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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认知活动,就其性质而言,证明首先属于人们主观对客观发生的社会事件的一种认识,因此必须遵循认识论的普遍规律。证据其实是承载案件事实信息的载体,证据的本质属性也只能是关联性,具体指关联性中体现出案件事实的信息性。证据的概念过于强调证据的客观真实。应将证据重新定义。证据的证明力在于其能形成相互关联的证明链条。证据可以承载事实的真实信息,也可以承载事实的虚假信息。  相似文献   

2.
论证据的本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熊志海 《现代法学》2002,24(4):70-76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而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能成为定案的根据。”这一法定命题存在着明显的逻辑和理论上的错误。从本质上说 ,证据并非事实 ,它就是、其实也只是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根据。证据既可以是一种客观存在 ,又可以是某种反映人的思想、认识、知识、经验的主观形态。证据是由法律规定的、与案件事实有着客观联系的证明根据。证据的本质属性只有关联性和法律规定性。明确证据只是证明的根据有利于推进诉讼程序的研究 ,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证明责任 ,也有助于证据立法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3.
刘洛娜 《行政与法》2009,(8):125-127
专家证据的主客观统一性、事实针对性和证明相对性的特点,决定了专家证据具有证据资料、证据方法的性质.由于诉讼的过程就是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现代诉讼中,一切事实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这一观念早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证据裁判原则"或者"证据裁判主义"的诉讼原则.法官通过借助专家发表意见来协助其认定案件事实,专家证据就成为作为证据材料引入到诉讼中的必然,并且具有查明案件事实,解读其他证据,鉴别和认定其他证据的诉讼功能.  相似文献   

4.
纪格非 《中外法学》2012,(3):594-606
我国学界对于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及概念的表述过于简单化,不利于研究的深入。通过审视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的"单独性"、"直接性",可以发现"案件事实"的法律性决定了直接证据不可能不经过涵摄或解释的过程而直接与案件事实发生联系,"案件事实"中的主观状态、意思表示要素,也无法被证据"直接"、"单独"地证明。因此,现有的以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方式不同为标准,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思路注定是失败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必须另辟蹊径。  相似文献   

5.
袁荣海  陈永林 《法制与社会》2010,(34):371-371,377
根据证据与主要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证据可以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过程当中,直接证据具有明显优势,但也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因此,间接证据在诉讼中有其自身的证明价值,一是间接证据可以对直接证据起到印证的作用;二是间接证据对直接证据的补证作用;三是证据间接证据独立证明案件事实,起到定案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论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民事诉讼遵行证据裁判原则,即当事人和法院应当运用经过证据调查后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来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在证据裁判原则下,争讼案件的实体事实应当采用"严格证明",而非讼案件的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采用"自由证明"即可.不过,真实性已经得到确定或者不存在合理争议的事实、经验法则、交易习惯等,通常不适用证据裁判原则.法院违背证据裁判原则的,构成上诉或再审的理由.  相似文献   

7.
刑事证明中,刑事证据根据其证明作用可分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证明取证程序的证据.前者主要证明案件事实是否成立,后者则主要证明证据的来源是否清楚、收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从证据形式上判断与其他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无关联.证明取证程序的证据,是伴随着其他相关证据而产生的,可称为“伴生性证据”.  相似文献   

8.
我国学界对于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及概念的表述过于简单化,不利于研究的深入。通过审视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的“单独性”、“直接性”,可以发现“案件事实”的法律性决定了直接证据不可能不经过涵摄或解释的过程而直接与案件事实发生联系,“案件事实”中的主观状态、意思表示要素,也无法被证据“直接”、“单独”地证明。因此,现有的以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方式不同为标准,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思路注定是失败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必须另辟蹊径。  相似文献   

9.
证据事实论     
陈闻高 《政法学刊》2005,22(3):35-37
事实需要具备"三性"条件,具有证明案件真相的能力,才能形成证据事实.证据事实、要件事实和程序事实等都是法律事实而非案件的客观事实.证据范围及其体系要素的关联性,体现于认知的经验性中.证据事实的认知性,表现了案件事实中的法律主观性和经验性.证据材料是证据信息的物质载体,也是认识证据事实的凭借物.  相似文献   

10.
证据价值也称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意义。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由此可见,证据价值的有无及其大小取决于两因素:其一,证据本身必须是真实的,具有客观性;其二,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的联系,具有关联性。只有具备以上两个条件,证据才具有证明力和实质的诉讼意义。证据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任何一种证据的价值有无和大小,因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而  相似文献   

11.
在外汇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调查、收集所取得的每一项证据材料,不一定都能成为外汇行政处罚的定案依据。只有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外汇局应当对全部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审查,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分析判断,确定案件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相似文献   

12.
廖勇  吴卫军 《北方法学》2013,7(5):124-129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据证据,证据应具有证据能力且需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判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依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要求进行审视,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的规定上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与缺憾,主要表现为立法条文过于粗疏、操作难问题依旧突出、诸多内容遗漏等,这些有待进一步充实入法。  相似文献   

13.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和灵魂,侦查部门的所有活动都是围绕着是否有犯罪发生和犯罪是由谁实施的这两个问题来展开的,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依靠证据。固定证据的工作始终是为证明真实案件事实服务的。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证据的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影响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莉 《中外法学》1999,(4):39-45
<正> 一、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证据能力是指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法律对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在资格上的限制。因此,证据能力也称之为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证据的可采性(admissibility);在我国,则称之为证据的合法性,某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必须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证据的证明力,指证据事实对案件事实是否有证明作用和作用的程度,又称之为证据价值。在我国,证据的证明力反映为证据的客观性与关联性,只要某证据客观存在,且能在逻辑中  相似文献   

15.
在理论上,人们习惯地将证据分为四类,即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与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以上证据分类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证据的特点及证明的规律,但是,其中的一些证据分类缺少周延性、缺少全面性,更没有揭示证据发挥证明作用的条件.依据唯物主义运动与静止的理论,根据证据是处于相对静止状态还是运动状态,以及是否对案件具有直接的证明作用为标准,应该将证据分为静态证据与动态证据,找出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提高司法人员办案能力.  相似文献   

16.
数据电文的证据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吕国民 《法律科学》2001,(6):99-107
数据电文作为一项证据 ,必须能被法院认可为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力 ,一项数据电文是否具有充分证据力 ,应从其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三个方面去考察。我国数据电文证据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将数据电文作为书证 ,还是作为视听资料。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证据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属性。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须"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即是对证据客观性、关联性的认可与赞同,但对证据的合法性的争议很大,证据是伴随犯罪而产生的,只要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就具备了证据的基本条件。但在采纳证据的过程中,还必须强调证据的合法性,否则就有可能助长违法取证、认证行为。  相似文献   

18.
王平 《四川审判》2002,(3):5-6,10
刑事证据是一种专门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审查属实的,用以确定或者否定犯罪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和罪责轻重的一切事实。”还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依法收集或由当事人、证人、辩护人等依法提出、并用以证明是否发生了犯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尽管这几种观点在文字的表述和内容上都有所区别,但都指出刑事证据是一种客观事实,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认识和认定案件事实和犯罪事实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就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和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所采用的刑事证据应达到的标准作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性规定。  相似文献   

19.
周赟 《法学》2024,(2):19-31
一般认为证据的功能是证明案件事实,但这种观点无法解释如下逻辑问题:当只面对证据时,我们并不知道事实是什么,又如何用证据去证明这个我们不知道的事实?若我们考察作为案件结论小前提的事实之生成过程就会发现,作为案件结论小前提的事实,恰恰是办案人员依据证据及其他一些相关因素构造而成的。这意味着,证据的首要且本质的作用其实在于:它是用以构造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原材料,证明只是证据的第二性、辅助性的作用——证据可用来证明一个已经得出的案件事实结论,或用来证明其他证据。证成这一发现不仅可以解决当前通说面对的逻辑难题,还可以带来一系列理论和实践上的启示。  相似文献   

20.
证据层次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人们是通过证据来认识案件事实的;而对证据的认识,则是通过证据材料来实现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识,都有一个随诉讼过程的递进而逐步深入和完成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层次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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