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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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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征收征用是对公民权利的重大限制,各国法律为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都在基本法甚至在宪法中规定这项制度。我国《物权法》对征收征用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为严格征收征用的规定和程序,严格补偿的规则,防止行政权对公民财产权的不正当干预和侵害,我国尚需制定《征收征用法》,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2.
王才亮 《中国律师》2007,(10):22-23
十月一日,《物权法》实施,与此同时执行了16年(其中在2001年作过一次修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停止执行。为了解决从而可能导致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规范征收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物权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中虽然包含对房屋所有权保护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要想依据该规定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是不够的,还必须完善其他相关立法。主要措施是要完善征收立法、明确公共利益的界限、区分公共利益性质的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弱化政府在商业性拆迁中的地位。同时,要对作为拆迁直接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4.
(接上期)(二)关于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是一个通俗而难解的话题。我国《宪法》修正案第2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  相似文献   

5.
王卫国 《中国法律》2008,(2):28-30,91-9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於2007年10月1日实施以後,有一系列的配套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待制定。其中,正在制定中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物权法》颁布後,国务院於1991年发布、2001年修订後再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由於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已於2007年10月停止执行。为此,全国人大2007年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就徵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毫无疑问,这个行政法规必须坚持以《物权法》为依据,而不能因袭《拆迁条例》中那些已经过时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对《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及其法理作出正确的解读,并对《拆迁条例》中的过时规定加以清理。  相似文献   

6.
宿伟伟 《山东审判》2005,21(6):86-87
一、我国关于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立法规定(一)我国宪法中关于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的立法规定我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和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样的规定使得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地的农民和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去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因土地被征收或征用而受到的损失在宪法层面得到保护。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2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这些规定都表明,公民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受宪法保护…  相似文献   

7.
平等保护私有财产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征收是国家针对公民私有财产权最可能的“侵害”行为。《物权法》对于征收的规定有长足进步,但仍无法完全满足现实需要。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的同时,《物权法》关于征收的条款也应当修订,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对征收和拆迁作出区分,规定公平、公正原则为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并完善征收预备程序,最后还需对《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草案中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王利明 《中国法学》2005,2(6):57-67
关于征收征用制度,物权法草案在规则设计上须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应维持宪法关于公共利益的抽象表达,不必采用正面界定和反面排除的方法来规定公共利益的内涵;二是应区分征收、征用与拆迁等概念,分别规定征收、征用的条件与程序;三是应明确规定征收征用的合理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9.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590号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征收条例》的施行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废止,标志着拆迁时代的终结与征收时代的开始。  相似文献   

10.
论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燕 《法学论坛》2004,19(5):42-46
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 ,本质上是一种对城市房屋所有人的房屋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征收行为。现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回避了宪法所规定的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法定事由 ,缺省了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混淆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应从下列三方面依法规范 :一是通过概括和列举方式依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含义及具体事项 ;二是将公益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明确确立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 ;三是依法确立并规范有关城市拆迁规划、拆迁决定、补偿安置、房屋拆除等相应的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相似文献   

11.
王威 《法制与社会》2011,(13):249-250
<物权法>对城市房屋拆迁做出了规定,但是对被拆迁人的保护并不够充分,未对商业性拆迁加以明确规定,应在充分界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规范政府在商业性拆迁中的作用,细化补偿问题,完善征收程序.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为拆迁的直接依据,较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所进步;但仍未能对拆迁及补偿问题做出完善具体的...  相似文献   

12.
张素华 《法学评论》2012,(3):102-107
近年来发生的众多房屋强制拆迁悲剧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强制拆迁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混杂。为配合《物权法》的实施,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相较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拆迁条例),新拆迁条例对房屋强制拆迁的规定有诸多创新和亮点,但其中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要彻底解决强制拆迁难,关键在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同时应当加强有关强制拆迁的配套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3.
论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公民私有财产权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物所有权、预期收益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公民的上述财产权能否得到全面合理的补偿,是确保城市房屋拆迁平稳实施的关键因素。而现行拆迁立法没有区分商业拆迁与公共利益拆迁,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宪法》有关公民财产权保护的条款及征收征用条款。目前,备受关注并引起广泛争议的新拆迁条例,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但在各方利益的博奕过程中,改法阻力依然很大。目前很多地方仍在大规模实施强制拆迁行为,由此引发的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问题仍极为突出。  相似文献   

1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补偿条例》)相比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无论是对公共利益范围的界定还是对强制执行征收的限制均有明显的进步.但在亮点背后,《征收补偿条例》并没有明确被征收房屋承租人的法律地位.为此,本文拟在比较新旧条例差异的基础上对被征收房屋承租人的权利进行分析,进而充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国际上,政府征地、居民动迁必须是确因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不征地的情况下,居民才须为大局做出让步,但政府必须提出需要征地的、法定的、足够的理由并且提供不低于市场价的补偿。可见,我国各级政府出于城市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对居民房屋进行拆迁,如果理由充分且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符合宪法和国际惯例,无可非议。然而,由于拆迁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难以掌握各方利益的平衡,加之城市房屋拆迁相关行政…  相似文献   

16.
2011年1月,征收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拆迁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废,全国范围的“拆迁新政”由此开始施行。新政最为引人注目之处,就是将强拆的权力从行政部门剥离,而统统给予了法院。  相似文献   

17.
张曙光 《中国法律》2010,(3):4-5,59,60
《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对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订。 一、国有土地的界定 从条例名称上看,新条例草案使用了“国有土地上”一词。什么是国有土地?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是国有土地,那麽国有土地的范围有没有一个数值,例如北京市国有土地面积是多少,计算这个面积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等,这些问题都不太清楚。  相似文献   

18.
2005年10月22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了物权法草案四审稿。在该修改意见稿中,法律委员会对原物权法草案中有关拆迁条款作出了重大调整,将城市房屋拆迁包括在征收中,理由是:“城市房屋的拆迁实际上是与征收相联系的一种情形,不必单独规定”。根据这一调整思路,法律委员会建议对物权法草案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将物权法草案三审稿第68条第2款中的拆迁条款纳入统一的征收条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城市房…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宪法》和《物权法》都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征用不动产,但对于公共利益的内容和界定主体等问题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这就容易导致公共利益的滥用。综合国内外立法状况,采用折中式的立法模式并明确公共利益的界定主体可以较为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使不动产的征收符合公益目的。  相似文献   

20.
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征收、征用是公益征收、公共征用。该公益征收、征用是具体行政行为,应由行政程序法来规范,不宜由物权法来调整。欲在私人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求得平衡,规范公益征收、征用行为,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立法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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