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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在当前的网络法律制度研究之中,基于理论和现实发展的双重诉求,网络法律的法理学研究显得分外迫切而必要。本文提出"网络法理学"的概念,并构建网络法理学的研究体系,为网络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切实的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2.
程乃胜 《河北法学》2006,24(12):2-10
庞德的<法理学>(第1卷)主要研究了什么是"法理学".在体系内,他阐述了"法律"、"法律研究的目的"、"法学研究的方法"、"社会学法学体系"等内容,对我国的法理学体系的构建和中国法理学的发展,特别是对于解决法理学与法律实践的脱节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香港基本法是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部基本法律。作为基本法律,它在制定、内容、结构、解释和效力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特点。香港基本法对当代中国法制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它在当代中国法制的立法制度、渊源制度、法律体系、司法制度、法律适用制度等方面都产生了一些重要的发展变化。不仅如此,香港基本法的实施既对中国法理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为中国法理学提供了发展和创新的机遇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学》2019,(1):3-17
本文是继吕世伦和文正邦两位教授出版的《法哲学》专著之后又一法哲学的体系和基本范畴。包括:法的唯物认识论;法的辩证方法论;法的科学发展观,共二十二个范畴(即章)。截至目前,这是国内外一个全新的法哲学体系和基本范畴,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在法、法律制度、法律思想中的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辨证法问题。这个体系和范畴同目前国内公认的法理学体系和范畴完全区分开来,并坚信法哲学将同法理学、经济分析法学、法社会学等成为法学体系中的理论法学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5.
关于法学方法论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是对法学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诠释。作者认为 ,法学方法论是一种具有实践功能性的、体现学术立场、哲学假定的有关法学方法的研究程序与科学叙述。从内容体系上说 ,法学方法论包括基本理念、具体内容、法律解释方法等主要方面。对于法理学研究来说 ,法学方法论构成法学理论的硬核 ,有助于法理学研究的深化 ,并且作为法理学的必备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6.
经济法学是本世纪兴起的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经济法理论研究需要以法理学基本原理作指导,同时它又丰富、发展和检验着法理学的理论。法理学是各种法律现象内在的普遍和基本的规律的理论概括。法是发展变化的,法理学也必然要发展、更新。特別是当法的体系分立出新的部门法时,法理学往往得到较大发展。  相似文献   

7.
<正> 制度法理学或制度法理论(Institutional Theory of Law)是以超越传统的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为特征的法学流派。它的出现和发展改变了西方法学流派的格局,推动了法理学研究的深入和扩展。它在法理学的许多基本问题上都有创新和贡献,特别是在法学认识一方法论和法的本体论方面的创新引人注目。  相似文献   

8.
<正>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始,由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德国法、法国法等欧陆国家的法律制度及法学研究信息在我国的广泛传播,使得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体系的形成基础、我国现代法治基本理念尤其是现代私法制度规则与罗马法之间建立了千丝万缕的关系。罗马法中所强调的"法是善良和公众的艺术"、1"法律应当为人而立"2等法治理念,罗马法中所确立的法典化及人法、物法、诉讼法的"法之三分结构"3等立法技术、罗马法中所倡导的尊重法学家的立法编纂之核心地位的立法传统,不仅已经成为欧  相似文献   

9.
试论中国公法崛起的法理学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公法的崛起”必然引起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以及整个理论体系的拓展和深化与更新———即应否将 (衍生于“权利”这一法理学基石范畴的 )“权力”也作为法理学的基本范畴纳入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 ,并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以予以有效的法律规制 ,从而建构起以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权利———权力关系为基本构架的法理学范畴逻辑体系 ,并拓展为既适用于私法又适用于公法的法理学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0.
港澳基本法是一个崭新的法律现象,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港澳基本法是真正体现"一国两制"的构想,是独特的全国性的基本法律,是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最高法典,是我国宪法在香港和澳门特区适用的中介.本文从法的性质、法的更替、法的体系、法的制定、法的渊源、法的解释、法的适用和司法体系等方面,具体分析香港和澳门基本法对当代法理学发展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1.
巢容华  李艳华 《法制与社会》2014,(3):221-222,224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学中存在着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严重脱节的现象。法理学教学在整个法学教学体系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其他部门法教学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两者的结合更加重要。正确对待两者的关系,对法理学教学特别是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重要意义。从学科的性质来说,法理学的理论性较强,法学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特点使得法理学教学不可能脱离部门法而发展,因而在法理学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就需要在教学理念、目的和教学方法上进行相应的调整。本项目旨在研究法理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并以部门法为视角提高法理学教学水平,注重在法理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相似文献   

12.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在基础知识领域的互通交融印证了经济法法理学命题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部门法哲理化思潮的涌现与经济法的时代转型为开展经济法法理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建构经济法法理学体系,首先需要探寻经济法部门的存在基础。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则需要以调整对象问题的探索为视点,着力从经济法的法律关系理论出发,以"主体—行为—责任"范式框架为基本路径,完成经济法的部门法理学建构。考察经济法之存在基础与经济法法理学命题之间的内在关联可以看出,未来的经济法法理学研究,正在由宏大叙事向微观论证转变,由追求体系独特性向探索哲理化之路靠拢。  相似文献   

13.
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律性制度.目前学界认为,公民因信访所受有之利益并非源自其应有权利,而是一种非法律上之合法利益,即反射利益.从考察信访制度及其规范目的之历史演变、比较研究世界其他国家类似制度,特别是日本的"苦情处理"制度入手,对信访权的法律属性及其在法秩序体系中的定位从法理学的角度作了全新的阐释.  相似文献   

14.
中国法理学三十年创新的回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改革开放30年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法理学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法学领域的普遍性和根本性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与广泛的交流,并在法的本质属性、法律原则、治国的理论与方略、人权的原理与保障、法理学研究范式、法理学研究方法、法理学学科、法理学理念等方面取得了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重大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5.
行政不作为略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研究行政不作为的意义(一)理论意义法律行为是基本法学范畴和基本法律制度之一,包括犯罪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行政行为、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但在我国,法律行为理论却相当贫乏,长期得不¥峨理学的关注,并往往把法律行为当作“民事法律行为”的简称,“部门法学对各法律行为的研究始终缺乏法理学的支持或指导。直到90年代,张文显在(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一书中,才对法律行为作了专章研究。作为法律行为之一种的不作为,在法理学上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部门法学通过对各自领域的不作为的研究,将大大促进对不作为的法理学概括…  相似文献   

16.
论哲学化的法理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理学名称经历了从部门哲学、法哲学、法律哲学、法理学到哲学的法理学的演变过程;法理学学术问题有描述性问题、规范性问题和哲学问题三种基本类型;研究法的哲学问题的法理学实际上就是法的世界观的学问,具有人的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特征;在当今时代研究法理学哲学问题的最好途径和最好方法是对历史中的法理学进行理解和解释。  相似文献   

17.
哈特是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其创立的以法律规则论为核心的实证主义法学在法理学界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我国法理学界多是基于民法法系制定法传统去研究哈特法理学,忽视了哈特法理学诞生的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的背景,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误读了哈特的学说。哈特的法律规则论实际上是对普通法产生、发展、运作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得到的产物,其"规则"概念所指向的对象迥异于民法法系中"法律规则"这一概念所指向的对象,而是指普通法的法律发现和法律论证过程。厘清哈特学说的真正对象,才有可能恰当地理解哈特的学说。  相似文献   

18.
法理学的定义与意义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理学是一个运用哲学方法研究法律基本问题的学术门类 ,与法律哲学或法哲学含义相同 ,都是探讨法律的一般性问题的学科。与其他法学门类相比较 ,法理学的对象超越了实在法规范 ,甚至更多地以相关法律思想和学说为研究的直接对象 ,从中获得思考现实法律问题的精神养料 ,目的是建构和探索法律的理论问题。因此 ,法理学的意义主要在于开启心智、启蒙思想 ,提高法律职业者的理论思维能力。  相似文献   

19.
雷磊 《中国法学》2023,(1):65-84
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为特征的新科技时代,不仅给法律领域带来技术问题和法教义层面的问题,也对法理学知识体系,尤其是法学基本范畴形成挑战。对于这种挑战,大体有三种回应方式:部分基本范畴的独立范畴地位将被完全放弃(如“法律关系客体”“法律部门”),部分基本范畴的既有理解将得到彻底或部分重构(如“法律行为”“法律权利”),但也有部分基本范畴在新条件下应该得到坚定辩护乃至更好捍卫(如“法律责任”“法律主体”)。至于“法律”这一根本范畴是否需要重构,则仍无定论,有待未来通过充分的价值论辩来形成重叠共识。新科技时代并没有“肇生”全新的法理学问题,只是提供了“激扰”法理学知识体系、促使对既有理解进行反思的新语境。唯有对上述挑战作出及时有效的法理学回应,才能抓住中国法学自主性发展的新机遇。  相似文献   

20.
制度法理学或制度法理论 ( InstitutionalTheory of Law)是继传统的自然法学派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之后 ,出现的又一个重要的西方法哲学流派。这个学派在许多法理学基本问题上有所创新 ,其中最突出的贡献是在法学方法论和本体论领域中倡导了法律解释学。深入研究和探讨这个问题 ,对今天中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制度法理学释义制度法理学是在 2 0世纪 60年代末到 80年代创立的 ,其创始人为英国法学家尼尔 .迈考密克和奥地利法学家奥塔·魏因伯格。魏因伯格在1 969年发表了一篇哲学论文题为《作为思想和作为现实的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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