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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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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小敏 《法学杂志》2007,28(2):2-10
物权法的制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对国家昌盛、民族兴旺以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物权法(草案)》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体现了宪法的精神,突出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确立了对不同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反映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草案)》的合宪性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焦洪昌 《法学》2006,(3):39-41
《物权法(草案)》对公有财产(包括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的原则与我国宪法的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差别对待具有本质区别。《物权法(草案)》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不违宪。  相似文献   

3.
童之伟 《法学》2006,(3):3-23
看不出《物权法(草案)》有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问题,但在宪法眼中不同主体的物权应区别保护不应平等保护。物权法起草过程一直有忽视宪法的相关规定的倾向;现行《物权法(草案)》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确有违宪嫌疑。宪法是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的根本法,不单纯是公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不一定必然不违宪。民法是具体宪法架构下的具体的民法,不宜脱离一国的现行宪法抽象谈论民法应该是什么样的。法治要求将实现价值追求与进行合宪性操作统一起来,不能以任何借口模糊违宪合宪界线或回避违宪合宪判断。处理私权利与公权力关系的价值追求应该是实现两者的平衡。现行宪法有关条款间文义上存在抵牾,区别保护和平等保护主张都有一定宪法依据但又都与另外的相关宪法条文有相悖处。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的《物权法(草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好按平等保护价值取向正式释宪。立法不能代替释宪。应通过宪法解释消除宪法条款间的抵牾。对不同主体的财产实行平等保护是以国家、集体在财产占有方面已经占据了优越宪法地位为前提的,是以国家、集体事实上占有和垄断社会全部财产中的基础性部分为前提的,这种平等只是宪法上和事实上公有主体居优前提下的法律上的平等。真正实现物权平等保护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公有经济的主体、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4.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7月10日向社会公布了《物权法》(草案),面向全国征集社会各界对该草案的意见。为了响应全国人大常委这一号召,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房地产研究会联合于8月10日-13日召开专题研讨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讨论。本次研讨会由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科学》主编韩松教授主持,研讨会还广泛邀请了陕西省各法律理论专家及实务界人士参与。韩松会长首先介绍了《物权法》(草案)的基本情况,鼓励各与会人员积极为《物权法》草案的完善建言献策,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探讨和目前三部物权法草案相关规定的评析,明确我国应确定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排他性原则、公示原则及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以期对我国《物权法》的制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之探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物权法(草案)》中规定了各类所有权并规定了平等保护原则,体现了物权法反映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立法目的,也使物权法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草案 )》提交社会各界讨论后 ,引起法学界极大关注 ,华东政法学院为此专门组织有关专家、教授 ,以各种形式进行研讨。本文即为部分教授对《民物权法 (草案 )》修改意见的汇总。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历经十余载,期间对草案进行了六次审议,终于在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在2007年10月1日实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的编撰工作达到了一个历史性的阶段,而颇受关注的物权法定原则最后被《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言简意赅的条文不但是物权法与合同法的重要区别,而且构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构架,支撑着整个物权法体系。  相似文献   

9.
孙玉红 《中外法学》2006,(1):126-128
<正>物权法(草案)三审稿已向社会公布,为配合物权立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暨《中外法学》编辑部于2005年10月28、29日联合举办了物权法草案研讨会。民法研究中心尹田教授及《中外法学》主编贺卫方教授致词后,研讨会由民法学家魏振瀛教授、尹田教授及郭明瑞教授主持。来自北大、清华、法大、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等单位的中青年民法学者以物权法(草案)三审稿为对象,以服务物权立法为宗旨,对物权法草案的评价标准、物权变动、所有权的取得及类型等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讨论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10.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我国《立法法》规定的一条宪法性原则,《物权法》适用中理应坚持无疑。然而,《立法法》第八十四条但书用语又否定了对法不溯及既往的绝对适用。由于《物权法》自身特点、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促进交易的目的,在对《物权法》种种具体规则进行区别分析之后,《物权法》对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否定之处便跃然纸上了。  相似文献   

11.
《法学》2006,(3)
【编者前言】自《物权法(草案)》2005年7月10日向社公布征求意见以来,法学界为修改和完善这部法律草案已发表了数以百计的文章。但是,或许是因为人们过于习惯于法学界条块分割的状况、谨守分际等原因,参与讨论的主体,基本上是民法学人士,法学的其它二级学科的人士、包括宪法学人士,很少写文章就该草案发表评论。对这种状况,一直积极组织相关讨论的本刊同仁们深引为憾。本编辑部认为,《物权法(草案)》的修改和完善涉及极其广泛的社会利益,它本身也涉及与几乎所有其它法律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尤其是与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法的衔接与协调。如果宪法…  相似文献   

12.
高飞 《法学》2006,(10):128-138
物权法平等保护财产权的初始含义强调的是各类主体享有的物权遭受侵害之后都应当给予平等的救济,广义的平等保护实质上是民法的平等原则。私人和国家、集体之所有权的客体范围的不同,与物权法平等保护财产权不冲突。社会主义对国家所有权实行特殊保护的宪法依据是关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规范,而不是有关公有制这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范,因此,社会主义概念的经济内涵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之间不存在抵牾。在《物权法(草案)》中,财产权从区别保护向平等保护转变的宪法依据是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刑法与物权法一样对财产权实行平等保护,二者均不违宪。  相似文献   

13.
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确认 (一)物权法定原则与国家所有权 物权法定原则是在罗马法时就已经 确定的原则。在罗马法中,承认具有物权 属性的权利有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 用益权、抵押权以及质权等。这些权利为 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具有排他的、绝对的 等强有力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按 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划分所有权为国家所 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草案)》根据宪法以及有关法律,对 矿产资源、水资源以及土地等自然资源 的国家所有权做出了规定。草案规定:中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登记及其审查方式是物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民法(草案)》之《物权法》和王利明教授主持编写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均主张赋予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权力。王利明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还明确提出不动产登记机关应承担实质性审查义务和责任。但是,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草案对此却没有明确规定。本文拟就进一步明确建立不动产登记实质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及实质审查责任的承担谈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5.
由《物权法(草案)》的争论想到的若干宪法问题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韩大元 《法学》2006,(3):24-32
物权法是有关财产的基本法律,需要以宪法为基本依据,并以具体化的形式实现宪法的基本原则。本文从宪法角度分析了物权法的根据、合宪与违宪界限、平等保护的宪法价值等问题,并提出“宪政关怀下的物权法修改”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6.
王利明 《中国法律》2006,(3):5-7,52-56
自《合同法》颁行以後,我国立法机关已经加快了物权法立法的步伐。我国物权法作为民法典起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订和颁行将会极大地完善我国民事立法,并将与《合同法》构成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规则,有力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物权法已经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2005年7月,该草案向全民公开徵求意见之後,社会各界对物权法的制订欢欣鼓舞。但对其中是否应当区别规定各类所有权并进行平等保护,个别学者仍有不同意见。我认为,物权法草案坚持了平等保护原则,既体现了物权法反映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立法目的,而且也使物权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基本国情,不仅坚持了正确的立法方向,而且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7.
林海 《法律与生活》2013,(23):54-55
作为中国第一位受聘于哈佛的教授,吴经熊曾起草《中华民国宪法第一草案》,并打上“吴氏宪草”的烙印。用他的自传《超越东西方》来评价他的一生,或许并不为过。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通过后,学界和媒体对物权立法过程所做的评说中包含不符合实际的和不理性的成分。《物权法》草案原本是有违宪嫌疑的,它是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合宪性修整之后才通过宪法之门的。在物权保护方面,最好以“有效保护”为基准对《物权法》相关条款做平衡解读。从应该善待少数人利益和意见角度看,物权立法过程有得也有失。立法过程有一些缺憾。但同时也展现了不少新的发展势头。不论是进一步做好民事立法,还是实施好《物权法》,都需要从法理上进一步理顺宪法与民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物业管理相关问题再探析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谭玲  胡丹缨 《现代法学》2006,28(6):188-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第84条、第85条和第87条对物业管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该草案与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的,并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有所衔接,但却过于原则。鉴于《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在物业管理权的性质、物业管理合同的归类及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等问题上一直存有争议,人们期盼《物权法(草案)》能给予一个明确的说法。然而,就《物权法(草案)》的现行条款来看,仍然是不够明晰的,故进一步探讨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20.
法制文摘报     
中国社科院民法教研室主任梁慧星教授是《物权法》起草人之一,据梁教授透露:正在起草的《物权法》草案,已写进了归还失物有权索取报酬的新规定,这与过去的规定完全不一样。过去的规定,是严格按照高尚的道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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