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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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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让人震惊的消息: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8名律师被调查,另有几名律师“出国”,调查不断扩大,涉及深圳基层法院法官。为什么一个走在改革前沿的全国知名法院,会出现腐败串案,深圳中院的“沦陷”给世人深刻警示的同时,也使我们更多地产生疑问:中国法官为何如此腐败?中国司法怎么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是正义的代言人,法官成为“司法蛀虫”,对整个社会无疑是加倍的伤害,对和谐社会的建构是致命的打击。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都容易被滥用,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如何从制度层面来约束司法权力,共同致力于构筑我们的司法良心和社会正义,是目前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以下本刊约请到几位关心中国法制建设的学者共同探讨这一话题,但愿广大法官从深圳中院腐败串案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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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让人震惊的消息: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8名律师被调查,另有几名律师“出国”,调查不断扩大,涉及深圳基层法院法官。为什么一个走在改革前沿的全国知名法院,会出现腐败串案,深圳中院的“沦陷”给世人深刻警示的同时,也使我们更多地产生疑问:中国法官为何如此腐败?中国司法怎么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是正义的代言人,法官成为“司法蛀虫”,对整个社会无疑是加倍的伤害,对和谐社会的建构是致命的打击。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都容易被滥用,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如何从制度层面来约束司法权力,共同致力于构筑我们的司法良心和社会正义,是目前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以下本刊约请到几位关心中国法制建设的学者共同探讨这一话题,但愿广大法官从深圳中院腐败串案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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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让人震惊的消息: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8名律师被调查,另有几名律师“出国”,调查不断扩大,涉及深圳基层法院法官。为什么一个走在改革前沿的全国知名法院,会出现腐败串案,深圳中院的“沦陷”给世人深刻警示的同时,也使我们更多地产生疑问:中国法官为何如此腐败?中国司法怎么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是正义的代言人,法官成为“司法蛀虫”,对整个社会无疑是加倍的伤害,对和谐社会的建构是致命的打击。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都容易被滥用,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如何从制度层面来约束司法权力,共同致力于构筑我们的司法良心和社会正义,是目前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以下本刊约请到几位关心中国法制建设的学者共同探讨这一话题,但愿广大法官从深圳中院腐败串案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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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让人震惊的消息: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8名律师被调查,另有几名律师“出国”,调查不断扩大,涉及深圳基层法院法官。为什么一个走在改革前沿的全国知名法院,会出现腐败串案,深圳中院的“沦陷”给世人深刻警示的同时,也使我们更多地产生疑问:中国法官为何如此腐败?中国司法怎么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是正义的代言人,法官成为“司法蛀虫”,对整个社会无疑是加倍的伤害,对和谐社会的建构是致命的打击。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都容易被滥用,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如何从制度层面来约束司法权力,共同致力于构筑我们的司法良心和社会正义,是目前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以下本刊约请到几位关心中国法制建设的学者共同探讨这一话题,但愿广大法官从深圳中院腐败串案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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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法院抓人收钱搞"创收"的行为已不单单是法官个人腐败的问题,而是基层法庭在"经济创收任务"的压力下的一种集体腐败行为。在痛斥害群之马的法官之外,我们应当看到司法体制的种种弊端。如法院经费在同级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下,导致司法权力地方化;司法机关内部管理体制行政化,法官的独立审判权受到极大干扰,等等。司法个案往往折射出整个司法体制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司法被认为是代表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忠实守卫者。”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记者深深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相似文献   

7.
司法改革的起点是解决目前面临的严重妨碍司法公正的问题。导致司法不公的问题很多,其中法院行政化裁判体制、地方保护主义和法官腐败是主要问题。一、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导致一些地方法院成为地方保护主义工具的主要原因是司法的过度地方化。由于各地法院在人、财、物等方面同所在行政区政府部门的管理关系,形成司法与地  相似文献   

8.
在一个文明、民主的法治国家里,司法是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正义的根本保证,是稳定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正因为如此,司法裁断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正义的能否实现和社会秩序的能否稳定,并进而影响到公众对法律制度的信心与依赖.于是,就提出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作为主要司法者的法官,其职业道德就显得格外重要.甚至可以说,法官的职业道德高,司法裁断就公正服人;法官的职业道德低,司法裁断就枉为出错.那么,作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法官,应该具备哪些职业道德呢?笔者认为,独立公正、廉洁正直、忠于职守应该是最起码、最根本的职业道德,应当成为法官行为的基本准则.  相似文献   

9.
法官员额制作为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打开司法改革新局面的基础制度之一。法官员额制的实行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基础,其落实情况将直接影响本轮司法改革的进展。  相似文献   

10.
<正>法官是整个司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因素,直接维系着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对法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给予法官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法官遴选、任职、晋升等环节,有助于激发法官队伍的内生动力,促进法官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和职业素养,从而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对法官业绩的评价不同于一般的绩效管理,更应考虑到法官岗位的特殊性。"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1(]P3),审判权的独立地位和法官职业所崇尚的"尊荣感和使命感"对法  相似文献   

11.
法官责任制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法官责任制,是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应赋予主审法官独立的裁判案件的权力,由其对所审理的案件负责,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分离现象,能够有效去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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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责任制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法官责任制,是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应赋予主审法官独立的裁判案件的权力,由其对所审理的案件负责,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分离现象,能够有效去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同时,要加大对法官职业的保障力度,增强法官的主体地位,提高法官自身的职业荣誉感,增强法官的自律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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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背景: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4日下午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强调,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  相似文献   

14.
正义是司法的价值目标,司法权的运作离不开法官,法官的道德倾向很大程度上引领着一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法官只有对法律真正信仰,把法律作为社会公正的衡量器,作为社会行为的标准,作为可以依托的最后屏障.正义才有了最根本的道德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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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官渎职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依法裁判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假如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亵渎职责,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不仅对公民权利造成侵害,而且造成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破坏,应以渎职犯罪追究责任。文章对法官渎职犯罪作了概要介绍,并且阐述了法官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特征,尤其是它不同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特点,分析了法官渎职犯罪发生的原因,提出了法官渎职犯罪的防治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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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化是对我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一种反思性、批判性的创造;和谐社会进程中进行法官职业化建构,法律方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思维是形成法官职业化的基本条件,法律解释是法官职业化的灵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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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进行多年以来,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存在着许多尚未解决的难题。改革之所以未取得人们所期盼的成效,原因众多,其中之一在于法律从业人员尤其是法官职业伦理的缺失制约了改革措施的实施。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努力实现法官职业化以培育和提升法官职业伦理,尽力促进司法独立以保障法官进行独立公正的裁判从而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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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现行法官管理模式,在法院系统确立新的法官、辅助审判人员比例,同时加大职业保障,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筑牢司法责任制的基石。司法体制的改革并非一朝一夕,这次改革涉及我国法院体制各个方面,不仅有技术性问题,也有遗留几十年的旧的司法模式,利益格局问题。因此,司法体制的改革自提出以来一直进展缓慢。尤其是2005年最高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中提出的法官员额制度,由于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因此一直作为法官职业化重要内容的法官员额制度虽被列为会议日程,但至今未被确定下来。就以上问题主要从我国法院实际出发提示完善确定我国法官员额制度的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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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员额制改革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法官精英化目标的实现。但是,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实践中仍存在案多人少、选拔标准欠科学、保障不健全、审判辅助人员短缺、未入额法官的分流安置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应积极建构法官员额制,通过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实行动态员额制改革、完善法官保障制度、探索多元分流渠道、努力建立审判团队等途径,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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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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