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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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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观主义与中国刑法关系论纲--认真对待刑法主观主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主观主义作为西方刑法学说史上的重要思想,在我国刑法学界的地位却是尴尬的———刑法主观主义往往是作为被批判的对象,其本身所存在的合理内核却被人们所忽视。然而,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国刑事立法的发展以及中国刑法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等都与刑法主观主义存在密切的联系,刑法主观主义的合理性不容抹杀,学界需要认真对待刑法主观主义。  相似文献   

2.
重视人内心的儒家化法律传统,重教化轻报应德主刑辅的法理念,以及重视国家轻视个人的义务本位的法权观,是形成我国刑法主观主义的法律文化根源。现今刑法学界所说的刑法主观主义,是传统刑法文化与主观主义之合体。刑法主观主义在当下体现为对主观罪过过于依赖、对人身危险性过于关注,以及犯罪特殊形态认定中的主观倾向。刑法主观主义对我国刑事法治具有重大危害,它导致定罪量刑随意出入人罪,使得刑事规则主义的生成颇为困难,并且冲淡了客观行为的定型意义,由此出现了一些影响极坏的冤假错案。要想减少并消除刑法主观主义的危害,必须把与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相融合的主观主义逐出刑法领域,取而代之的应是刑法客观主义。  相似文献   

3.
彭波 《法制与社会》2012,(17):16+20
作为刑法史上的两大主流理论体系,刑法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论争已久,但在新时代的背下,随着刑法研究方法、研究理念的转换,两种理论体系逐渐相互吸纳与融合,我国目前的刑法理论受客观主义思想影响甚重,忽略了对主观主义理论的研究,存在不合理之处。随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发展,比较其他各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动向,应当重新审视主观主义的理论地位。  相似文献   

4.
主观主义与我国刑法具体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观主义作为西方刑法发展史上的重要思想,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本文重点论述了主观主义与我国刑法重要制度如正当防卫、犯罪未遂以及共同犯罪的联系,最后文章建议在中国刑法中应正确界定主观主义的地位.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学界对刑法主观主义多报以偏见,认为其违背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否定罪刑法定原则和构成要件理论,并且认为刑法主观主义加重了刑罚,是对人权的践踏.本文就是通过破除这些偏见来引起学界对主观主义的重新审视,以期吸收和借鉴主观主义的合理内涵,更加完善我国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6.
与学派之争无关的主客观争议,有必要从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予以剥离。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其意义可分为两个维度。第一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涉及刑罚对象的争论,即刑罚的对象究竟是对法益的侵害还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第二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乃是在不法论意义上而言,即不法的成立是根据行为的客观面或是行为人的主观意思进行判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在我国刑法学中尚未真正展开,双方的论争缺乏针对性,且在概念的指涉与运用上充满混乱。就我国刑法的立场问题而言,有必要根据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的不同维度进行立场选择。在第一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应采客观主义;在第二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应采受客观主义严格约束的主观论,即一种以法益侵害为基础的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  相似文献   

7.
主客观统一是刑法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而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却颇为混乱。本文从理论层面对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基本概念、框架结构及矛盾关系进行分析、探讨。笔者认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对立.是近代刑法理论发展的主要线索.同时也是当代刑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刑法中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分歧,作为不同的思维方式.表露出犯罪与刑罚关系的内在矛盾.而作为两种互为补充的基本理论,则共同揭示了刑罚的社会功能。文章指出.刑法中的主客观统一,聚焦于刑事责任的基础如何确定。而刑罚预防与惩罚的功能.则服务于刑法的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8.
非法证据排除属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交叉的问题,结合刑法学的思考,研究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可能会有新的收获。对于非法证据排除,从诉讼法的角度制定操作标准是重要的,但刑法基本立场从主观主义向客观主义的转变也至关重要。本文对刑法主观主义对取证工作的消极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刑法客观主义与非法证据排除之间的内在关联性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9.
西方刑法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分别以抽象人本质观和实证人本质观为其哲学基础。在刑法体系上 ,客观主义是行为与行为人和罪与责抽象统一的“罪———刑”体系 ,主观主义是行为与行为人和罪与责主客观分裂的“罪———责———刑”体系。两大学派理论上的唯心主义片面人本质观决定了西方刑法体系上犯罪与责任不能真正统一的深层结构矛盾。  相似文献   

10.
新刑法与客观主义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明楷 《法学研究》1997,(6):93-105
新刑法与客观主义张明楷一、序说: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区别刑法理论上存在旧派与新派之争,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者在犯罪论方面表现为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对立,也是不言而喻的现象。客观主义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表现在外部的犯罪人的行为及其实害。因为犯罪是对...  相似文献   

11.
刑法主观主义与中国刑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刑法主观主义与中国当代刑法理论翻开历史画卷 ,不难发现这样一个朴素的真理———人类社会自从建立刑事法律制度以来 ,对犯罪者科以刑事责任 ,一般都是通过刑罚的力量来实现的 ,“然而科人以刑责 ,何以能实现正义 ,亦即刑事责任之理论根据如何 ,是乃刑法思想之根本问题 ,每因时代不同而异其见解。”①一般认为 ,在刑事责任之理论根据问题上 ,西方刑法学说史上最经典的对立是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近代学派之间的论战 ,两派争论很大程度上就是主观主义 (又称行为人主义 )与客观主义 (又称行为主义 )的对立。② 客观主义学派和主观主义学派…  相似文献   

12.
齐文远  周详 《法学研究》2002,(3):100-110
“主客观相统一”是我国刑法中的基础性原则 ,而传统刑法理论对该原则的理解有失偏颇。事实上 ,这一原则是矛盾的统一体 ,是现代各国刑法的共有基础 ,与国外刑法理论中的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并不是必然对立的  相似文献   

13.
刑法人格主义的思想发源于刑法主观主义阵营,经过刑法客观主义阵营的批判与吸收,在当代演化成人格刑法学等理论成果。并成为折衷主义的重要产物。发展中的刑法人格主义应当遵循法治的基本精神,谨慎地对待人身危险性问题,决不能抛弃行为这一基本概念而陷入主观主义的危险境地。西方国家将人格因素渗透到刑事立法的事实,暗合了我国刑法学理论的发展趋势,有必要科学地对待人格因素在定罪机制中作用的发挥,并在量刑和行刑过程中及时推广人格调查制度和人格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4.
刑法人格主义的检讨与革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人格主义的思想发源于刑法主观主义阵营,经过刑法客观主义阵营的批判与吸收,在当代演化成人格刑法学等理论成果,并成为折衷主义的重要产物。发展中的刑法人格主义应当遵循法治的基本精神,谨慎地对待人身危险性问题,决不能抛弃行为这一基本概念而陷入主观主义的危险境地。西方国家将人格因素渗透到刑事立法的事实,暗合了我国刑法学理论的发展趋势,有必要科学地对待人格因素在定罪机制中发挥的作用,并在量刑和行刑过程中及时推广人格调查制度和人格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5.
周璐璐 《江淮法治》2008,(10):54-55
在刑法理论的两大派系之争中有很多冲突和矛盾。但是每个理论都有其存在的根据与合理性。在主观主义普遍发达的德国刑法中出现了间接实行犯的概念.之后关于间接正犯的争论就一直延续下来。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监狱法与我国刑法在立法精神上不相一致,具体表现为前者宽仁,后者严厉;前者基于主观主义立场,后者基于客观主义立场。这种立法精神上的不一致,不是刑事立法的理想状态,也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问题。有必要注意并研究此一问题。推动监狱法精神与刑法精神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董邦俊 《现代法学》2015,(1):118-129
刑法解释的立场指导着刑法解释的方向,是刑法解释的最基本问题。客观主义解释主张从"法的本意"来解释刑法,而主观主义立场主张从"立法者原意"来解释刑法。因此"法的本意"的来源、存在基础以及其解释效果是应当为各界所关注的。从认知规律看,立法者的立法过程和解释者的解释过程都离不开理性的认识,在质疑"立法者原意"理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解释者对于"法的本意"探讨的理性。从表意学角度出发,解读立法者的原意、立法者的表意和法律文本的文义之间的关系,立法者的原意是三者中核心和本质的部分,是表达的出发点和依据。在刑法解释过程中,解释对象和解释者之间的融合是解释的一种必然现象,但这绝不是解释的一种应然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这种现象的存在才要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制约。在摒弃"立法者原意"的情况下,客观主义解释的立场是主观化的,而主观主义解释的立场是客观化的。所以,在刑法解释中应该遵循主观主义解释立场。  相似文献   

18.
人格刑法学:以犯罪论体系为视角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是存在对立的,这主要表现为一元的犯罪论体系与二元的犯罪论体系之间的对立。以北京大学张文教授为代表的人格刑法学是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互相融合的人格刑法学,其崛起可谓是侧重于主观主义与行为人主义的刑法学在我国的再生,对此应当予以高度的关注。但是,人格刑法学的观点是否具有刑事政策上的可接受性和司法上的可操作性仍有待未来进一步研究。现今,人格刑法学只是一种美好的构想。  相似文献   

19.
实质刑法解释合理实现的程序性论证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解释是研究中国刑事法治形成的重要题域。以程序与议论为双轨的实质刑法解释论是超越主观主义解释论与客观主义解释论之争的第三条道路,它通过程序与议论、对话与论证在交谈意义的合理性上来实现刑法价值判断的客观性。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刑法解释主体的地位,废除《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取消法官错案追究制,建立判决书说理制度,都是围绕如何构造一个平等、自由、不受强制的议论场域而设计的程序规则,以保障实质刑法解释的合理实现。  相似文献   

20.
转变与革新:论少年刑法的基本立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姚建龙 《现代法学》2006,28(1):167-176
少年刑法脱胎于传统刑法,而为刑事特别法的一种。它对传统刑法有着诸多革新之处,这种革新可以概括为以下五大立场性转变: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从社会防卫到儿童最大利益、从客观主义到主观主义、从报应刑论到教育刑论、从刑法一般化到刑法个别化。少年刑法的基本立场展现的是少年刑法的特别品质,这种特别品质往往表现为一种普通刑法的例外。但是,随着刑法的进化,这种例外往往呈现出走向一般,推广于传统刑法之中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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