9月15日起,截止日期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道真  相似文献   

15.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5]26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巷口经鸭溪至三合一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巷口经鸭溪至三合一级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巷口南、石板2个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巷口经鸭溪至三合一级公路收费期限25年,自2015年11月18日起,至2040年11月17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15,(1):22-23
<正>黔府函[2014]250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六盘水至六枝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六盘水至六枝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滥坝、陡箐、新场、岩脚、六枝西5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  相似文献   

17.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8]94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增设贵州铝城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贵州铝城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  相似文献   

18.
正黔府函[2016]14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贵黔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6]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白云新区、百花湖、麦格、王庄、卫城、东风湖、新仁、大海子、黔西坪子共9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9.
<正>黔府函[2015]22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毕节东、毕节北、燕子口、林口匝道收费站及生机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20年,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35年9月30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相似文献   

20.
正黔府函[2018]159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德江至务川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1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德江至务川高速公路楠杆至喻家湾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楠木王、丰乐、务川南3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德江至务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从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38年10月25日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