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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2 毫秒
1.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初探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在中国现行单一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下 ,环境侵权诉讼面临着受害人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诉讼成本高、错判率高的巨大难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 ,必须重新确定合理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在无过错责任基础上 ,通过设立多元证明标准体系、确定对不同主体与不同证明对象适用不同证明标准规则、借鉴先进国家合理的证明方法等 ,以建立中国环境侵权诉讼的证明标准制度。  相似文献   

2.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由于当事双方地位的差异性,举证责任分配亦具有特殊性。纵观各国举证责任学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以受害人的权利救济与被告企业的利益衡平为中心,进一步明确、丰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尤其是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建立举证责任的复合化标准,正确适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3.
对于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循环限定的专利,首先应当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证明方法特征限定的产品是否属于"新产品"的举证责任。其次,应当在产品专利与方法专利之间有所切割并根据证据法上的高度盖然性标准,判断方法特征限定的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样产品。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被适用的,但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举证责任的倒置;我国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诉讼案件包括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侵权诉讼。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的采用,对原先的证明责任分配格局发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杨之辉等人诉某市电力局电磁波污染侵权案”为例,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出发,分析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和因果关系的地位,明确侵权行为的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并以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对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与环境侵权行为进行了定量的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被适用的,但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举证责任的倒置。我国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诉讼案件包括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侵权诉讼。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的采用,对原先的证明责任分配格局发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7.
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对我国证据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我国证据制度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本文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完善我国证据制度提出了如下建议:借鉴英美证据法的排除规则,对收集证据的非法手段和合法方式予以明确界定;强调和保证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完善举证时效制度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制度;重新认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的关系,确定“高度盖然性”的证明原则,合理地运用自由心证主义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9条针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口头遗嘱、赠与等事实,首次例外地将证明标准从"高度盖然性"提高到"排除合理怀疑",虽出于建立多层次民事证明标准体系、与民事实体法衔接等良好初衷,但实际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困境: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在民事诉讼领域缺乏足够共识,并且可能冲击高度盖然性的一般标准;民刑证明标准的混搭会模糊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界限;与民事实体法规则相协调的证据不充分;美国法和德国法并未提供提高证明标准的比较法论据;提高证明标准显示出对证明标准功能不切实际的期待;以规则提高标准的方式防范操作中的降低标准会引发规则指引的混乱。在高度盖然性的"高"标准确立并严格适用后,未来中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的作业应主要指向"降低"而非"提高"。  相似文献   

9.
民事证明标准论纲——以刑事证明标准为对应的一种解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明标准的性质或高低决定于指控或争议对象的性质、诉讼结果的轻重以及其他相应的价值取向。英美法系国家基本的民事证明标准以盖然性权衡为基础 ,又强调一定程度的可变性。我国民事证明标准变革的思路在于理性与现实性、应然与实然的统一 ,证明标准的定位以盖然性权衡与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之间的中等证明标准为妥。  相似文献   

10.
胡学军 《法学家》2012,(2):159-175,180
德国、日本民事证据法研究的发展沿革及最新趋势显示,客观(抽象)证明责任的主导地位正在被能更好解释诉讼证明实践的具体举证责任概念所取代。这一趋势启示我国民事证据法的研究重心也应转移到以表见证明、摸索证明、事实推定、阐明义务、证明妨碍等制度为主要论题的具体举证责任领域,以这一理论指导司法实践以实现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的信息最大化与诉讼公正。  相似文献   

11.
杨春然* 《证据科学》2012,(4):438-448
不遵守填平原则的惩罚性赔偿与民事程序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从最佳威慑与彻底威慑的角度看,惩罚性赔偿实质上处于民事责任与刑罚之间,甚至有时与罚金刑无异,故需要提高对被告人的程序保护,其证明标准应当具有中间性,适用明确而令人信服的证明标准。从诉求正确的可能性、举证成本、风险收益的角度看,反映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的侵权行为的异常性的证明负担应当分配给原告。  相似文献   

12.
万宗瓒 《河北法学》2012,(10):91-95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由于原被告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致使在证据的调查和收集,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方面,私人主体很难做到与垄断企业相抗衡。反垄断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证据规则是不能适用的。否则,将出现大多数受害者的民事权益难以得到救济的局面。所以,应当改进既有的证据规则,旨在减轻原告相关的法律责任,因为,合理的证据规则对于贯彻适当鼓励私人进行民事诉讼的立法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经营者场所安全责任的合理边界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汤啸天 《法律科学》2004,22(3):121-128
经营者场所安全责任,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因为经营场所的安全未能达到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要求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从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责任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对象三方面,安全责任随着服务延伸而扩展。受害人与经营者就场所安全责任发生的争议主要是: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比例赔偿还是全面赔偿,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经营者承担的场所安全责任应当以防范设施有效、警示明确、管理谨慎周到、制止侵害果敢、实施救助及时、保全证据妥善作为合理边界。  相似文献   

14.
归责原则是各类证券民事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标准之一,不仅关系当事人的民事实体责任,还与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因此,研究证券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具有重要的审判实践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对证券侵权民事责任主体的归责原则之规定,忽略了与现行立法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有的与法理相悖,两者之间的冲突导致审判实践的困惑。实际上,我国证券侵权民事责任主体不同,且各自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的差异,故其归责原则呈多元化的特点。  相似文献   

15.
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普通的侵权责任。如何应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诉讼、是否应对该类诉讼进行适当限制是各国制度建构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在此方面,美国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追究中,存在着远非单一的多元价值,补偿投资者利益只是要实现的若干目标之一。制度构建的重要任务是要对相互冲突的价值目标进行恰当的协调和平衡,其中包括:威慑、监控内幕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信心与防止滥诉、保护公司利益之间的平衡;补偿投资者损失与防止民事责任成为投资者保险之间的平衡;保护受害者诉讼权利与抑制过度诉讼之间的平衡等。同时,为实现法律的目标,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各种法律规则之间需要功能的互补和相互的配合,包括刑事、行政、民事责任的互补配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互补配合等。  相似文献   

16.
祖国大陆的环境法学者开始从加害人的民事责任或国家对加害人的民事制裁的角度对环境侵权进行研究,主要着眼点多为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转移、责任方式、救济制度等。但是,对于环境侵权的类型这一前提性问题的探讨,则不够深入全面。本文综合民法、环境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的内容,尝试提出“环境侵权的层次性”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17.
证券虚假陈述及民事责任确定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证券虚假陈述是一个内涵和外延十分复杂的概念 ,必须加以清晰界定 ,这是确定其民事责任的先决条件。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可以从侵权行为法和合同法双向理解 ,就损害赔偿而言 ,适用侵权责任规则比较直接和简便 ,但举证责任方面要有利于受害人。合同法规则在某些虚假陈述的案件中具有优越性 ,必要时应赋予受欺诈人通过侵权法和合同法救济的选择权。  相似文献   

18.
艾尔肯 《北方法学》2014,8(5):28-37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缓和是指在诉讼中患方的举证达到一定的程度,无法达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转换,由医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举证责任规则。它是一种不同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有效平衡医患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举证能力的,充分体现诉讼武器平等原则的举证责任制度。在患方的证明具有相当程度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医方无法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及具备对此种因果关系推定的基础性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缓和规则。在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举证责任规则不能完全保护患方权益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公正、合理地裁判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有必要在法律上引入和构建举证责任缓和规则。  相似文献   

19.
再论环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侵权行为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点,使环境受害人受损的权益按照传统举证责任制度将因取证困难而难以获得有效救济.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合理分配环境侵权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出发,探讨环境侵权行为."事实自证原则"和"因果关系推定规则",分析环境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倒置体现的公平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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