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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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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据美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雇主与雇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自始无效.只有在保护商业秘密的意义上,竞业禁止协议才可以获得法院的认可.在起诉离职员工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的诉讼中,法院总是要求雇主将属于自己的商业秘密与属于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区别开来,并要求雇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离职员工披露和使用了自己的商业秘密.美国否定竞业禁止协议,谨慎保护雇主商业秘密的做法,有利于员工的自由流动、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2.
随着市场竞争的愈加激烈,商业秘密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竞争优势和巨大利益来源,保护商业秘密迫在眉睫。商业秘密的重要性致使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大量涌现,因此,刑事保护就变得十分重要。1997年修订的《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是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仍然层出不穷。由此可见,相关的刑事法规规定不够完善,与司法实践在对接上存在问题,从刑事的角度分析当下保护商业秘密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以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结果犯。如何认定这里的重大损失,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重大意义。从目前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结果的认定还存在着疑难之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4.
美国商业秘密法中的竞业禁止协议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祝磊 《时代法学》2008,6(3):109-114
竞业禁止协议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美国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途径。因美国学界及各州立法与司法实践对雇主商业秘密权以及雇员自由择业权的偏重不同,致使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在各州之间以及同一州的不同法院之间处于不确定状态,但大多数法院均在合理性原则的标准下判定其效力。  相似文献   

5.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美国是行为犯,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依据。侵犯商业秘密罪在我国是结果犯,"权利人的损失"既是法定的构成要件,其具体数额也是量刑依据,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的损失"可以是权利人的利润损失,也可以是被告人因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所得。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界定为行为犯,并将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量刑依据,一方面可以体现出不同样态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具有实质相同的性质,另一方面也可以体现出具有相同市场价值的商业秘密可以获得基本相同的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6.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肖乾利 《河北法学》2006,24(8):62-65
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制,在"商业秘密"概念、罪名体系、构成要件、刑罚配置以及诉讼制度等方面存在缺漏,不便于司法认定,也不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因此,笔者建议: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类罪名、取消第三人的过失犯本罪、设立证据转移制度、完善刑罚配置等,以便有效地对商业秘密实施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7.
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要件,《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未能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及计算方法。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大损失的方式较为混乱。出于统一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必须明确重大损失不等同于商业秘密自身价值等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尽快确立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的先后顺序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当然,在特殊情形下,亦应考虑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  相似文献   

8.
不可避免披露原则作为美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为保护商业秘密不被潜在披露而逐步创立的禁令救济原则.以美国晚近商业秘密判例为依据,对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内涵进行必要的阐释,并深入剖析该项原则的证明标准及其适用限制.  相似文献   

9.
1997年侵犯商业秘密罪进入刑法典以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对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立罪反思,当前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罪上.存在着立罪理念困惑、立罪依据迷茫以及立罪技巧混沌等问题.其症结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上存在着刑民之交叉互动,未能对其进行界定,面对着全球化背景的冲击,必须在刑民之间厘定一条相对明晰的界域,来达到更好的对商业秘密保护之目的.  相似文献   

10.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及司法效应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其规定过于概括、简约,缺乏应有的操作性。鉴于此,本文试就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及司法困惑诸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求有助于司法实践。一、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划清的几个界限1、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如果达不到“重大损失”或者没有损失的,应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处理,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二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合法取得商业秘密行为的界限。①关于独立研究开发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具有可分享性,可…  相似文献   

11.
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知识经济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日益凸现,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呈现高发猖獗之势。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虽然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了明确规定,但无论在学界还是实务部门,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立法解读和司法适用均存在着诸多争  相似文献   

12.
学界对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观点不一,司法实践认定有一定难度,本文结合实务分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13.
侵犯商业秘密罪危害结果的认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危害结果,是司法实践中十分复杂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当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范围,然后,根据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同的行为方式,具体认定损害结果。  相似文献   

14.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刑法修订之前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通常参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盗窃罪或泄露国家秘密罪等罪进行处罚,这在当时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修订后的刑法为打击这种犯罪行为提供了专门的武器,但是在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罪仍然容易同一些犯罪相混淆.  相似文献   

15.
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再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WTO框架中的TRIPS协议采用了财产权理论,明确了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即无形财产权。该理论应知识经济兴起的需要而生,不仅克服了传统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局限,而且合理地解释了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各种行为,更为追究商业秘密侵权人及第三人的法律责任提供了法理依据。本文立足于TRIPS协议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对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现行立法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了现行规定中的不足与缺陷,并提出了完善和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6.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已陷入困境,突围之策在于正本清源,探寻商业秘密的法律内涵之语义、立法沿革和法律特征。本文指出剖析侵犯商业秘密罪所蕴藏的刑法理论,成为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略论刑法视野中的商业秘密界定及其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永强 《科技与法律》2003,(2):44-46,62
我国加入WTO之后 ,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立足于刑法视野 ,探讨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结合国际文件即TRIPs第 39条之具体规定与我国《刑法》第 2 19条规定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相比较 ,以求对商业秘密的界定有一个综合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运用刑法理论探讨分析了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问题 ,以求理论上获得进步 ,进而对司法实践产生一定的助益。  相似文献   

18.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是司法实践中最疑难的问题之一。由于缺乏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司法判例中“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多种多样,导致司法的随意和混乱。构建科学合理的“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有必要对司法判例进行实证研究,梳理出相关规律。重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时,必须要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类型化,即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确定不同的认定模式。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当区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另一方面,应当区分侵犯商业秘密后不同的用途。  相似文献   

19.
由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群英 《法学杂志》2002,23(4):73-75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 ,竞争日趋激烈 ,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已成为当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热点问题之一。然而 ,由于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得过于原则 ,可操作性不强 ,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和处理面临种种困惑。为此 ,笔者提出了不同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20.
为了加大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力度,有必要在诉讼证明环节上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调整,对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实行举证责任适度倒置,这是由证明对象本身具有的秘密性特点所决定的.在商业秘密认定上,不应由鉴定结论说了算,凡是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均可以作为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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