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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公务员职位聘任制是我国人事行政领域的一次大变革.随着试点的深入,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纠纷大量涌现.我国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解纷机制以《公务员法》第100条为法律依托,主要存在人事争议仲裁权威性不足和人事争议诉讼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为此,我们应该有选择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秉持程序正义和司法终局的法律原则,把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诉讼纳入(准)司法轨道,建立“或裁或审,司法最终”的裁审衔接体制.  相似文献   

2.
人事争议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产物,其实质是事业单位与其职工的利益冲突。由于配套的社会保障措施没有跟上、人事争议救济渠道狭窄、人事争议立法滞后、现行人事争议解决机制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导致实践中大量的人事争议得不到较好解决或根本得不到解决,最终显性化为人事争议逐年上升。当前依然存在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模糊不清且范围过窄、人事争议仲裁的性质认识不一、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五层设置缺乏科学性、仲裁员的任职条件太低、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未能有效衔接等问题。完善我国人事争议处理机制,需要加强人事争议救济制度的理论研究、完善人事争议的高层次立法并加大调解工作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正在推行聘用制,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成为聘用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但原《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在某些程序上——仲裁机构设置、仲裁员任职条件、仲裁与司法接轨等方面亟须作出改进与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实行劳动争议调解员专业化、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专门化。现行一裁两审制度弊端甚多,但只裁不审、只审不裁等模式也存在无法克服的弱点,因此应该实行"或裁或审、仲裁优先、各自终局"的模式。确认工会代表诉讼权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工会地位的需要。我国目前应该、也完全可以通过立法,明确工会代表诉讼权。  相似文献   

5.
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除了委任制和选任制外的又一种形式是公务员聘任制。实现聘任制的途径是行政主体与被聘任相对人签订聘任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形成了聘任合同既有行政性又有民事性的特性。在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后,以申请人事争议仲裁为解决前置程序,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由于聘任合同自身的性质,决定了该诉讼为行政诉讼,但诉讼过程有别于纯粹的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6.
一、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文件。根据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是以仲裁协议为前提,否则只能将争议诉诸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此,仲裁协议被称为仲裁制度的基石。其法律特征如下: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具有特殊的国别特征,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劳动争议预防体制还存在不足、违背了“仲裁自愿”的传统仲裁立法原则以及“一裁二审”程序造成行政和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在以劳动者为本位的基础上衡平争议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取消强制性前置的仲裁环节,赋予当事人“或裁或审”的选择权,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还可试点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相似文献   

8.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程序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之一。但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模式却颇遭诟病,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立的相关制度也存在缺陷,所以,需要进行制度重构:一是应坚持平等公正、成本合理化、有效化解矛盾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价值取向;二是处理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侵权争议与合同争议应适用不同方式;三是取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坚持"三方原则",转移调解重心,实行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调解制度;四是淡化劳动争议仲裁的行政属性以增强民间性,简化仲裁程序以提高争议处理效率,裁审实现分离,正确发挥仲裁功能;五是改造劳动争议审判组织及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机制,合理确定劳动争议诉讼的主管范围,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9.
仲裁具有民间性、管辖权的非强制性、自愿性、公正性、与审判的脱钩性和执行裁决的强制性等特点。人事争议裁决与仲裁有相同之处,但两者又具有本质的区别:人事争议裁决机构是非民间性的,人事争议裁决实行强制性的管辖权,人事争议裁决单方申请就能受理,人事争议裁决的仲裁员由其仲裁委员会指定,人事争议裁决处理程序与仲裁不同。因而,人事争议裁决不应称为“人事争议仲裁”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关系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上升。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最重要的环节——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则因为衔接不当产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通过在法院内部建立劳动审判庭、建立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查制度、探索劳动争议仲裁司法提前介入等方式实现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调审分离的视角入手,提出合理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机制:依据案件是否经过调解作不同的分类处理,在诉讼前对非诉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诉讼立案时建立立案调解及速裁机制,诉讼中以诉讼和解机制代替诉讼调解,并设置专门的调解组织,使主持调解的组织和人员专门化。  相似文献   

12.
关于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劳动、人事关系及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含义的界定是研究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问题的逻辑起点。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使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原本单一的人事关系演变成二元化的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而这两种社会关系又存在较大的差别,研究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问题必须坚持二元化进路。高校管理体制决定了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具有诸多不同于企业等单位劳动争议的特点,这些争议发生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妥善解决高校劳动争议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坚持合法用工、完善规章制度和主动调解。减少和妥善处理高校人事争议的主要对策是加强人事管理、建立完善人事仲裁制度、不断提高高校教职员工的素质、加快高校用人制度改革等。  相似文献   

13.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核心问题。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否必需,取决于该国或地区处理劳动争议的模式。只有在采用强制性仲裁或者采用或裁或诉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设置才具有必要性。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模式具有独特性,从我国实际出发,在我国设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正当和必要。  相似文献   

14.
在人事部门大力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等人事制度改革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新形势下,很多事业单位迫切需要与外漂人员解除人事关系,但由干政策法规不熟悉或适用不当,经常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两难境地.只有人事争识仲裁才能有效解决这个困扰事业单位的"疑难杂症".事业单位中请人事争议仲裁,仲裁委受理案件后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等,仲裁委缺席裁决后公告裁决书内客,事业单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就与外漂人员解除了人事关系.  相似文献   

15.
基层动态     
《人事天地》2012,(9):61-63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效果好本刊讯(通讯员韦昭阳)8月2日—3日,南宁市2012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在南宁举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县人社局仲裁股和仲裁院共85名仲裁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将"教师单一讲课"转变为"教师学员互动参与",培训内容由"填鸭式"转为"点菜式"按需培训。培训前广泛收集工作难点问题和仲裁员急需知识,邀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法官就证据规则和裁审衔接等内容进行讲解,将庭审、办案难点问题集中到培训课  相似文献   

16.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关系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是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二者具有性质不同、依据不同、原则不同、程序不同、审限不同、效力不同、收费不同等差异,二者现行的制度各有利弊.因此,应实行裁审分离制度.  相似文献   

17.
杨春天 《人事天地》2014,(11):34-38
<正>2014年,在广西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事业单位人事关系随之进入调整阵痛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的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数量保持稳定,但仲裁裁决任务日益艰巨。有必要对广西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特别对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进行分析,不断创新和完善调解仲裁制度,构建广西和谐稳定的事业单位人事关系。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仲裁的发展进程中呈现出一种非良性的诉讼化倾向,具体表现在,仲裁程序法的不可选择性、仲裁审理程序缺乏灵活性、裁决的严格依法性及仲裁第三人制度等几个方面.究其产生的原因有如下几点:仲裁与诉讼本身存在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将仲裁与诉讼的价值目标混同、司法审查对"法定程序"概念的泛化、仲裁机构和仲裁员自身有问题、民众习惯于诉讼等.阻止仲裁程序诉讼化趋势的对策是:还原仲裁的价值目标;强化仲裁自主性原则;弱化法院的司法监督,并对法定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扩大仲裁员选择范围.  相似文献   

19.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聘任制得到法理确认。因此,人事双轨制正式确立。然而,伴随行政实践的渐行渐远,人事双轨制下的公务员培训机制呈现诸多弊端,本文仅试图从人事双轨制的视角对政府公务员的培训机制进行补充和完善,即对终身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采取相差异的培训理念和培训方式。  相似文献   

20.
构建劳动裁审制度下的平民权利救济,实现劳动裁审制度的"马拉松"处理模式和"0裁"处理模式的变革十分必要。而无论何种变革模式,都应认真考量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理论。可以运用案件受理费这一成本调控手段,增加用人单位诉讼成本,减少"马拉松"式恶意诉讼,缩短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时间,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投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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