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2.
3.
<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近年,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践行立法为民,聚焦本地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紧扣群众关心热点“量体裁衣”,以立良法、管用的法、行得通的法为目标,立足“小切口”、书写“大文章”,先后出台《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等十余部地方性法规,充分凸显地方立法特色、有效节约立法成本,服务地方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以“小而精”的“小切口”致力于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逐步探索出一条“小切口”立法的鹤壁实践之路。 相似文献
4.
<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小切口”立法是地方人大不断丰富立法形式、增强立法实效的有益探索,是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的重要形式。 相似文献
5.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系统地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和应有之义,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近年,鹤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以“小切口”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关切,以“小快灵”的创新方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符合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有效、管用的要求与期待,为地方立法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实践和探索。 相似文献
6.
"大""小"立法理论为我们理解区域地方立法协调提供了很好的分析框架。区域地方立法协调包括"关于立法的协调"和"根据立法的协调",最终目的都在于为区域发展与治理提供法制保障。"大立法"思维下的区域地方立法协调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困境,例如协调的内容和方式尚无定论、协调的实然动力不足等。造成困境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对区域地方立法协调有着不切实际的功能期待,忽视发展逻辑与立法逻辑的差别,以及不注重与"小立法"之间的衔接等。对此,地方政府及立法者应当承认立法功能的有限性,寻求构建一种开放式的地方立法协调模式。 相似文献
7.
8.
正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提到,2018年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时,探索"小切口"立法,不再分章节,内容简洁明确,便于理解和执行。"小切口"立法一经提出,便引发社会的关注。这一做法也为设区的市立法探索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启示。自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通过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设区的市就面临着如何立法、如何立务实管用的法的问题。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立法权在设区的市得到了普遍行使,出台了一批切合地方实际的法规,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改革发展于法有据作出了积极有益的 相似文献
9.
10.
11.
正地方立法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作风扎实的工作队伍来负责具体操作。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立法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对于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目标,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办事机构,源于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 相似文献
12.
最近,天津市、山东省人大在立法前按照"实践需要、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切实管用"的要求,吸收起草单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对拟立法规进行"立法前评估",最大程度地"过滤"掉那些不合法、不合适的立法项目,有效地提高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从源头上确保了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有序开展。"立法前评估"一词走入公众视野时间不长, 相似文献
13.
正新时代的地方立法工作,应当具有较高的立法效能,优化立法资源配置;应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切实执行。要符合这些要求,就必须坚持科学的地方立法理念,严格遵守立法程序和标准,为地方立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坚持正确的立法理念,确保实现"四个增强"立法理念是指导立法业务工作的指针和思路, 相似文献
14.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注重立法创新和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努力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5.
16.
17.
宪法监督现实定位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对建立宪法监督机构寄予了厚望.然而,笔者认为,在我国建立真正意义的宪法专门监督机构还是一个美好的设想,因为它要面临许多积淀已久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并且这个过程可能是漫长的.与其遥待这些难题的解决,我们何不先做可能做的事情?即在各级人大建立专门机构对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专司违宪审查之职,同时赋予较高级别的法院以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司法审查权,这样的思路在当代中国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样从"小"处做起(实际上,地方立法、行政立法的极度膨胀使得违宪事件时有发生,并且事实上处于无监督的状况,已非一个"小"字了得),结合现实,对宪法监督重新定位,对于加强人大对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监督,加强司法审查,有效遏制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的违法、违宪现象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19.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科学立法是实现善治的前提。随着形势的发展、时代的前进,新实践新问题不断出现,立法工作也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和创新立法形式,加快探索“小快灵”立法,更加精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地方立法权的确认与实施,其直接价值诉求就是对地方行政权的制约和限制,从而强化基层自治,保证地方治理的合法律性、合宪性,最终保障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设区的市立法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立法时特别需要梳理其法源依据,进而勘定地方立法权限、立法重复、区域法治壁垒、法制统一的边界,并通过建立完善地方立法备案审查、冲突裁决、合宪性审查制度,保证地方立法权及其运作的合宪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