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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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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1986,(10)
被告人张某,男,三十九岁,原系某粮店总帐会计。一九八二年九、十月间,被告人持所在粮店的介绍信到某电镀厂综合门市部为该粮店刻制“××镇粮管所核对章”,“××镇粮管所”、“××镇粮库”及“××粮店”四枚印章。综合门市部认为张某是粮食部门干部,不会出差错,即刻制上述四枚印章交被告人张某。张某还在某粮店所在区的区粮管所窃得空白粮证多本。随后用伪造的印章和窃得的空白粮证,假托户主名称,伪造××镇居民粮证。自一九八二年十一月至一九八五年六月,被告人张某共伪造和使用假粮证二百余本(自供五十多本),骗  相似文献   

2.
法律顾问     
这两起案件应如何定性? 来信我院受理了这样两起案件:被告人孙××,伙同他人窃取沙沟供销社的空白收购凭证,私刻并加盖收购员印章,填写收购红麻凭证六张,计二千七百五十七斤,价值人民币一千四百三十五元,冒领后分得赃款四百元,被认定为“伪造货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李××,拾到本县粮食局的空白进货票后,私刻并加盖粮站验收员印章,填写稻米进货票七张,计一万二千零  相似文献   

3.
《法学》去年第十期刊登了“粮店职工骗取粮票牟利如何定罪”的疑难案例探究。主要内容是:粮店会计张某持该店介绍信,到商店私刻“××镇粮管所核对章”等四枚印章,并窃得空白粮证多本,后用伪造印章和窃得空白粮证,假托户主名称,伪造居民粮证,骗购平价粮40000余斤等,进行倒卖,非法获利七千余元,对此,我们不同意作者分析定贪污罪,认为应构成伪造印章、证件罪和倒卖计划供应票证罪,数罪并罚。理由是:一、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所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  相似文献   

4.
<正> 王××,与周××(均系贵州省人),自一九八○年十二月起纠合一起,伪造盖有“三四○二厂”等四个企业单位印章的证件几十份,去年元月六日流窜到重庆,在朝天门码头周持“三四○二  相似文献   

5.
案 情  1994年下半年至1995年上半年的一天,被告人陈××为贷款事宜与被告人邹××计议伪造企业印章制作假担保证明。嗣后,陈××提供了“××市农乐配方肥料厂”和该厂法定代表人周××印章的样本,邹××利用印刷制版技术伪造了上述两枚印章并交给陈××。1995年10月26日,被告人陈××承包经营的兴化市盛泰经济贸易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陈××为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盛泰公司)以与陈××个人经营的××市仁泉精品行(个体工商户)签订购销合同为名,向中国建设银行兴化市支行(以下简称兴化建行)申请办理承兑汇票。为规避银行审…  相似文献   

6.
<正> 武汉某社办工厂于八○年十一月,私自聘请某国营厂工程师李××、技术员孙×、刘××、朱×,设计生产净化器的图纸,约定产品销售后给予一定的报酬。李××等四人利用业余时间设计出了图纸,社办厂根据此图纸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打开了销路,扭转了亏损局面,获利三万多元。这个厂给李等报酬共2800元,李等四人各得650元,两个介绍人各得100元。一九八一年二月该厂为了扩大生产,又要求李等设计污水处置装  相似文献   

7.
李某,女,31岁,河化省某县农民。1987年11月12日中午,其弟李××拿着一张运单(是其当天9时在某站货场货运室盗窃的,可提大头鞋750双,价值人民币12263.3元),来到她家说:“我拾了一张运单,你去车站把货提出来。”李某说:“我不会取。”李××告诉她:“你在货场门前雇辆拖拉机,拉货的人都懂怎么取,你别进站,把货拉到陈庄窖,如有人问,你就说是×县的货。”下午4时,李某按李××的吩咐,到货场门口雇了一辆拖拉  相似文献   

8.
王××,男,中共党员,安徽省×县人大副主任。1990年9月,王的二儿子(中科院植物研究所87级博士学位研究生)未毕业,背着导师和组织,私自联系赴R国留学。因需要户口、单位证明,才能办理出国护照,王妻吕某便用伪造的户口本到城关派出所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并以煤不够烧为由,向县种子公司秘书股长苏某要了两张盖有该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王子用此填写了给颍上县公安局同意出国的介绍信。王××则按其子要求,拿一张公民因私出国学历审查表,找到苏某,以小孩子在外地上学寄来一张申请助学金表为借口,要苏加盖了公司印章。王××前…  相似文献   

9.
湖北省某县在复查案件中,查出一起耸人听闻的一人被冤杀、二人被错判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的“谋夫占妻”的大冤案。案情是这样的: 某县××公社××大队原大队长李尚勇和一小队队长刘本书二人,因有贪污腐化等问题,在一九六七年与一九六九年间,先后被该大队社员王大根、叶成贵、刘旭兴等人揭发并进行过批斗,以致李尚勇受到撤销大队长职务,刘本书退赔现金一百一十九元的处分。两人怀恨在心,图谋报复。  相似文献   

10.
1985年3月6日,内地某省个体户李××、张××同甲市轻化公司签订了一项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李、张二人负责为轻化公司包进包销泡沫鞋40000双;轻化公司支付信息费5000元和提供进货资金.利润分配办法:轻化公司除收回进货资金外,每双收取纯利润0.60元,其余由李、张所得.合同签订后,李、张等人前往浙江省某县一乡村企业订货,订好后由轻化公司派人自带11.5万元汇票前去见货付款,买回塑革鞋10.4万双,总金额15.97万元.鞋子运回后,加上开支与包装、运输、保管费用,每双成本1.95元.轻化公司再次与李、张达成补充协议:轻化公司按4.5万双计收纯利润(每双仍收纯利润0.60元).由于气候转热,加上鞋子质量较差(部  相似文献   

11.
一、案情 被告人李××,男,31岁,汉族,湖南省株洲县人,高中文化,系A县物资局驻广西北海市凌海公司职员。1993年5月5月,李××与凌海公司签定合同,合同规定:李承包该公司100万元资金进行合法贸易、经营活  相似文献   

12.
[基本案情] 陈某为牟取暴利,利用私刻的“××文理学院”公章和伪造的“××文理学院”文物调剂介绍信,以对学生开展爱国教育为名,骗取“××青铜器博物馆”负责人胡某的信任,从“××青铜器博物馆”调剂出馆藏二级以上青铜器文物3件,向该博物馆上  相似文献   

13.
×市明胶厂系该市×镇企业办公室所属企业.原由镇企办负责管理。1993年8月.镇企办与张×签订一份租赁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将该企业租赁给张×经营.此后,张×以明胶厂的名义,向×煤炭公司买煤22.8吨,计价款4564元。但由于明胶厂无力付款,此货款一直未付。94年12月,镇企办与张×协商解除了合同.同时.镇企办又与×食品厂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规定:镇企办将明胶厂租赁给食品厂经  相似文献   

14.
一九八二年五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叶××(男,二十一岁)与被告人李××(男,二十八岁),盗得湖南省汉寿县岩嘴乡高湖村“东—30型”拖拉机打气泵一台,实际价格二百四十余元。事后,两被告人将打气泵卖给张×,得赃款八十元。打气泵被盗后,被害人报案并到处寻找,叶、李唯恐罪行暴露,在案发一个多月后,又将打气泵从张×处窃回,藏在李××家中。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但对作案次数的认定及盗窃财物数额的计算,有分歧意见。  相似文献   

15.
简一 《检察风云》2002,(9):28-30
震惊全国的北京假户口大案法槌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疯狂伪造北京户口等证件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判决。国家某机关行政处处长魏世孝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同伙张能和刘于好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1年。 至此,这起震惊京城的户口诈骗案终于有了结果,但笔者采访时了解到,此案背后的故事更发人深省。魏、张等人利用外地人想获得北京户口这一心理,共同合伙造假诈骗赃款120多万元,四年之久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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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盲很多,是农村当前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不少犯罪的农民,是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农村法盲大致有三种类型: 一是犯法而不知犯了法。例如,有位在农村算是“大知识分子”的高中毕业生,一九八二年秋跟随某县一个卖狗皮膏药的人出去跑了几天,年底带着那人赠送的一斤多假药回到家里。因生产大队不为其出售“药品”出具证明,他就用小圆木私刻公章。经反复试刻,于一九八三年夏刻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枚公章,又自写证明,到邻县赶集卖药,不久被捕。审讯时问他为什么要私刻公章,他说:“我刻公章是为了卖药方便,不是想做坏事。”当告诉他伪造印章是犯  相似文献   

17.
我们遇到这样一件案子:被告人侯慢乃是农村社员,在为集体送征购粮时,从粮站偷拿空白“粮油进货证”三份。后在偷来的“粮油进货证”上加盖伪造的粮站过秤员私章,并模仿过秤员笔体,填写收购××生产队粮食共一万余斤,  相似文献   

18.
原告张××,女,49岁,工人。 被告李××,男,55岁,干部。 第三人王×(系原告之女),24岁,工人。 第三人李××(系被告之子),28岁,工人。 1992年8月7日王×与李××登记结婚,未举行结婚仪式。同年12月20日原告张××交给女儿王×2400元要其自己选购一台电冰箱作为嫁妆。王×于当日下午由被告李××陪同到商场购得电冰箱一台,价款2243元。由于是有奖销售,共获奖券74张。购回冰箱后王×将冰箱放置新房(李××住室),又将74张奖券及买冰箱剩余款  相似文献   

19.
案情:被告人李××,某铁矿工人,王××,某生产队员,张××,某公社干部.前列被告李××,于一九八一年五月,经事前与王××合谋,以班、组生产需要为名,从库房领出合金钻头一百一十五个,王××在销出此赃物时,与张××商量解决销路问题,张××明知钻头来路不明仍帮助王××将钻头以每个十一元六角销出,总价额为一千三百三十四元.同年六至九月,李××又先后五次骗领钻头三百零八个交王××销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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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人沈××,系某粮管所职工.一九八一年四月某日,被告人因公到所内会计室,乘会计不备之际,窃得空白销货发票六份.然后伪造本单位营业员王××的私章,冒用驻军部队番号,先后私自开出籼米,粳米提货单四份,于一九八一年五月、一九八二年一月分别卖给朱××等人.在出卖伪造的提货单时,被告人还特地嘱咐对方:"假如有人问起来,你们就说是替部队来提米的".朱××等人先后从县第二米厂提出籼米四千二百斤、粳米八百斤.被告共得到朱××等人付给的现金八百余元及粮票八百余斤.案发后,县公安局以盗窃罪提请批捕,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诈骗罪特征,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最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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