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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试论警察权的人权保障职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表明,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义务,任何一项国家权力都不得侵犯人权并应以保障和推动人权为目的。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一项重要权力,在我国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基于此,本文所称警察权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权)。警察权的基本职能是维护秩序和保障人权,维护秩序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权,所谓“权力的理性在于确保权利”说的就是这一点。如果警察权行使中抛弃或忽视人权保障,片面强调维护秩序,警察执法就会迷失方向,就会成为一柄失去控制的双刃剑,随时可能伤及无辜。因此,…  相似文献   

2.
侯瑞雪 《理论月刊》2014,(5):106-109
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人权保障"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基本理念。新刑诉法从程序等几个层面加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力度,然而新刑诉法在人权保障方面却仍然存在一些困境。新刑诉法仍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并重并将其作为刑诉法的直接目的,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会走入误区;被害人权利保障成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软肋;秘密侦查合法化带来人权保障的隐忧。因此,要走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误区,必须明晰刑事诉讼不同层次的目的,完善被害人的相关权利并规制公权力的运作。  相似文献   

3.
正侦查权运行的规范性,实质在于寻求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最佳平衡点。在我国,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起诉与审判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侦查的结果。如果单从国家追究犯罪角度观察中国的刑事程序,侦查毫无疑问是整个程序的中心。从一定意义上讲,真正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  相似文献   

4.
对于刑事诉讼中侦查职能的定位与侦查权的性质,我国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文章首先从侦查权的概念入手,通过对侦查权基本特征的比较分析,明确侦查权的行政属性,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侦查权的司法控制作一宏观上的建构,以规范我国侦查权的行使,从而达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最佳平衡。  相似文献   

5.
侦查权是与人权有着极大关联性的权力。以人权保障为价值取向,控制侦查权大体诉诸立法控制、分权制约、权利对抗和程序控制。本文梳理了西方法治国家在立法控制、分权制约和权利对抗方面控制侦查权的一些有益经验,并在比较的视野下从这三个方面对中国的相关制度安排进行了考量,指出其成就及存在的不足,最后就如何强化对侦查权的控制以保障人权提出了大致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人权保障与犯罪控制的价值冲突存在于整个刑事诉讼中。在犯罪控制过程中,侵犯人权的情况出现最多的是在侦查阶段,且突出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方面,因此引起了理论界和社会对此的高度关注。如何构建一个法治化的侦查讯问程序,以更好地保障人权便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7.
加强刑事警察侦查权行使的法律规制,既为法治实践所需要,也具有深刻的法理依据,它蕴含着依法行政、制约权力、保障人权等价值。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向前推进,对刑事警察侦查权行使的法律规制日益完善,同体规制和异体规制相结合,实质性规制和程序性规制相勾连,道德规制与法律规制相统一。为了更好地发挥刑事警察侦查权在遏制犯罪、保障人权方面的功能,应该以修改完善《人民警察法》为契机,严格规范刑事警察侦查权的行使,加强对刑事警察侦查权行使的监督,健全刑事案件中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8.
检察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障刑事诉讼和社会法益不再遭受次生侵害而短期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具有司法程序保障和实体权利处分的双重属性,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是其职能价值。  相似文献   

9.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并重的刑诉法宗旨和任务全面完整地体现了人权保障思想;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则是人权保障准则的具体运用;健全的辩护制度,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的人权有了制度性保障;完善的强制措施,确保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抗辩式的庭审模式,为实现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最高目标创造了条件.  相似文献   

10.
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和基础,不经过侦查程序就难以获取诉讼所必须的证据,导致刑事司法程序无法启动。实践中,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律师辩护难等顽症多发生于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掌握着保障国家安全和打击犯罪所必须的强大公权力,如果缺乏必要的程序监督和约束,侦查权就可能被滥用,进而侵犯公民的私权利。在法治社会中,解决侦查权滥用问题的症结在于对侦查权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相似文献   

11.
警察权力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警察权力是国家赋予警察为履行维护社会秩序职能而依法实行的强制力量。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权力的范畴,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警察权力法定是现代国家逐步走向法治、民主、文明的标志。警察权力是国家的强制之权,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国家管理权力中最严厉的权力。警察权力的核心是刑事侦查权和社会治安管理权。警察权力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其他行政管理职能得以行使的保障。警察权力与人权并不冲突,警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警察权力的最终目的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警察权力与警察权威相辅相成。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是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展开的系列诉讼活动,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侦查程序不仅包括侦查机关的侦查指控活动、审判机关的审理裁决活动,而且包括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的辩护防御活动。侦查构造是刑事侦查的控诉、辩护、裁判等程序主体的法律地位与相互关系形成的组织结构形式,侦查构造集中反映一国刑事诉讼控制犯罪的能力与人权保障的程度,事关刑事诉讼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基本价值目标的实现。基于法治视角,侦查构造客观具备固有的应然特质,检视、重构我国侦查构造已然成为当下刑事法治建设的必然逻辑与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目的和刑事诉讼价值是刑事诉讼理论的两大基本范畴,对二者的研究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正义、秩序和效率是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冲突,刑事诉讼只能追求总体价值上的平衡。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彼此发生冲突时,应该在保护人权的前提下打击犯罪。  相似文献   

14.
洪芳 《前沿》2007,(10):158-160
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都要求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目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保障人权无论是在立法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没有达到与惩罚犯罪同样的高度,在二者出现冲突时,仍然将控制犯罪作为首要的目的和任务。这既是实践的需要,也与我国人们的主流价值观相统一。因此,我国应借鉴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做法从程序上对法官变更罪名权进行限制。原则上应允许法官变更罪名,但同时应注重对被告人的保护,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近几年来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此规则之所以引起如此的关注,主要原因在于非法证据问题与限制政府权力行使和人权保障紧密相连,与中国的政治、经济、传统文化、治安形势休戚相关。在刑事司法实务中,非法证据能够有效地追究犯罪,获取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迅速查获犯罪嫌疑人,从而实现刑事诉讼的基本目的。然而,打击犯罪,实现实体公正,并不是刑事诉讼的全部。随着司法民主化、文明化、科学化进程的发展,世界各国对于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给予极大的重视,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于为了追求打击犯罪不择手…  相似文献   

16.
王晓晨 《公安教育》2003,(11):48-49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程序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种利益最容易发生冲突的阶段,是最能反映一国刑事诉讼控制犯罪的能力与人权保障程度的阶段,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人们对刑事诉讼的价值观决定了对侦查程序的价值取向。然而长期以来,侦查程序在我国法学界一直受到不应有的忽略,真正从理论上展开系统研究的甚为少见。[1]因此,关注与思考侦查程序的价值,并以侦查程序的形式正义为探索背景,对侦查程序的价值取向进行逻辑思考已成为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一、我国侦查程序的价值所隐含的内在逻辑问题的探讨关于…  相似文献   

17.
刑事侦查权的定位,直接关系到我国刑事侦查程序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关系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价值目标能否实现。我国学术界有不少学者将侦查权定位为行政权。但是,这样一种定位对于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确保刑事侦查活动的独立性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因此,必须要将侦查权定位为司法权,以司法的精神和理念重构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体制,从而确保我国刑事侦查程序改革的成功。  相似文献   

18.
若法院享有退回补充侦查权将会导致破坏"法官中立、控辩平等"的诉讼结构、有违疑罪从无原则的要求、有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事诉讼目的观等弊害,因而不能恢复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权。应当针对我国法院在立法、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等三个层面处理疑罪的三种方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9.
论侦查权独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限度的独立是侦查权合理行使的保障 ,而非为侦查权滥用提供理论和制度基础。以往的侦查控制论局限在司法领域 ,而没有考虑到侦查权行使涉及政治、行政、司法三方面要素。主张侦查权的相对独立是将侦查权行使过程中其他权力因素剥离 ,从而有针对地形成另一种科学侦查控制观。  相似文献   

20.
我国学术界对侦查权权力属性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它是属于司法权还是行政权或司法行政权。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因此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类方法只具有纯学术研究意义。以这种三权分类来划分侦查权,必须注意中国不同的国情和司法制度。侦查权力属性争议其实意义不大,我国当前更需要解决的是侦查权权力内容的法定、如何对侦查权进行制约与监督、侦查权行使中的人权保障和救济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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