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但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和适法的差异性,司法机关对非法证据的认定和排除依然遭遇不少现实困惑。司法机关应通过完善司法解释、完善司法判例制度以进一步明确"等非法方法"的内涵外延,细化非法实物证据的构成要件,明确诱惑侦查获取证据的合法性标准,准确区分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以解除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证据认定的困惑。  相似文献   

2.
张旭东  刘秀玲 《前沿》2003,(4):111-113
电子证据是伴随着现代商品交易和电子技术的发展而走向司法殿堂的。由于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复合性等特征 ,其在识别和认证上与传统证据有很大不同。电子证据能够证明主要案件事实或法律要件事实 ,具有一定的证据资格与证明力。为了消除司法实践中的电子证据障碍 ,一些国家、组织和个体通过立法、司法、判例和理论研究等方式作出了积极的回应。随着电子证据在司法证明历史舞台上地位的确立 ,人们必将从“物证”时代走入另一个新的司法证明时代———电子证据时代  相似文献   

3.
冯晶  产佳 《前沿》2006,(7):140-141
在现代司法活动中,间接证据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作用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由于传统办案习惯和“人证情结”的影响,司法工作人员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它的作用。我们从逻辑学的角度重新认识间接证据的本质,分析其在刑事推理中的具体运用,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使用间接证据。  相似文献   

4.
根据"经权之法",立法者在制定和司法者在适用电子证据规则时,一方面应当遵循现代诉讼证明的"经",主要是"实现真实"和遵循"证据裁判原则"等;另一方面电子证据的特点决定其应当适用相应的新规则而不同于其他种类证据的规则,对其证据能力有无和证明力大小的质证和判断须运用相应的新方法。  相似文献   

5.
司法鉴定是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司法活动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物质、文件、痕迹等进行检验鉴定的一种司法技术活动。由于司法鉴定是对作为司法证据的物品、物质作出的科学、准确的鉴定,其鉴定结果最有说服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司法裁判,因此,司法鉴定是司法活动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司法活动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司法鉴定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己严重阻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我们应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尽快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解决,改变目前的混乱局面。 一、司法鉴定…  相似文献   

6.
区块链技术与电子证据的融合正成为科技创新的趋势.本文通过对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发现区块链证据司法适用仍然存在着裁判文书说理匮乏、"区块链+公证"的电子证据应用频率低、区块链证据采纳标准不统一的困境.鉴此,我国区块链技术的司法适用应当作如下改革:建立区块链电子证据"技术自证"的司法推定规则;构建区块链电子证据"上链前后"的双阶鉴真规则;完善区块链电子证据"虚实印证"的证据补强规则.  相似文献   

7.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科学证据在司法裁判中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科学证据的采信,执法和司法部门很少质疑或进行审查,一般都会直接接受并作为裁判依据。针对司法实践中对科学证据存在盲目迷信,缺乏对其科学可靠性等实质内容进行审查的现象,我们应当全面审视科学证据在法庭诉讼中的证明力问题,建立对科学证据的采信标准,审慎地运用科学证据。  相似文献   

8.
证据制度历来被比作刑事诉讼的脊梁,是诉讼活动的基础、是全部司法活动的核心和灵魂。但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导致了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证据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证据法学不仅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学科,而且对保障人权也至关重要。因此,对我国证据制度改革问题进行认真探索研究,对完善证据立法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文章从介绍证据立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入手,对完善证据立法的意义、构建模式、现行立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在参考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是海峡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中难解的困局。两岸不同的证据制度和证据规则反映了对刑罚权程序正当性的不同认识,这种差异日益影响到两岸司法互助的效果。法律程序的"演示性"功能能够提升司法互助证据的公信力与证明力。海峡两岸应互信合作,借鉴与其他法域司法协助的成功经验,尽早细化《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证据条款,使证据的取得与转换具有可视性和操作性,提升司法互助的成效。  相似文献   

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以及适用模式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从总体上可以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以及通过非法证据所获得证据,即"毒树之果"。《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从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角度规定了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及其操作程序,没有规定对实物证据的排除,也没有提及"毒树之果"。非法证据排除规的宗旨并不是为了防止司法误判,而是为了抑制官员滥用权力侵犯人权。作为一项程序性制裁手段和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为达到抑制警察非法滥用职权的行为和保护民众不受非法侵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不能仅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11.
对于特定证据具体性质的分析和认识,是确立合理的证据规则,规范提取和运用证据的司法活动的前提。从当前证据法学的研究范式考察,已经出现了由自足的法律规则治理向交叉性跨学科方法的转向。文章选取社会学经典理论——场域理论,作为分析刑事言词证据自身形成的及提取活动的"危险性"的理论工具,以期为借助经验常识进行现象化分析的证据法学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也为司法实践中规避和解决刑事言词证据"危险性"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2.
<正> 司法鉴定在现代诉讼活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己作为公正性要求和中立性价值被法学界、司法实践所关注。为此,如何顺应现代诉讼制度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确立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体制,是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关键。一、现行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司法鉴定工作在侦查、审判工作中,为处理各类案件提供线索、收集证据、审查核实证据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司法活动必须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我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开展一系列制度性改革,其中"和谐司法"、"认罪认罚从宽"、"恢复性司法"等缓和性司法理念与制度正在全面铺开。某些缓和性刑事政策需要被追诉方的品格加以佐证支撑,以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度量。因此了解和审查被追诉方品格因素就显得很关键。品格证据可以对被告人刑事责任承担产生较大影响。故研究品格证据,可在理论上界定品格证据含义特征,探究域外规则发展路径,归纳我国建立该规则的可行建议,完善我国证据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4.
电子证据规则作为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司法审判中发挥着采纳有证据能力的电子证据、排除与案件无关的电子证据和制约法官审判权的功能。电子证据规则是否完备对诉讼过程会产生直接影响,并体现在诉讼裁判之中。电子证据规则的价值能否体现于司法实践,是衡量一个国家证据立法水平的指标之一。如何借鉴发达国家的证据规则,并在我国建立完备的电子证据规则体系,不仅对健全我国的证据制度意义深远,而且对保障审判公正和提高审判效率也会起到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哲学诠释学"存在"、"理解"、"语言"三位一体的视域蕴涵了改变语用学研究格局的语言适应理论.对语言适应理论的哲学诠释学解读可以进一步揭示出,语言工具论有其深刻局限性;语境的无限性在于人类世界经验的语言性;语言适应本质上是视域融合;语言具有实践性.语言适应理论自身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应从哲学诠释学中寻求理论养分与思路.  相似文献   

16.
"私人日记"属于作者核心隐私的范畴,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案发前所写的"私人日记"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私人日记"作为刑事诉讼证据具有特质,体现了隐私权与认证权之间的博弈和较量,二者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找到了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最佳平衡点。为了更好地在司法实践中对"私人日记"这一特殊的证据进行裁判说理,审判人员应精准地提取"私人日记"中的核心证据,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核心隐私权,全面提升"私人日记"证据说理能力。  相似文献   

17.
证据是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核心灵魂。完善两岸刑事调查取证方面的制度是推动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点。由于两岸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权益保障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两岸在依据司法互助协议调查取证程序及其适用存在诸多冲突。该文通过对两岸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为两岸在依据司法互助协议调查取得的证据能够得以明确适用,体现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协议的实质性价值。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未经对方同意而录制的视听资料能否作为定案的证据,存在不同的认识。文章认为,这种视听资料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可作为一种证据来源进行使用。即对此证据来源先进行核实,再将核实材料作为定案的证据。这样既不违背证据的合法性原则,又不违背实事求是的司法原则。  相似文献   

19.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发源于英美,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时予以吸收,作为"证据确实、充分"的补充,具有突破性的意义。"排除合理怀疑"的概念一直存在着争议,如何解释并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这一证明标准,是证据法学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为保障"排除合理怀疑"的有效运用,在实践中需要建立配套制度和诉讼规则。  相似文献   

20.
"毒树之果"规则最先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的形式予以确认,后逐渐为越来越多的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并采纳。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毒树之果"规则,但是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获得证据的情形,如果不加以排除,则会导致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被架空。通过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国具有设置"毒树之果"规则的立法基础;通过实证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复供述"是"毒树之果"规则的实际运用。对此,我国应当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毒树之果"的运用方式,采用相对排除,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在程序上,我国应将庭前会议的审查范围扩大至对证据可采性的实质性审查。并最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予以确认并引领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