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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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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是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本级政府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中,对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之外的非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法律制度。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行使好这一职权,可以加强地方人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相似文献   

2.
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经济工作行使监督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个重要职责。多年来,特别是监督法和《重庆市〈监督法〉实施办法》实施以来,重庆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经济工作监督方面开展了大量实践,取得了新成绩。但在实践中出现的监督"疏漏"现象,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效果。笔者认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必须进一步健全地方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机制。监督工作中的"疏漏"现象所谓"疏漏",指在对政府的经济工作行使监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方面有了可喜的进展。但是,目前影响地方人大发挥作用的因素仍不容忽视。一是法制不健全,尤其是地方各级人大怎样具体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怎样操作,至今无具体的法律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有的地方人大干脆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部托给党委,党委咋说就咋办。二是体制不顺。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同级政府的工作。可是,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有的是党委副书记,有的是党委常委。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委领导下工作,如何监督这些党委的书记或常委呢?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不仅不去监督政府的工作,反而把自己看成是一个"职能部门",受政府派  相似文献   

4.
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全面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这些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大胆探索,不断完善这种监督形式,逐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相似文献   

5.
政府部门副职领导由党委推荐提名、政府直接任免,不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因而,一直成为人大监督的“盲区”。那么,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对政府部门副职实施监督?答案是肯定的。从宪法、法律规定的相关精神看,实施对副职的监督是必然的。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本区域内的法律监督权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权。”这些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相似文献   

6.
监督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经常、最大量的工作。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监督权,监督的内容有所扩大、形式有所创新,监督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提高了人大监督的效果,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抓重点、抓大事,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 一、法律监督抓重点,突出落实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监督中,突出落实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相似文献   

7.
执法检查:地方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张文麒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依法行使这项职权,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树立人大国家权力机...  相似文献   

8.
正2.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成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于1979年后建立常委会以来,听取和审议同级"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成为他们的重要工作,成为他们对同级"一府两院"行使监督  相似文献   

9.
《人大研究》2003,(9):19-24
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做好监督工作 ,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实现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 ,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不断探索 ,做了大量的工作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 ,目前地方人大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监督工作的许多方面还需要探索和总结。我们从甘肃省各级人大主任研讨会的材料中摘编的这组文章 ,是我省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体会、思考和总结。我们相信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 ,人大的监督力度必将不断加大 ,监督的效果也必将不断增强。———编者  相似文献   

10.
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依法行使好这项职权,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20年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在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以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为目标,加强法律监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国家权力机关决定的遵守和执行。多年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把法律监督放…  相似文献   

11.
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没有立法权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讲,则更是工作的重点。近些年来,武昌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进行探索,努力改进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突出工作重点,实化预算监督政府财政预算,关系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群众  相似文献   

12.
人大及其常委会受人民委托.审查批准本级政府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内容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党和人民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相似文献   

13.
正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由‘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依法行使好监督职权是新形势下摆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重要课题。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规范了人大监督工作,人大监督无法可依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监督权的行使依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  相似文献   

14.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其实质是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制约。做好人大的监督,特别是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中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的情况依然严重存在,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督促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尤其是没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宪法和法律得以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改进和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要加强  相似文献   

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草案)》的说明。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作了一系列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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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如何加强人大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全面有效行使,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探索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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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制度创新是破解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财政监控难题的"法门",也是推进"法治监控"的重要动力。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完善,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地方政府财政预决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审查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等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作为行使监督权力的主体机构,健全各级人大对政府的预决算监督和审查权一直是我国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人大监控政府财政的制度创新,能聚合起科学地监控政府财政预算行为的正能  相似文献   

18.
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近几年来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大工作的新路子,推动了人大工作的开展。去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行使监督职权,并注重工作实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元月,郑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面临世纪之交人大工作日益繁重的新形势,进一步理清人大工作思路,确定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要从"一个定位、两个坚持、三个围绕、四个环节"人手,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实效。"一个定位":就是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来给人大工作定位。以前有些同志讲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时习惯说是"参政议政",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准确、不科学的。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级国家机关中处于核心的位置,  相似文献   

19.
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方面亦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本文仅就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谈点肤浅的看法。执法检查的对象应是负责法律实施的主管机关,即同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法院、同级检察院。公民个人、社会团体、社会法人不是执法检查对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监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执法工作,督促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对象应是同级  相似文献   

20.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民法院作为由人大产生的国家审判机关,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把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以实际行动配合人大的各项监督工作。——摆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正确认识人大的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在这个问题上,有人认为,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神圣职责,与人大支持"一府两院"是两码事。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曲解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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