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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立案前调解作为大调解潮流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在充实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案件分流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加内容,但其立法简陋,可操作性差,司法实践效果不佳。立案前调解制度运行乏力的原因除具有立法简陋外,还具有调解主体不清、性质定位不明、调解程序缺失、缺少配套设施等诸多原因。明确立案前调解的性质为社会调解、将调解主体定位为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辅之以社会其他调解组织,完善立案前调解的适用程序,充实立案前调解的配套制度是完善我国立案前调解制度的可行进路。  相似文献   

2.
民事立案制度应该具有确认诉权、保障诉权行使和案件分流的功能。我国实行立案审查制,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遵循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但在权力本位的立法之下,当事人不能参与立案审查程序,两便原则被演绎为审判利益取代诉权成为是否立案的决定性标准。立案制度出现功能梗阻。重构立案审查制的核心在于维护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立案程序中应该建立对于审判权的诉权和检察权的双重制约机制,并通过立法鼓励、规范立案调解的适用,实现程序分流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立案登记的实施规范了立案人员的操作程序,使民事案件更容易进入司法程序。但法律规定的起诉要件涵括了大量实体诉讼要件,加上司法为民的理念、立案部门的职能定位、审前程序的缺失、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有限等使民事立案登记扭曲"生长"。因此,应将民事与行政案件在立案登记中区别开来,在民事诉讼中实施降低起诉条件、加强审判管理、独立并落实审前程序、设置诉前强制调解程序等措施落实立案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4.
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但目前两者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很好地衔接,尤其是人民调解制度日渐萎缩。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机制,有利于社会矛盾的迅速化解,有利于缓解法院的工作压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建立相对固定的调解组织,建立专门的指导组织,形成制度化的指导机制,建立法院与人民调解的程序性接触机制,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等措施,实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社会力量与审判力量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5.
调解与诉讼均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调解的政策依赖性极强,诉讼过于刚性,均存在自身无法弥合的缺陷,诉讼调解作为诉讼与调解的交叉,更是存在悖于法治发展等问题,倍受学界诟病。在大调解背景下,有必要厘清诉讼调解和判决的关系,解析诉讼调解和判决适当分离的合理性,让诉讼调解和判决适度分离,重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调解是我国民间和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极强的社会适应性和纠纷处理策略正当性。要实现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必须在工作机制上有所创新,只有通过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将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不断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7.
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法院诉讼、人民调解和仲裁等第三方介入调解是中国医疗纠纷解决的主要模式。为有效解决医疗纠纷,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中国应当构建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纠纷从以诉讼为重心向调解、仲裁等非诉机制引导,在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加强和解机制、调解机制和仲裁机制与诉讼机制的衔接。  相似文献   

8.
大调解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消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和社会救济的主要形式,也符合世界各国非诉讼解决方式蓬勃发展的趋势。以喀什地区为样本,结合其社会转型背景,考察大调解机制在喀什地区运行中的种种困境,为焕发大调解机制的生命力,使之在少数民族地区有效运行,提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亟待从粗放走向规范、设计相应制度,发挥传统的家庭调解和宗教爱国人士参与调解的优势、推行和规范基层的诉讼调解点制度、不断扩大诉讼调解范围、模糊看待"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在诉讼调解中的适用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的诉讼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立案难、侦查难、起诉难和审理难的现象,因此,环境污染犯罪的诉讼机制亟待完善。就环境污染犯罪诉讼机制完善的总体思路而言,不仅要考虑到环境污染犯罪的特性及治理的需要,还要考虑到现有诉讼机制的缺陷。具体完善措施包括:降低立案门槛,完善立案程序;建立专门的环保侦查机关,提高侦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实现起诉主体多元化,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成立专门审理法院,完善专门的审判程序;解决罚金刑执行难问题。  相似文献   

10.
环境教育、环境调解、环境诉讼分别代表了"预防性、协调性、强制性"这三种环境纠纷化解机制,其中环境教育是环境纠纷化解的根本方法,环境调解是环境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环境公益诉讼和综合审判制度是环境纠纷化解的必要手段。为此要建立"环境教育、环境调解和环境诉讼‘三位一体’之环境纠纷化解机制以应对日益加剧的环境危机。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诉讼已经无法满足多元化解决纠纷的需求,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大量涌现出来,对比以诉讼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不足,以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有很多优点。但目前在我国,尽管仲裁机构得到一定发展,也以仲裁方式解决了一些知识产权纠纷,但诉讼依然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方式。今后应创造更多条件,让仲裁、调解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程序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之一。但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模式却颇遭诟病,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立的相关制度也存在缺陷,所以,需要进行制度重构:一是应坚持平等公正、成本合理化、有效化解矛盾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价值取向;二是处理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侵权争议与合同争议应适用不同方式;三是取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坚持"三方原则",转移调解重心,实行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调解制度;四是淡化劳动争议仲裁的行政属性以增强民间性,简化仲裁程序以提高争议处理效率,裁审实现分离,正确发挥仲裁功能;五是改造劳动争议审判组织及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机制,合理确定劳动争议诉讼的主管范围,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13.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程序制度,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之一。但我国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剁度存在不少缺陷,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基本立足于我国实际,在一些制度设计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为:立法价值取向更加务实;劳动争议调解主体多元化;争议处理时限缩短,提高了争议处理效率;仲裁组织的建拘趋于合理化;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进行了重欠完善;确立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终局制;确立了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有限监督等,从而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产生了新的变化。  相似文献   

14.
适宜的争议处理机制须满足一国劳动关系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此,大多数国家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我国也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即实行“一调一裁两审”的体制,并辅以“一裁终局”。然而,在实践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凸显了目前解决体制的不足与缺陷。基于此,寻求一条更适宜的争议解决机制之路,即怎样提高各处理机构解决争议的能力,整合各种资源,实现案件分流,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等就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调解"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方法。我国当代的调解制度已形成了由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构成的社会纠纷调解机制和体系。当前,边防派出所承担着部分治安案件和大量民事纠纷的调解任务,个别民警群众观念淡薄,调解能力不强,有畏难厌战情绪,调解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边防派出所应顺应群众需求,力所能及地参与到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中,通过民警兼任人民调解员等方法,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林权纠纷具有主体集中、内容多样、原因复杂、利益高额、冲突严重、长期反复等特点,集体林权改革的全面推进短期内将加剧林权纠纷,必须妥善解决。现行林权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和解形同虚设、行政处理不够公正、诉讼作用有限、调解不够规范、仲裁欠缺专业性等缺弊,应当加以完善。完善措施包括:注意因地制宜,统一处理规则,规范行政处理,强化诉讼功能,提高调解质量,建立林业仲裁,以及在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的林业纠纷处理法规。  相似文献   

17.
化解、调解、立法、规范是一整套预防与治理并重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人民调解、信访、仲裁、宗族力量、司法建议等是相互联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系列选择方式,共同构成多元并举的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构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司法保障的重要内容。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法治政府的重要职责。  相似文献   

18.
在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及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背景下,人民法院依法对死刑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问题开展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现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调解仅在审判阶段实施、法官占绝对主导地位以及调解协议约束力弱等问题。为此,应对死刑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作相应改造,将法院的调解工作延伸到侦查、起诉阶段,建立调解申请机制,建立委托调解或协助调解制度,明确调解协议在法律上的性质及效力范围。  相似文献   

19.
社会冲突态势及特点为群体性、复杂性和持续性。仲裁较之和解、调解和诉讼等解决方法优势显著 ,社会冲突处置机制的创新之路在于构建我国民事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20.
相同中立者仲裁中的调解制度已成为我国仲裁机构的一贯的解决纠纷方式,我国《仲裁法》对此制度也未予以反对,但长期以来理论界对其存有质疑。相同中立者仲裁中的调解制度面临着混淆论、侵害论和危险论的挑战,但其本身也具有方便纠纷解决的各种优势。仲裁与调解有着共同的基础:意思自治,因此我国立法应当在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坚持并完善此制度,以促进纠纷合理顺畅地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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