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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伴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垄断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现有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的具体规则,各国普遍尝试采用延伸法律解释或类推适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遇到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法中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制度是解决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法哲学上的权力限制理论、知识产权法上的利益平衡理论和反垄断法上的竞争理论则为这一新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2.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规模报酬递增、网络效应、锁入效应等知识经济特有的运行模式,使得知识产权人的拒绝交易能在特定市场上产生严重的反竞争后果,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晨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针对知识产权人拒绝交易中垄断控制的具体规则,各国普遍尝试采取延伸解释或类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中的"关键设施理论"适用于知识产权人拒绝交易,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产生了严重的法律困惑与障碍.因此,应在反垄断法现有制度体系中构建控制知识产权人拒绝交易的新制度规则.该规则应包括:建立知识产权人拒绝交易反垄断法审查制度;规定知识产权人特别的反垄断义务;采取"结合点"分析方法等.  相似文献   

3.
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许可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凸显双刃剑特征。其在以特有的商业价值对市场竞争发挥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又会衍生诸多垄断行为,妨碍、破坏或扭曲竞争,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形成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针对知识产权许可中垄断行为的具体制度规则,各国或国际组织普遍尝试采取延伸解释或类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许可中的垄断行为,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产生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许可中的垄断行为应受该法控制,但同样未能解决究竟应如何控制的问题。因此,应在反垄断法中系统构建知识产权许可中垄断控制的新制度规则。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知识产权许可垄断控制的法律适用原则、基本分析方法以及知识产权许可中主要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要求等。  相似文献   

4.
TRIPs协议第40条授予了各成员国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权利.主要西方国家根据各国的经济竞争政策制定了相应的反垄断法及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有力地解决了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通过对TRIPs协议该条关于知识产权滥用规定的分析,结合该条规定所体现的立法精神与法律价值,认为我国也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反垄断规则,并尽力保持知识产权的政策性与灵活性,从而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特别是技术贸易领域中存在的知识产权垄断问题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5.
所谓"反知识产权垄断"和反垄断法中的独占禁止制度直接相关.本文通过分析和阐释独占禁止制度的法律原理,探讨该制度涉及知识产权时的适用规则,阐明立法时需坚持的原则和立场,认为尽管考虑知识产权因素并不需要改变现有的反垄断规则,但应加强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妥善解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排斥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6.
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做出规制。对该法条的理解,主要基于理论分析,并依照《反垄断法》的分类对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作出解释。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立法现状,并对建设《反垄断法》第55条的适用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宣炀 《法制与经济》2009,(16):57-58,60
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做出规制。对该法条的理解,主要基于理论分析,并依照《反垄断法》的分类对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作出解释。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立法现状,并对建设《反垄断法》第55条的适用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正式生效,该法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增进消费者福利、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反垄断法》与其他法律的碰撞也将在所难免,而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契合与冲突则成为当下学界讨论的热点。虽然《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该法言辞较为抽象,这势必会给日后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一定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本文首先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将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与《反垄断法》进行比较,找到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冲突的核心问题。然后按照反垄断分析的一般径路——从垄断地位的确认到垄断行为的规制——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具体形式加以介绍。最后,文章指出:我国应当尽快出台知识产权相关司法解释,为反垄断执法与司法提供清晰的指导。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不受反垄断法的调整.但是滥用知识产权,必然带来反垄断法的规制,这也是众多已经制定了反垄断法国家在立法上的共同点.本文通过比较有关国家以及国际上的反垄断立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定,提出了针对我国的相应立法建议,旨在创设更为有效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与竞争规范都应服务于国家最大化社会福利的政策目的.对于创新经济,知识产权独腿难行--它常引发市场垄断,限制竞争.为保证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动态的竞争,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总是伴随着它的发展.因此,知识产权并不是创新制度的全部,TRIPs协议也不是发达国家赐福给发展中国家的"福音书",保佑发展中国家实现创新型的经济.光储存技术发展的足迹,为具体理解竞争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的相互关系,提供了经典的案例.在技术发展早期,反垄断规制给予各种企业间的协议以更多的宽容,即使它们有相当的限制竞争的嫌疑.到技术趋于成熟,标准制定和专利联合许可时,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制问题才突出和重要起来.与MCA,Philips,Sony,3C集团相关的反垄断审查和诉讼,多数发生在光储存技术成熟后,而且案件的影响往往还跨越国界.它们揭示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规制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我国正在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取向创新型经济的发展道路;反垄断法出台正处于关键的阶段,本文希望通过对光储存技术发展的部分历史的考察,有助于引起立法者对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的充分关注.  相似文献   

11.
行政垄断规制悖论解析——兼谈行政权与经济调节权分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卫平 《时代法学》2006,4(6):28-32
行政垄断被归结为“行政权的滥用”,这给反垄断法规制带来理论上的困难:作为经济法的反垄断法何以能够监控行政权的行使?本文认为:行政垄断在本质上属于滥用经济调节权的结果,是政府调控、规制经济的副产品;反垄断法可以“揭开行政权的面纱”,对行政垄断进行复合调整;在建构竞争秩序的过程中为防止公权力的滥用或者公权力作用的相互抵消,应该协调行政法、经济法在法学理论与制度上的冲突,对行政权、经济调节权作出一体化规制。  相似文献   

12.
反行政垄断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田檬檬 《河北法学》2004,22(10):123-126
在我国行政垄断的危害性甚于经济垄断。行政垄断的负效应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直接影响着我国作为WTO成员方义务的履行效果。对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行政垄断的现状、成因、危害和规制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探讨。对如何制定反垄断法,以有效规制行政垄断等问题提出了看法。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法的定位取决于其独特的价值、目标和功能。反垄断法自始即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使命,可以成为有着宏大价值目标和强大经济调整功能的"超级法"。互联网产业在资本、技术和商业模式上的独特性,使平台易于触角广泛和无序扩张,具有反垄断的高关联度。互联网平台反垄断首先要在宏观价值上拓展思路和提高站位,又要积极寻求恰当的法律和经济的技术性路径。我国互联网平台反垄断不能轻言和盲从当今美欧的表面趋势,不汲汲于引领潮流和贡献经验,趋势之下可能掩盖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而要一切服从和服务于我国数字经济的实质性发展利益,既要及时、积极和到位,又要适时、适度和谦抑,并始终以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应当坚持法治进路,构建相应的规则体系,并确保客观、中立和理性,防止非理性和情绪化。  相似文献   

14.
《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关国等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具有悠久的历史,素有“经济宪法”、“市场经济大宪章”之称。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导致适用于现代经济的法律体系构建也比较迟缓和不健全。结合法经济学的理论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着重以经济学的博弈均衡理论分析行政垄断问题,以此说明经济学分析方法不仅是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是重要的辅助性工具,可以为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提供新的思路和指引。  相似文献   

15.
关于反行政垄断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慧 《行政与法》2004,(6):52-55
行政垄断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必须通过立法加以规制。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在实施主体、行为属性、法律责任、救济方式上存在诸多差异,不宜在反垄断法中进行规制,否则会使我国的反垄断法失去经济法的本质,难以与世界接轨。应构建以专门的行政法性质的《反行政垄断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规制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16.
付中强 《行政与法》2007,(10):84-86
在我国行政垄断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本质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府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是国家公权力对经济生活的不当介入和干预。它的存在严重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结合反垄断法的定义及法益目标探究行政垄断的具体立法规制问题。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立法中的行政性垄断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行政性垄断问题是影响我国反垄断立法进程的制肘因素之一。行政性垄断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危害性,要求反垄断立法必须加以规制而不能回避。行政性垄断是国家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造成的,虽然就其结果而言它也是一种经济垄断,但它有着和一般经济性垄断不同的许多特点。这决定了法律对它的规制也有着许多特殊性:反行政性垄断的主管机关必须具有较高权威性和拥有充分的职权;他们应独立办案而不受干预;反行政性垄断的程序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不给人以规避的机会;要处理好反垄断专门机关办案程序同司法程序的衔接关系,并应充分发挥司法程序的作用;制裁措施要恰当和有力。  相似文献   

18.
对我国行政性垄断及其法律规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军 《政法学刊》2002,19(1):2-4
行政性垄断产生和形成的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实际上是一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虽然经过了几次重大改革,但仍未最终消除。与这种管理体制相适应,行政性垄断具体表现为地区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两种形式。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着一系列不利的影响和危害。然而,我国现行规制行政性垄断的法律法规存在着诸多缺陷和问题,在剔除行政性垄断方面显得十分无助。因此,要依法剔除行政性垄断,就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反行政性垄断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为了促进欧洲统一市场的建立,《欧共体条约》确定了竞争规则和自由流动规则,对成员国制定的不利于统一市场建立的政府干预措施,如授予公用企业独占权、给予国家援助、制定歧视性贸易措施、对私人破坏竞争的行为不作为等进行规制。在欧共体法院的有力保障下,这些规则在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其中的竞争规则,因其具有中立、开放之品格而成为规范经济和政治关系、促进共同体市场建立的核心手段和"发动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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