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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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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实证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房地产登记模式,仍应采取权利登记模式,同时可以吸取契约登记制度的一些优点;登记机关的设立一般以市为基础;在立法上,应明确区分土地权利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在实务中,有必要引入房地产登记专业代理人制度,同时确立登记机关和专业代理人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2.
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惠 《政法学刊》2006,23(3):38-41
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原则上应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应承认未完成登记的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我国现行抵押登记制度的具体实施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应统一房地产登记机关,简化登记程序,同时在延长登记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和增加登记请求权的内容两方面完善不动产抵押登记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研究   总被引:66,自引:1,他引:65  
我国物权登记立法应确立登记行为私法观念 ,建立统一、独立、以服务于交易安全为任务的登记机关、登记赔偿制度、异议登记制度等 ;确立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基础上的实质审议主义 ,公开登记薄以确立公示与公信原则 ;确立嘱托登记、宣告登记、公有物登记、区分建筑物登记、预告登记等登记种类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解释(一)》第1条就不动产纠纷处理机制问题的规定值得特别关注,其本身隐含了一个关于不动产登记及其纠纷性质的重大认识决断,即作为行政行为对待并纳入行政诉讼处理。多年来,有关不动产登记性质以及相关纠纷机制问题,主要观点有民事行为与民事诉讼说、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说、民行区分说、行民合一说四种。四种学说关于不动产登记性质的分析,存在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就是基本上都是在“一体两面”的意义上展开的,但是这种思维架构其实存在某种重大缺憾。因为,就不动产登记体系来看,登记机关相关的登记活动,真实的结构其实是“两体两面”,自近代法以来,不动产登记从宏观上的整体结构来说,本身存在管理登记和权利登记的区分,登记机关自身存在主体功能的可区分性,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登记事项、不同的登记程序中承担不同的主体身份和职责。我国相关理论研究应当与时俱进地清晰化,在正确认识不动产登记转型带来的登记区分意义上,正视不动产权利登记具有的民事行为性质以及应纳入民事诉讼的机制抉择。  相似文献   

5.
房地产抵押登记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当事人以抵押人依法取得的房地产设定抵押后,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在房地产权证上所作的记载。本文从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层面探讨了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6.
谭启平 《河北法学》2005,23(8):49-54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立法、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权属证书不统一、登记种类不健全、登记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时,应建立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统一规则、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采纳登记要件主义的立法模式,确立登记的公信力,建立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7.
版权自愿登记一直存在于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凡实行版权登记的国家和地区,均采取统一登记机构的做法,以提高登记的效率、发挥登记应有的作用。我国的版权登记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认可和重视,但是,除了软件采取全国统一机关登记的做法外,其他各类作品在登记机关上存在着双重、多元与混乱的局面,严重限制了登记的作用,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我国版权登记应尽快通过建立统一的登记机关,实现包括登记程序、编号、证书以及信息查询系统等在内的登记体制全面统一。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错误登记发生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并应当结合国家拨款与建立赔偿基金的方式,同时由登记机关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香港房地产登记制度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他们注重登记制度历史发展的连续性,查阅服务全面且方便,积极探索登记制度的改革,登记机构的设置注重服务功能,财政安排具有强烈的激励性,法律责任明确、责任财产清晰。我国大陆应当分析借鉴这些经验,从而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发挥不动产登记机关在经济发展和维护权利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一般动产与特殊动产的区分是法律上的问题,而不是事实上的问题,其主要的区分标准有两个,一是是否有专业的登记管理机关,二是所有权变动的公信力产生方式。以此为标准,车辆、航空器、船舶等属于特殊动产,而企业的生产设备、产品等属于一般动产。在《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登记机关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进行的登记只是市场主体的一般动产的抵押登记,特别是由一般动产组成财团抵押时,其范围须明确界定;登记效力也需要明确。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囚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适并没有具体说明申请程序,责任性质和对损害赔偿的责任标准。就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的意见。登记机关如果登记错误,登记的权利状态不符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所请求的状态。审查的准则包括正式审查的立法和实质性审查。对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应取决于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行为因素,此赔偿责任的标准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介绍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行为性质、内容及引发的后果,阐明在房地产经济成熟的今天,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行为越发表现的局限性以及对该行为之修缮意见。  相似文献   

13.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屋登记办法》等对不动产登记中,应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登记还是单方申请登记的情况进行了区分,但由于对立法文字之下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体系缺乏系统化的认知,导致无论是公证机构还是登记机关,在实践中时常滥用"共同申请"之规范,给当事人造成不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9,自引:1,他引:28  
我国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其表现为不动产登记机关呈分散状态 ,且对登记机关无责任约束、登记官员素质低、收费高等重大缺陷。结合我国目前实际 ,应当以原土地登记部门为基础 ,在土地管理部门内部建立起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登记局 ,配备同质化的登记官员 ,严格登记机关的责任。我国还应建立不动产资料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5.
李强 《法制与社会》2010,(20):42-43
本文针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民事执行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民事执行中适用的构想:建议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出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对象,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民事执行的衔接;明确不动产登记机关协助执行义务的内容,明确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职权与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公司登记机关在公司登记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国家选择何机关作为公司登记机关,以及如何构造该机关的内部体系,应当遵循统一、权威、方便、服务和专业化等原则。从世界范围看,关于公司登记机关之选择与设置主要有三种模式,即行政机关主管模式、法院主管模式和商会主管模式,我国应坚持行政机关主管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公司登记机关,但必须重新构建其内部体系,要实现的目标是保持公司登记机关体系的独立性,淡化其行政色彩,凸显其公共服务功能。  相似文献   

17.
明确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一直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本文试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的界定入手,提出将来有关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立法可从统一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机制和建立登记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对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8.
公司登记机关职责之划分是关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研究乃至整个公司登记法律制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现行公司登记机关职责之划分存在诸多问题,值得反思。从职责范围看,应当根据公司登记制度的公共服务功能定位来界定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的职责范围;从登记管辖看,应当根据属地管辖、方便和登记在先等原则重新划定我国公司登记机关体系内部的职责分工,主要是废止国家级登记机关具体的登记管辖分工,在地方统一以省级登记机关的名义进行登记。关于登记机关的登记审查职责,对于受理审查,应当执行形式审查原则进行界定;对于登记审核,应当执行实质审查原则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19.
瑕疵公司登记是指登记当事人或登记辅助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程序或条件进行的公司登记。因登记机关所致的瑕疵公司登记,往往会给登记申请人和交易第三人造成损害,此时登记机关应当对登记申请人或交易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责任属于国家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执行限制赔偿的原则以确定其具体赔偿范围和数额。  相似文献   

20.
谢艺 《法制与社会》2013,(18):262-263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市场经济带来的大量房地产交易、变更登记的掩护下,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的一些漏洞,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骗取房地产登记,从中攫取大量非法利益,因此导致骗取房地产登记犯罪案件也与日俱增,不仅造成了房地产业主的财产损失,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如何防范骗取房地产登记犯罪行为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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