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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 毫秒
1.
律师制度是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律师制度的正义价值通过律师参与诉讼活动体现出来。律师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律师制度的存在以民主的发展、法制的完善为基础。律师制度带来的效益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和政治效益。律师制度本身具有可以被人们实现社会正义、民主、效益价值所珍视的可贵品质。  相似文献   

2.
周院生 《中国法律》2004,(6):14-15,74-76
律师制度是中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70年代末,律师制度作为中国民主与法制整体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得以恢复重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律师职业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和备受关注的一种新兴职业.律师队伍已经成为法律职业中一支不可或缺、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尊重和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3.
林丹瑞 《法制与社会》2014,(14):120-121
律师参与调解,是现代调解制度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调解机制。因为律师的参与,使得既有的人民调解等制度重新焕发出生机与活力,更为关键的是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其对调解的功能和作用是其他调解人难以企及的。本文从律师参与调解的专业性、正义价值和纠纷解决实效三个角度分析了律师参与调解制度的价值和优势,从而提出完善律师参与调解机制的一些建议。律师参与调解是社会实践发展的产物。随着全国各地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律师参与调解实践和法学理论界对这一机制的深入探讨,其在社会纠纷的有效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必将越来越明显,律师参与调解必将成为律师服务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拓展法律服务的又一重要平台。  相似文献   

4.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弱化及其表现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和进步,律师制度日臻完善,律师队伍也得到了迅猛发展,从绝对数量上看,仅次于美国的45万执业律师。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律师惩戒与其他配套制度,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始终是制约律师行业发展的瓶颈。目前,律师职业道德弱化的主要表现包括:(一)律师与法官之间的不正当交易律师与法官同为法律工作者,肩负着实现法律正义的神圣职责,两者之间本应形成良性互动。然而在  相似文献   

5.
律师的崇高价值在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在现代法律框架结构里,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一道,构成了法治社会实现法律正义的“三驾马车”。尤其在刑事司法之中,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广度、深度、自由度与安全度均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相似文献   

6.
<正> 辩护制度,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制民主原则在刑事诉讼中制度化、法律化的体现。自从我国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刑事辩护工作一直是法律赋予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律师作为国家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诉讼,运用法律赋予律师  相似文献   

7.
论民国初期律师制度的建立及特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律师制度是一项民主的政治法律制度,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法律现象的律师制度是在一国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早的律师制度产生于西方古罗马奴隶制时期,近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发展完善则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积极产物。 我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经过数千年没有中断的发展过程,以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特点鲜明著称于世。然而,我国古代并没有产生律师制度,这是由于我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手工业、商业不发达,在政治上又是专制的集权统治,不存在产生职业律师的各种条件。律师制度传入中国,是自19世纪中后期西方帝国主义的侵入,伴随着我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一在西方已有悠久历史的法律现象才出现在中国社会。  相似文献   

8.
一、律师拒绝辩护的一般禁止律师辩护制度是保证刑事被告人合法权利,完善其辩护职能,从而实现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辩护律师作为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及其辩护职能的担当者,对于辩护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旦律师拒绝辩护或...  相似文献   

9.
罗玉川 《法制与社会》2011,(16):7+16-7,16
本文从春秋时期子产与邓析两者之间的斗争所蕴含的中国传统法制理念出发,阐述在现代法治文明建设中构建的律师文化与中国传统法治理念的冲突是造成现今社会对律师负面看法的一个重要人文因素。本文认为律师文化中正义是其追求的内在价值,但律师角色定位决定了其与法官角色定位的不同,律师不是正义的代表。律师是实现正义的制度安排,是扶正正义天平的一角。  相似文献   

10.
陈宜 《中国律师》2006,(11):26-26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胡乔木百年漫漫这段让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言伴着中国的律师制度走过了近百年的风风雨雨。发端于古希腊雅典,形成于古罗马奴隶制时期,代表着民主、法治、进步的律师制度,1906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以“代理一概质问对诘、复问各事”向光绪皇帝解说律师的职责,而百年  相似文献   

11.
环境正义注重社会成员之间环境利益和负担的公平分配。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制度从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实现了环境正义价值。由于当前我国环境保护价值观念的滞后。公众参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律实践还存在立法模糊、配套制度不完善、公众与行政机关之间地位不平等等缺陷。因此,公众参与制度应当建立以环境正义价值为主导的价值体系,并在此基础之上转变法律价值观念,提高立法层次,完善参与要素,搭建配套的法律制度。以推动环境民主时代的到来。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律师制度,是人民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活动,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和合法利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性工作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律师制度,与旧中国的律师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旧中国的律师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剥削统治阶级服务的。这首先是由于,反动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是代表着剥削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在旧制度下,  相似文献   

13.
秦奋 《中外法学》1982,(1):79-80,68
<正> 前言律师在社会上为自由指导者和秩序的维护人。序方面具有正义与自我限制的义务。律师的使命,现社会正义。这是法理与道德的两大要求。因此,将律师道德的要点,归纳如下:在自由方面负有进步与民主的责任;在秩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维护基本人权,实件随律师的地位,需要规定律师道德。现  相似文献   

14.
传统与转型:坚守正义、守护良知和维护荣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既要代表和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又要看重正义和司法公正。律师应当成为社会的一个阶层,构成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构成公民社会一个最成熟的层面,成为反对专制和建设民主的重要社会力量。新世纪初,中国律师随社会政治转型再次面临新的转型,律师将从传统职业角色中走出来.部分地转向社会公共事务和政治生活。律师职业转型应当适度保持传统本色,以实现社会正义为根本使命,以守护社会良知为职业本分,以维护共同体的荣誉为最高利益。  相似文献   

15.
民国时期已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制度。北京政府采用的“指定辩护”制度 ;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以公设辩护人制、平民法律扶助、民刑诉讼程序询问处为内容的法律扶助制度 ,是民国时期两个阶段的法律援助制度。律师是民国时期开展法律援助的主体。法律援助制度是民国时期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向文明、民主发展的突出表现。  相似文献   

16.
律师辩护是程序正义在刑事诉讼制度上的重要体现。律师辩护不仅在实体上有助于保障被指控人受到的法律评价是正义的,而且有助于保障被指控人的程序性人权得到必要的尊重。关于我国律师辩护的制度实践及程序性人权保障的具体状况一直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持,也难以进行比较准确的定量分析。就此针对监狱服刑人员的调查有助干立法者了解刑事诉讼中被指控人的真正程序待遇和制度需求,为刑事辩护制度进一步改革提供实质帮助。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的法理学教材普遍把秩序作为法律的价值目标。在阐述不同所有制法时有一个统一公式,即法的本质是在经济上维护所有制制度,政治上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以建立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这种认为人类社会需要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一种社会秩序的观念,在过去一段时期颇受法学界的赞同,近年来这一根基牢固的观念已开始松动了。有的学者提出正义和秩序是法律的价值目标;有的学者认为效益是法律价值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有的学者认为正义、自由、秩序、效益等都是法律的价值目标,没有重要和不重要之分,只在某个阶段和时期,侧重点不同。  相似文献   

18.
律师作为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法律职业人,是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在澳门,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在实现正义及提供法律服务领域扮演着独特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澳门的律师制度,主要由澳门政府颁布的《律师通则》,以及由澳门律师公会颁布的《律师入职规章》、《澳门律师公会章程》、《律师职业道德守则》、《律师纪律守则》等组成。这一系列的法律和规章,对律师的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业务范围、执业形式、组织、管理、纪律处分等作出了全面的规范。  相似文献   

19.
律师职业化建设一直是律师界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关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有识之士所追求的目标。如何在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的过程中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律师职业化道路,决定着律师职业化建设的成败。坚持律师职业化道路,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对整个司法制度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在我国律师制度逐步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中,律师职业化道路注定是坎坷和充满艰辛的,由于律师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弘扬自由、正义、平等的法的精神的重任,要求律师具备高度的职业化素养以及为实现法的精神的义无返顾的献身精神,承载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共同维护的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因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律师职业化道路进程中所面临的阻碍现状,从全面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角度出发,吸收借鉴国内外有关律师职业化的研究成果,试找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我国律师职业化发展之路,以实现律师职业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以成就律师的优秀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塑造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20.
程序正义是程序法追求的终极目标,而效益是程序正义的应然价值之一。效益和公正共同构成程序正义价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今天,法律中的效益问题经常为人们所忽视,影响了法律的制订和实施,进而影响到了法律正义的实现。本文拟借鉴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提升效益价值在程序正义中的地位,以期在今后的司法实务中能以较小的成本实现较大的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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