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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的法定原则。基金法律关系的本质决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应当优先于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员工的利益。其是特定基金法律关系中基金份额持有人整体利益的相应优先,但并不适用于同一基金管理人同时受托管理的多个基金的持有人之间。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一般来说可以扩张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参与的其他法律关系中的相对人。然而,如相对人的利益涉及社会公益时则持有人利益并不当然优先;而其利益的优先也不构成对其他相对人债权的根本否定。  相似文献   

2.
对私募基金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需辨析下列几组关系.   私募基金不是"私人的基金"或是"私有的基金",私募基金只是按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对象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它与财产所有权制度或私有制并无直接的紧密联系.将私募基金看做是"私人的基金",或者认为它是"私有的基金"、"私营企业"的观点都是对私募基金的误解.……  相似文献   

3.
本文指出努力实现投资人的意愿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需求,独立财产、独立意思和独立责任是公司法律人格的本质要素,公司设立合法性问题应满足系列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对合法性问题的探讨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设立,完善我国公司设立瑕疵制度。  相似文献   

4.
程序正义概念与标准的再认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程序正义是一种法律理念 ,即任何法律决定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 ,而这种程序的正当性体现为特定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授权所作出的与程序有关的行为。程序正义的标准最值得注意的是程序规范的严格遵守和主体评价两个方面。既不能以实体的正义作为参照去评判程序的正义 ,也不能以程序的正义作为基准去决定实体的正义 ,实质正义才是唯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经济规划与法律是实体与程序的有机结合,是目标与手段、可能与现实、结果与过程、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从经济规划的法律性质分析来看,“十一五经济规划纲要”是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这种法律约束力主要针对政府。在经济规划实施中要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正确分配社会经济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利益,明确政府权力,政府与各经济参与部门的责任,同时公平进行利益划分,这样才能实现经济规划实施的法治化。同时,经济规划的法治化要在明确经济规划的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利用法律对经济规划的实施进行有效保障,这不同于简单的计划法或者经济规划法的制定.而是需要实体与程序的全面结合。  相似文献   

6.
论刑事程序倒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汪海燕 《法学研究》2008,(5):129-138
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种类繁多的程序倒流。从功能上考察,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程序倒流可以分为程序性补救程序倒流、实体性补救程序倒流和规避错误的程序倒流。其中一些程序倒流缺乏正当性,甚至不具备合法性,法律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新调整或规范。  相似文献   

7.
诉讼的本质是法律系统的二阶交往,诉讼程序的本质是法律系统的二阶交往秩序,诉讼程序的纯粹正当性是法律系统的二阶交往理性。诉讼程序的纯粹正当性构成要素有四,分别是言语行为的可领会性、陈述的真实性、表达的真诚性和言语行为的合法性,其中言语行为的合法性之合法乃是指合诉讼程序法之外的其他的法。诉讼程序制度的全部规范都在于促进该四个纯粹正当性要素的实现。这四个要素相互结合,可以承担起对诉讼程序之制度与实践进行正当性评价的任务。无论是诉讼程序本体还是诉讼程序周边的制度与实践,凡是能够促进诉讼程序纯粹正当性的就是正当的,凡是减损诉讼程序纯粹正当性的就是不正当的。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政府性基金和信托基金两种模式之法律属性的讨论,并与油污基金制度中摊款人、基金管理人和受害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加以印证,认为信托基金模式更符合油污基金制度的要求。依据信托基金模式,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中的部分规定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国际法的合法性是个政治哲学意义上的规范性概念,是指国际法的决策程序和实体结果应该符合一定的正当性标准。随着国际法的人本化,国际法越来越需要突破传统以国家同意和国际利益为基础的合法性,而走向以公众参与和人类利益为基础的合法性。非政府组织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和在实体结果上的诉求正是国际法的深层次合法性的表征。从历史来看,国际法人本化最重要的发展,都有非政府组织的重大贡献。从现实来看,国际法在输入(程序)和输出(结果)层面都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合法性赤字,而非政府组织的人本化利益和价值诉求仍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或有效实现。从国际法的未来发展来看,在决策过程和实体结果两个方面,都需要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基础上,更广泛地开放非正政府组织的适当参与,内化非政府组织的人本诉求,进一步推动国际法的合法化,增强国际法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0.
砂石资源行政管理的法律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砂石属公共资源,政府对资源的管制和收益的正当性毋庸置疑,但对于砂石资源的出让程序,有些地方政府违背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设置了前置程序,超出了政府的权限。文章从砂石资源的所有权,砂石资源的管理权限以及行政整治的合法性评判三个方面,对砂石资源行政管理进行了法律评价。  相似文献   

11.
姜力莉 《法制与社会》2011,(12):271-271
由于我国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程序意识相对落后,正当法律程序观念亦不发达.长期以来,我国的学者和实务机关多从技术的角度来理解刑事侦查,只将其看成警检机关单方的刑事追诉行为,未能将其"诉讼"性质体现出来.本文旨在通过对刑事侦查程序中正当性原则的考察,揭示刑事侦查程序所应包含的正当性要素,以此为参考对我国刑...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破产法》并未明确将破产原因等破产实体要件作为当事人争议和法院审理的对象为其设定正式的审理程序。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是把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都放在破产受理这一程序中进行审查的,这样做虽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们对程序启动及案件受理效力等方面有关程序正当性的怀疑,但毕竟受理程序并非正式的审理程序,其程序空间较为狭小,难以承受审理破产实体要件的沉重任务。从增加整个破产程序运行的正当性和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出发,新《破产法》有必要为破产实体要件设立较为正式的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13.
张红 《行政法学研究》2012,(4):75-81,88
财政贴息是政府提供的一种补贴形式,广泛存在于我国多个行业领域。财政部有关财政贴息的规定主要以规范性文件和通知形式存在,效力等级低、内容简单。财政贴息应遵守法律保留原则。相关法律中应有财政贴息的原则性规定,同时留给行政机关灵活处理的充分余地。对财政贴息活动的法律控制,实体方面应遵守比例原则,程序方面应实现程序规范化,并引入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14.
试论检察机关对技术性鉴定结论的文证审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具有审查鉴定结论的职能。在审查时。应遵循独立审查原则、全面审查原则、专业化原则和可疑从无原则。着重从程序合法性、实体客观真实性等角度加以审查。实体审查尤其是检察机关鉴定结论审查的重点.应注意原鉴定书的鉴定检验方法是否科学全面、事实依据是否充分、推理是否科学、标准适用是否准确。文证审查并非独立的诉讼程序。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5.
死刑复核程序的正当性及程序完善构想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刘根菊 《政法论丛》2005,1(4):64-71
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包括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死刑复核程序的正当性应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我国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着违反正当性的问题,亟待完善与修正。  相似文献   

16.
校规的法律适用是高校治理及其纠纷解决中的重要问题。"单一基本权利观"下的校规治理论扭曲了教师、高校、学生与公权力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误读了法律保留原则,也造成了校规治理范围的混沌状态。校规自治的核心在于寻求成员权利保护和学术自由保障之间的平衡。国家法与校规之间不构成上下位法的关系,校规具有填补国家法空白的功能,同时在特定情形下,亦可突破国家法的桎梏。从校规正当性的本源出发,司法审查应当建构组织标准、程序标准与实体标准的多维审查体系。  相似文献   

17.
章剑生 《法学论坛》2005,20(4):95-98
一国的宪法是支撑行政程序正当性的规范基础.从世界范围看,作为支撑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宪法规范主要有三种表述即"正当法律程序"、"法律(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我国现行宪法虽然没有直接为行政程序正当性提供规范依据,但是我们可以从"主体参与"和"法治国家"的宪法规范表述中,获得行政程序正当性在宪法规范上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18.
张志伟 《政法学刊》2010,27(1):7-10
从代议民主的角度看,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确实存在着矛盾,美国司法审查的几种理论路径不能解释清楚司法审查正当性的问题,伊利的程序主义理论回避司法审查合法性的实体问题即国会立法违背宪法的客观标准为何,宪法文本的不确定性使得司法审查的客观标准成为一个难题,但是如果从动态的民主参与方面看,对国会立法进行违宪审查的目的是建立一种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在代议民主和大众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使民众的话语得到张扬,让民主运转起来,故美国确立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是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  相似文献   

19.
以往学界关于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内在地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收理念、税法原则、立税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范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研究视角,对税收筹划行为进行系统考察,站在一定的法理高度,以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对特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恰当的分析,得出更加理性的结论,从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税收筹划行为,并为创新税收筹划规制制度提供新的理论支点。  相似文献   

20.
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正当性与合法性两个词贯穿了社会科学的整体研究脉络。行政程序作为人为的公法制度安排,其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同样值得探讨。本文认为当前正当性与合法性概念的混淆体现在行政程序领域,一是我国行政程序缺乏正当性基础,二是行政程序的立法指导不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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