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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格·格斯塔夫森(瑞典国会外委会议员,基督教民主党人):国际上对你们中国取缔“法轮功”有很多议论。有的人说,这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违反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喻权域:我们中国向来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法轮功”不是宗教,而是邪教,是旧中国常见的“会道门”组织,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中国各种宗教组织都赞成取缔“法轮功”。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反对邪教。田丹(北京大学教授):西方一些人反对本国的邪教,武装镇压本国的邪教,却支持中国的邪教组织“法轮功”,目的是搞乱中国。他们是唯恐中国不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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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哲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9,(2)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速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会道门、邪教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及搞迷信活动的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会道门指各种封建迷信组织。邪教组织指非法的类宗教组织。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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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邪教组织,都带有一定的欺骗性和煽动性,颇能迷惑群众。邪教组织“法轮功”是这样,解放初期的反动会道门“一贯道”也是这样。 罪恶累累的“一贯道” “一贯道”前身是清朝光绪年间的帮会组织“东震堂”,后取《论语》“吾道一以贯之”语,改为“一贯道”。1930年,流氓道士张光璧在山东发展道徒数千人。“九一八”事变后,“一贯道”开始兴盛,活动中心由山东转到北平。日伪时期,张光璧与日本人及汉奸相勾结,以“人道免灾劫”欺骗百姓,在各地大肆发展组织。抗战胜利后,“一贯道”又投靠国民党政府,并为特务机关所控制,继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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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宗教而实非宗教的实体性组织,如“门徒会”、“全范围教会”、“呼喊派”、“新约教会”、“观音法门”、“天父儿女”等十多种邪教,在我国大多数省市,主要在广大农村,都有发现。邪教能蒙骗农民群众,既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又因现阶段农民有一定精神追求和宗教信仰需求。邪教利用世俗化的“传教”手法,也是其得以蔓延的原因。西方社会邪教的发展过程是我们的前车之鉴。治理邪教应帮助群众区分宗教和邪教,并满足群众正常的宗教信仰要求;应加强地方基层组织建设,并揭露邪教的丑恶真相;应严密控制境外邪教组织的渗透;最根本的是必须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把农村的事情办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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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主人》2001,(6)
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我国邪教组织进行了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法轮功”是典型的邪教组织。通过对“法轮功”邪教群体特征的解剖并进行相关的法律分析,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法轮功”的邪恶本质,教育解脱大多数,依法严厉打击首要分子;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防微杜渐,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增强社会对邪教的免疫力,提高鉴别力,从而有效预防邪教组织的产生和影响的漫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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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主人》2001,(3)
受李洪志一伙妖言的蒙骗、煽动,几名“法轮功”痴迷者除夕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自焚事件。连日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深入揭批“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 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党员干部收看了中央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关于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的报道后,随即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大会。刘青岭秘书长传达了省委有关指示和省直工委《关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他结合机关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当前,“法轮功”邪教组织内外勾结,已沦为国际反华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反对中国共产党,企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政治组织。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细致地作好工作。机关全体人员大会刚结束,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立即召开会议,揭批“法轮功”邪教本质。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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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轮功”的本质是邪教。邪教是社会的毒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曾深受邪教之害。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法国的“太阳圣殿教”、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等,对人类都造成过极大危害,坚决打击邪教组织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昭然若揭,但是,国际反华势力却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如获至宝,这充分暴露了国际反华势力的丑恶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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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4,29(4)
经过对法轮功的严厉打击之后,国内依然还有其残余组织及其他邪教组织,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在我国和谐化社会建设进程当中,必须要加大力度打击、预防邪教犯罪组织。可通过分析中外在邪教组织打击、预防方面的制度措施,针对我国实际情况,抓紧制定专门打击邪教犯罪的法律,建立健全邪教打击预防组织,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参与打击、预防邪教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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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法国国民议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阿布·皮卡尔法案”,即《反邪教法》。无论是左派还足右派的政党议员,除极个别人外,都对此投了赞成票。该法案以“危害他人”界定邪教组织,授权司法当局采取措施取缔邪教组织,对以邪教害人的人,可判处3年徒刑、罚款250万法郎。法国因而成为世界上专门立法打击邪教的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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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是邪恶的说教,是邪恶势力形成的犯罪组织。在我国司法语境下,邪教与邪教组织是可以通用的概念,邪教犯罪是对邪教组织引起的犯罪案件的一种指称归类。邪教犯罪现象不易根除,它是信仰型犯罪,涉及人的精神状况和价值取向,是精神方面的病理现象;它是有组织犯罪,具有反社会的本质属性。当前我国邪教犯罪,具有组织形式多样、涉案地域广、主体结构复杂、侵害法益广泛等特征,应当准确划定邪教行为的犯罪圈,解决犯罪主体适格问题,并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编织一套以宪法及相关法为中心,囊括社团登记、宗教管理、出版管理等行政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税收等民商、经济法律法规在内的严密法网,将邪教犯罪消除于萌芽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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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风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16(2):120-123
邪教问题影响恶劣,我国严厉打击邪教组织,以维护社会安定。然而,对邪教信众的处置却是个难题。邪教信众大多是受邪教骨干分子的蛊惑,参与到邪教活动中的,对邪教行为深信不疑。许多邪教组织即便已经被破获,但其信众仍然顽固不化。对待大多邪教信众,不能一味打击处理,要通过对邪教信众基本心态的全面分析,进而对症下药,寻求最佳、最有利的挽救邪教信众的处置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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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水生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1,17(3):28-30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长期而复杂的政治斗争。“法轮功”邪教作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社会问题,从社会学视角对其进行组织分析,对于认清其产生的社会根源、牢固树立思想阵地意识、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重视社会团体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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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是世界性的公害。要从根本上铲除邪教组织的毒瘤,除了强化宣传,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用法律手段给予坚决打击外,还必须通过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从组织上、生存空间上予以全面的防范。 一、把好登记关,绝不允许非法邪教组织取得合法的从事非法活动的机会 近几年,民间组织已成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又一法人组织,在社会经济的诸多领域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在许多民间组织办理必要的祛人资格登记的同时,有个别的如“法轮功”一类的邪教组织也千方百计以民间组织的名义企图进行合法登记。因此,不给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