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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试论判例法的适用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判例法主要通行于以英美法为代表的普通法国家 ,一般是指某一法院的判决 ,或者是一个判决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规则 ,对其他法院(或甚至对本院)以后的审判具有作为前例的约束力或说服力。这一法律形式与制定法不同 ,主要是司法活动的产物 ,其创制和适用是为同一司法过程所实现。认识判例法 ,关键在于认识其司法过程及其适用中的方法和技术 ,这种方法和技术通常表现在司法过程中对判例的遵循、分析、归纳、创制和解释中。这里主要介绍其两种适用方法 :一、遵循先例遵循先例是英美判例原则的一个最为普遍的术语。该术语是拉丁语“遵守判例 ,不…  相似文献   

2.
张建 《中国律师》2001,(10):9-11
众所周知,判例法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体系,肇端于英国并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它是一种以体现在判例中的法律原则成为法律渊源的法律制度。牛津法律大辞典中对判例法的释义:“是根据以往法院和法庭对具体案件的判决所作的概括”。由此可见,判例法的根本所处是依先前的判例看作一种规范,并期望从中得到根据惯例应该,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遵循和适用的原则或规则。法院确定规则的判决将会并且必须为今后的司法所遵循。这就是判例法的基本法律原则,即“遵循先例”原则。西方许多学者对判例法提出不少理论,撷其精华,即判例法是指以判例的…  相似文献   

3.
“遵循先例”原则在法医鉴定中的应用韩小勇(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272119)“遵循先例”的原则是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判例法制度,某一判决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往往作为一种先例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只...  相似文献   

4.
王艳艳 《法制与社会》2010,(14):131-131
司法判例一经确立,就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不得任意推翻,这是判例法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英美法系将依照先例作为一个普遍原则来遵守,司法先例在实践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时代的变迁或者其他原因,将先例适用于后案并不合理。这时,就需要一套能够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对不合时宜的先例加以适当地废弃或者修订的法律技术。在英美司法中,推翻先例制度就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遵循先例原则是英美法系的灵魂和精髓,是判例法运行的基础。本文首先就遵循先例之价值为何、"先例"之构成为何对这一原则作内在解剖,其次从实践理性层面分析这一原则是如何被适用的,进而引出对区别和推翻这两项司法技艺的考察。  相似文献   

6.
判例在我国不宜具有拘束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判例是法院对案件判决的成例。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实行的是先例拘束力原则,因而构成了与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相对应的“判例法”这一重要的法律渊源。目前,我国法学界的一些学者主张借鉴英美法系中的判例法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确立由最高法院制定并公布的判例的地位和效力。这一精神对于加强立法与司法的紧密结合,保证  相似文献   

7.
判例法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桂英 《法学家》2000,(4):43-46
判例法(Case Law)为英美法系的一种重要法律渊源,是指某一判决或裁决中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作为“判例”也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只要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以判例所定规则处理。这就是所谓“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原则。...  相似文献   

8.
<正> 在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人们对判例是毫不陌生的。而对判例的重视当首推英美法系国家,以致一些比较法学家又称英美法系为判例法系。英国是判例法的发祥地,判例法实则是由威斯敏斯特各高等法院创立的普通法的别名,是普通法的工作方式或活动方式(包括创制、发展)的最典型的概括,其理论表现就是遵从先例,或先例规则。人们是在法的渊源上将从遵从先例的原则中滋生的法律说成是判例法,以求得与制定法平衡。西方许多学者对判例法的内  相似文献   

9.
英国的司法先例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所有法律制度中,法院的判决先例都在不同程度地发挥作用。法官们都有遵循先例的倾向,但不同法制之下这种倾向的力度是不同的。作为判例法发祥地的英国在近千年的法制发展史中,司法先例制度越来越丰富和完善。本文将结合英国的一些案例,从英国的法院结构出发,介绍英国的司法先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相似文献   

10.
判例的运用与现代刑事司法的发展趋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当今世界 ,本原意义上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概念已不复存在。在司法活动中 ,大陆法系国家在坚守成文法阵地的同时 ,已允许判例占一定的地盘 ;英美法系国家虽然仍恪守“遵循先例”的传统 ,但同时也越来越表露出了对成文法的重视。既适用成文法又采纳判例 ,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制发展的共同趋势。①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成文法历史的国家 ,判例曾经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 ,但在当代 ,判例却仅仅起着参考的作用。近年来 ,我国的一些学者对外国的判例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提出建立我国的刑事判例制度的建议。② 而什么是刑事判例…  相似文献   

11.
判例是英美刑法的主要渊源,判例法是英美刑法的典型形式,而“适当的法定手续”“Dueprocesslaw”,见于《自由大宪章》是英美刑法法治之梦的直接追求。支撑英美刑法这一法律传统的一大支柱是它的“遵循先例”原则。作为一种形式上与法典法系国家迥然不同的刑法原则,“遵循先例”一方面在刑法思维模式、刑法适用方式等方面依据其经验主义的哲学底蕴而独辟蹊径,另一方面却又在反映法治基本要求、体现刑法基本价值等终极层面上与法典法系刑法殊途同归。积数百年司法实践,遵循先例原则作为支持英美刑法内在生成、转换、创新、发展的…  相似文献   

12.
传统观念认为,英美法系中没有诚实信用原则。但近年来,随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比较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在英国和美国,虽然没有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性规定,但却可以在各种关于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判例之中找到很多有关诚信原则的规定。虽然美国的法律体系源自英国传统,但由于历史背景的不同、欧洲法律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等因素,导致英国和美国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立法和司法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别。另外,在对英美法系中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做比较研究的同时,也可以为我国进一步完善诚信原则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3.
夏妍 《法制与经济》2009,(2):94-95,97
传统观念认为,英美法系中没有诚实信用原则。但近年来,随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比较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在英国和美国,虽然没有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性规定,但却可以在各种关于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判例之中找到很多有关诚信原则的规定。虽然美国的法律体系源自英国传统,但由于历史背景的不同、欧洲法律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等因素,导致英国和美国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立法和司法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别。另外,在对英美法系中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做比较研究的同时,也可以为我国进一步完善诚信原则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4.
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对于法院的判例所持的不同态度,大体上构成了英美与大陆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英美法国家把“遵守先例”作为它的立法和司法的原则,不仅承认法院的判决对于法令的补充与解释作用,而且认为在没有成文法规的情况下,法院先前的判决就是法律。由判例  相似文献   

15.
李游 《中国司法》2001,(8):60-61
“遵循先例”原则是英美司法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是英美法系的代表性特征,本文仅就该原则在英美法律中的适用问题作一粗浅探讨,如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同仁指正。一 “先例”一词在法律上有3种含义:首先指审判程序惯例,即令状和其他诉讼程序的格式,这些惯例在以往一直被证明是正确、有效和有用的,可以再被使用和模仿;其次是指财产转让惯例,它们是财产转让、清算和在财产转让活动中的其它行为及其条款的格式,可以有效地为人们效仿和采用;再次指司法判例,它们是高等法院先前的判决,这些判决被认为包含了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可被看…  相似文献   

16.
在当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判例法制度。一为以英美两国为代表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二为以德国为代表民法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 英国是判例法制度的始作俑者。当今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各国将判例奉为法律的主要渊源,法官的裁决就是法律,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赋予判例以法律的拘束力,并一直奉行以遵循先例原则为特征的判例法制  相似文献   

17.
两大法系刑法判例法渊地位与拘束力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两大法系刑法判例法渊地位之比较(一)英美法系刑法判例的法渊地位。英美法系刑法判例的法渊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在英国普通法形成和发展的早期,刑法判例是当时英国刑法唯一的法渊,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切问题都是在刑法判例中确定下来的。即使在18世纪以后,英国制定法大量出现,也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刑法判例的法渊地位。在实现刑法功能的过程中,刑法判例仍然担负着巨大的使命、困为受法律传统的影响,法官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从刑法判例中寻找依据。在美国,尽管由于独立后随即而来的法典化运动的影响,刑事制定法在…  相似文献   

18.
"先例判决"与建立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振环  白非 《河北法学》2004,22(5):127-130
自“先例判决”制度在我国产生以来 ,引起了法学理论界的争议 ,作为一项司法改革的新举措 ,尽管存在诸多值得商榷和需要完善之处 ,但它对我国司法改革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能否定的。但“先例判决”毕竟不是判例法 ,如何借鉴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 ,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 ,是我们法学理论界应当加以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9.
判例法发源于普通法系并成为民法的主要渊源,在两大法系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它又成为民法法系的实在的法律渊源,对于基本承继民法法系的中国来说,首先思考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的意义和局限这一问题,要注意利用判例法制度符合法律制度的基本特性和法律价值,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与效能的有效机制,使成文法与判例法相得益彰。同时,要认识到判例法制度存在的遵循先例可能导致司法的僵化以及判例法引用的判例汇编的局限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判例法,是指某一判决或裁决中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作为“判例”也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即“遵循先例”原则。[1]我国的法律传统虽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可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判例也曾以不同形式与成文法相伴而行,以弥补法律漏洞。虽始终未形成主流,但其历史价值却不可否认。当大陆法系国家纷纷引入判例制度以弥补成文法不足、解决其滞后性问题时,能否回归我国古已有之的“判例制度”,使其成为我国当今法律体系中的一种效力渊源?笔者对此持肯定态度,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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