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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本文在全面分析《中国古代“法治”质论》一文的基础上,对《质论》文中的基本观点提出了笔者的质疑,并根据笔者的理解对这些观点给予了针锋相对的反驳。本文认为,“法”必定要适应社会现实生活和社会经济状况的需要,我们必须把“法”置放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下才能对“法”的含义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因而古代的“法”与现代的“法”内涵不同乃是不证自明的结论。因此,我们也就不能从现代的和西方的立场去看待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思想,而要明确现代“法治”与古代“法治”在实质内涵上的区分。接着,笔者对《质论》着力批驳的“本土资源说”作出了一定程度的内涵界定,指出“本土资源说”不涉及我国的“法治传统”, 它强调要从当代人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去创造、积累经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服务。“本土资源说”只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现代化方案”的反思和挑战,它讲的是一个法治道路的问题,我们不能在标签的意义上看待“本土资源说”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法”的概念的阐述,论证了“古代法”与“传统法”的区别。作者认为古代法是静止的、并已经成为历史的不可更改的客观存在。而“传统法”则是人们对以往过去了的法律及法传统的理解和解释。因此,传统法是古代法与现代法之间的桥梁,是流动并仍在不断变化着的。甄别古代法与传统法之间的关系,其学术意义在于追求历史的真实并对法的演变规律进行理论探讨;现实意义在于自觉地把握传统法对现实和未来的影响,以便有意识地“激活”传统法中的有益因素,使法律更完美地体现优秀的民族精神。  相似文献   

3.
中国传统“公之于法”特质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成伟  方潇 《中国法学》2003,(1):158-169
本文旨在对中国传统之“公之于法”力图做一个较为全面的文化探究。文章认为 ,“公之于法”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个基本特质。本文在对“公”、“私”字源以及古人对它们的褒贬态度进行考察的基础上 ,系统阐述了古代语境中“公之于法”这种法文化特质形成的理论和现实根源 ,着重剖析了“公之于法”在古代统治阶级的扭曲下被其“公”的形式所掩盖的“私之于法”的异化景像和内容。同时 ,通过与西方对应物的比较 ,论述了中国传统“公之于法”的不足之处及其在现代的不适应性。论文指出 ,中国古代“公之于法”有着它自己的历史长河 ,其历史内容虽然被统治者扭曲而变异 ,但其一直在民间社会传承的“大公无私”精神则应予肯定 ;同时 ,对西方之对应物所体现的“公而有私”原理则应予吸收 ,从而使“公之于法”之精神理念从中国传统意义中走出 ,从而成为中国当代和未来法律文化的基本特质。  相似文献   

4.
廖成忠 《行政与法》2006,1(8):95-99
相关研究或明或暗地将“传统与现代”作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重要区别。然而,民间法与国家法都是各自以一种进化的方式发展起来的,都有自己的历史和现实,并都在内外因素作用下不断变迁以适应现代社会,都有自己的经验、理性和正义观,都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都有传统性和自己的现代性,都有自身的现代化进程。而且,国家法与民间法从来都是相互影响并由此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转化和承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混杂。将国家法和民间法作现代与传统的区分缺乏事实和理论依据。在法律多元的社会中,法律现代化是民间法与国家法各自在内外因素作用下的多线现代化。我们应当引导民间法的现代化,确保民间法现代化与国家法现代化的协调,确保正义的弘扬和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5.
目前,中国的法治建设,往往只注重法律法规的制定,而忽视法律精神的培育。法律精神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升华,无论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亦或是“法治就是公共秩序的存在”,人们应该更多地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法律。中国要真正走上法治之路,培育出本民族的法律精神,首先就是要培养具有相当底蕴的法律文化。我们要建设现代化的法治文明,不仅要发扬传统文化,也要吸收和移植西方的法律文化。中国已经基本完成了社会转型,为现代法治奠定了最深厚的基础。我们应该注意研究社会中促成人们合作、遵守规则的条件,因为那才是一个社会的秩序的真正基础  相似文献   

6.
誓与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杜文忠 《现代法学》2004,26(1):52-55
法律上的“誓”最早与话语、诅咒相联系 ,具有法人类学的意义 ,它体现了原始宗教与秩序的关系、信仰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在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中 ,“誓”所映现的正是关于法律神圣的古老理念。中国古代儒法文化中“约”的概念是原始宗教意义上的“誓”在道德精神上蜕变 ,是一种超越制度的道德阐释。较之中国 ,“誓”对西方法文化的影响更为深远  相似文献   

7.
“以人为本”法律价值探究及其法治理念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上重要的不是原创性,而是是否合乎民族性。普遍的法观念的确认,是对法的概念的综合性认知。法观念的形成,是认知个体传统法律文化的综合体现,包括法的概念、法的生成及法律发展史。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对构筑现代意义之中国法治具有理论上的借鉴意义。故此,“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一种,在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同时,归因于自然法观念与人类进化及社会公益观念的和解。  相似文献   

8.
中国传统法哲学在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中 ,形成以儒家伦理法哲学为正统和主干 ,并以其“仁学”本体观为核心的思想体系 ,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社会 ,它们仍是精芜杂陈 ,因此急需要对中国传统法哲学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科学分析。  相似文献   

9.
李伟 《北方法学》2013,(6):117-123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人物为中心的研究体例为学科发展和法律思想的传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后来逐渐转向以问题研究为中心、以法理阐释为目的的研究方式,并衍生出法律思想史的国学、法哲学、部门法和法文化等研究维度。作为本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部分,继往开来的传统法律思想研究应该在构建“中国”语境下的现代法学图景过程中产生更大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任强 《法学研究》2006,(2):138-144
封建法被人们看作是中国传统法律的典型特征。但是,这一概念在中西法律文化中的内涵是有极大差异的。英国封建法孕育的有限王权和身份关系为现代社会提供了法治资源,至今仍有影响;而以集权和家族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则与法治社会相去甚远。理清封建法在传统中国与英国的社会中的不同内涵及其与法治社会的源流关系,有助于我们深入认识中国传统法律精神。  相似文献   

11.
管伟 《政法论丛》2007,(4):86-90
西方现代法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社会精英阶层所具有的现代性观念的变迁,是20世纪初中国传统法律走向现代化的最初动因,但社会精英阶层观念的变迁只是为中国传统法律现代化提供了一种可变的契机,其发展的路向决定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转换的程度,而近代社会的社会历史环境并不能为传统法律现代化的转换提供良性的条件,这也决定了中国近代社会传统法律现代化的最终命运。  相似文献   

12.
法治在民间的困惑——对羌族习惯法的考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法治建设应是立足于本土化之上的国际化 ,既要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 ,更要注重保留民族传统中的文化之根 ,吸收其中的合理成份 ,进行创造性转化。刻意于对别人的模仿而缺少对现实国情的反思 ,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13.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14.
和谐社会下,法治才有存在的可能性。不同类型的和谐社会,产生不同的法治状况。中国传统社会下的法律只能够是保护贵族的特权和强化社会的不公,近代西方个人主义才有体现平等自由的法律。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过渡,法律在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中挣扎,传统法治特质正在消失,西方现代法治特质尚未扎根。  相似文献   

15.
私法原则与中国民法近代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勇 《法学研究》2005,27(6):145-157
中国民法近代化以西方近代民法所体现的人格平等、私权神圣、契约自由、过错责任等私法原则为模范,同时也根据西方近代民法适应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在私法原则方面的变化,调整自身内容。中国近代民法的演进,基于西方近代民法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的变化,确定了一条从传统的家庭本位走捷径过渡到社会本位的路线,对于中国近代民法和中国近代社会,均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6.
中国传统社会未将自由与权利概念化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人无自由与权利。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在整体上应当被改造、被置换,但并不意味着古人积累的技术智慧与程序艺术不可被承继,更不意味着支撑法文化传统的基于人性又反映中国文化特质的原则可以被抛弃。中国文化传统仍然是我们探讨中国现代法治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17.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我国社会治理的方式和目标也正在从传统的人治向现代的法治变迁。而法治的核心是如何制约公权力和保护公民的私权利,使公职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安系统作为我国特殊的行政机关,其能否积极的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社会形象和威信,所以我们在此探寻其行政法治的理论基础,并积极寻找具有实践意义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In the course of history, the meaning of fa (a Chinese character with an approximate meaning of “law”) has not been invariable, and its connotation in modern times has been enriched constantly, so as to incorporate many elements of ancient li (ceremony). If the modern concept of law, already changed and still changing, is to be used to mechanically compare and interpret traditional Chinese law, misunderstandings might arise. Actually, li and fa are indispensable component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law, and the lack of necessary study of the li will prevent us from understanding and explaining the spiri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law. In traditional Chinese law, “fa” usually refers to an institutional dimension, especially after Qin and Han dynasties, whereas li, especially li yi (moral basis for rites and ceremonies), is where the value and spiri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law can be found. Translated from China Social Science, 5th Issue, 2003 in Chinese  相似文献   

19.
论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存在着密切联系,一方面,现代政治文明离不开法治,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是呼唤法治,因为权力具有双重性,人性有其弱点,中国缺乏民主法治传统,腐败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法治对政治文明具有重要价值,它是政治文明的产物,又是政治文明的显著标志,是政治文明的基石和根本保障。今天,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以法治为根本,必须转换党的执政方式、进行制度创新、加强法治建设、创造理性政治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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