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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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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风 《经济与法》2001,(9):17-18
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法执行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市场经济必须同时注重纳税人的义务与权利。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公民应了解相应的权利,并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目前普遍存在“重义务轻权利”的不合理现象。虽然我国《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权利,但纳税人对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却知之甚少。对纳税人权利进行确定和保护,成为我国税收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论国家的义务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家有权力必有义务,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权利———权力关系是不正确的,“国家在法律上的代表就是权力”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国家的义务是满足公民权利的需要。权利、国家义务、国家权力三者的关系是:“权利的需要”决定国家义务并进一步决定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服务于国家义务并进一步服务于公民的权利。如果要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一个更简洁的模式,那么,这个模式不应当是“权利———权力”,而应当是“权利———国家义务”。国家义务理论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相似文献   

4.
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文化和制度现象,是与法和国家一同出现于人类社会的。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应当是法学的基本矛盾或根本矛盾。而法学的基本矛盾就是权利和义务的矛盾。因此,权利和义务及其相互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的总体,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国际法是法学中的一个分支,是法律中特别的一种。因此,研究国际法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也就是研究国际法学的基本问题,这对于深刻理解一些国际法律现象,促进国际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宪法权利但书是对宪法权利的限制,宪法义务是制宪者(人民)要求自己对国家的义务(服从法律)。权利但书与义务在主体、所禁止侵犯的对象以及与权利的关系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宪法权利但书与宪法义务都是原则性的,并具有某种程度的重合性。各宪法权利但书形成了整个宪法权利的关系网。作为义务对他人的义务往往伴随着权利及其权利但书;对国家的义务则伴随着国家权力及其权力但书;宪法权利但书中的重要元素——"公共利益"与国家权力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6.
本文认为童之伟教授关于法理学范畴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他认为法理学的核心范畴是作为权利与权力统一体的社会整体权利(或称之为“法权”)是不科学的。法理学的核心范畴应当是具有普遍性、高度抽象性和简洁性的“元概念”,而这个范畴就是权利,法律和法学中的其他概念都是权利概念所内蕴的,是它逻辑衍生出来的,权力也不例外。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由权利直接产生并成为法律某一领域的基础的范畴“对子”是法理学的基本范畴,这就是:权利与义务是私法的基本范畴,职权与职责是国家法的基本范畴,而权利与权力则是整合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7.
从法律关系的视角,探析我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款的法理意蕴,应当强调公民是人权关系的权利主体,而国家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主体。国家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中担当义务主体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同时要正确理解国家概念及其变化、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人权主体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人权主体的普遍性关涉权利平等问题,个人人权、集体人权和群体人权的性质各不相同。人权的分类既有传统的分类理论,也出现了新的分类方法,国家尊重人权的义务和保障人权的义务是两种内涵不同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监狱法等法律和司法部规章及相关文件等。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根据其与监狱教育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罪犯受教育的义务——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权利”,“罪犯受教育的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义务”和“罪犯受教育的义务、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教育的权利、义务”等三种类型。在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数量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多于受教育权利,价值意义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为主要的、主导的方面,因此,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为“罪犯受教育义务重心论”。  相似文献   

9.
"业主权"内涵的法理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权增容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主体范围与权利客体范围,是覆盖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业主权契合了"人""权"统一的权利观,符合"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逻辑思维爿惯,扩大了基于小区业主的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使相当多的与建筑物相关的法律关系被其效力所及.业主权的权利体系应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宅区区分所有权、成员权、相邻权构成.  相似文献   

10.
法律关系的内容重估和概念重整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现有法律关系学说产生在广义权利与狭义权利不分、权利与权力区别和联系不明的认识论背景下,它的一个不可弥补的缺陷是用权利义务来概括法律关系的内容,而权利义务概念却涵盖不住法律关系中的权力因素,从而使得现有法律关系学说只能解释私法关系,不能合乎逻辑地解释公法关系。本文认为,法律关系内容分别体现在权利-权力、权利一权利和权力一权力三重关系中,这三重关系又外化为权利义务和权力义务两种形式。对于法理学而言,法律关系的法律内容是权利、权力,社会经济内容是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利益,以及与其相对应的财产,对于部门法学而言法律关系的内容须做具体分析。本文主张,在抽象的一般的意义上将法律关系内容表述为“法定之权” (简称“法权”),并相应地将法律关系主体表述为法权主体,法律关系客体表述为法权客体,将法律事实表述为引起法权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各部门法学中法律关系有关要素的表述方式,应根据不同部门法的特点分别确定。将上述内容综合在一起,可以形成一个有利于从总体上改善和扩充现有法律关系学说学理功能的法律关系新概念。  相似文献   

11.
本文简述了巴斯夏的关于法律“合法掠夺”的思想,针对他所分析的形成根源,分别从法律的正义、公平、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和社会和谐秩序几个方面论证了”合法掠夺”的合理性:法律的博爱是正义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应该从经济学角度去深入分析实质上存在的不公平,权利要靠义务来支撑,所以我们也决不能离开义务谈权利,“合法掠夺”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实现,从而使个人最终得益.  相似文献   

12.
权利与自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适用范围、属性均不同,不能以“囚犯享有法律未禁止的各种自由(权利)”为由而扩大囚犯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囚犯的权利是有边界的,不能随意扩大,只能以监狱或监狱警察的法定义务为边界。改善囚犯的权利状况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国家民众是我们考虑问题时的重心所在。  相似文献   

13.
宪法上的劳动权不同于普通法律中的劳动权,它所调整的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权价值迄今呈多元化,包括尊严、自由、平等与团结,是人之为人及维系共同体存续的重要基础之一。作为宪法权利的劳动权具有复合属性,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劳动权的主体是劳工,其内容是工作与获得报酬,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权利,国家须善尽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劳动权是由众多权利组成的权利体系,其实现主要依靠立法者制定法律、行政机关订定实施细则。在公权力侵犯劳动权之时,法院可开发不同解释方法,有条件地实现劳动权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4.
有关纳税人权利话语的实践性议论和法律议论唤起了法学方法论的觉醒,但关于纳税人的权益如何构成一项公法上主观权利或宪法权利的争辩并没有被认真对待。如果直接从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切入,再加以层级化的结果,可以将之分为:自然权、宪法基本权利和一般法律权利三个层次,税法上的纳税人权利的主观公权利性质似乎没有疑问,但是宪法层次的纳税人权利面临着法律实践和理论的困难,在宪法解释学意义上所谓“纳税人基本权利”也许可以解释为宪法基本权利和纳税义务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胡玉鸿 《法治研究》2012,(10):10-16
法律主体包含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责任主体三种形态。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中,权利主体的权能并不一致;而就义务主体而言,既存在因法定义务而形成的主体样态,也包括因约定义务、道德义务而作为法律主体的情形。对于责任主体来说,“违法”、“风险”以及“关系”.都可能使一个社会成员作为法律上的责任主体而存在。  相似文献   

16.
纳税人是税收的主体,是税法的主要构成要素,负有纳税义务,但在我国税收领域和整个社会环境中,长期仅重视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了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导致纳税人利益的损害。本文通过分析纳税人权利及其性质,指出纳税人保护的内容与必要性,并基于此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从而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前提保障。  相似文献   

17.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存在的基础,是所有法律关系的核心。对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有义务必有权利,反之亦然。新中国建立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政治、丈化的发展进步,农民的权利义务观念从重义务变迁到权利与义务并重,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  相似文献   

18.
谢晖 《新法规月刊》2008,(3):117-124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的核心范畴,具有深刻的哲学根据,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权利而不是义务应当处于主要地位。因为,从义务的角度看待法律——这种现象造成的结果可能是法律本身被扭曲,人们因为被强制而遵守法律,并非因为法律是社会交往的需要而遵守法律。以权利来看待法律,首先构成对法律的批判,这种批判可能促进法律规范自身的进步;以权利看待法律的的社会效果可能唤起社会主体对法律的认同,进而促进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权利理论在中国有了深入的进展,但是一些种类的权利仍然在实践中遭到放逐,这说明我们的权利意识不是过强,而是欠缺。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权利,继续张扬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19.
权利与权力是法律文化和法学范畴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两个词汇。二者关系的变迁构成了法秩序的变化,在市场经济和实行“法治”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如何认识二者关系,如何制约公权力,培育私权利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对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学研究的反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未成年人法学》一书以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为核心 ,将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程序等部门法学中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内容综合成一个新的体系 ,构建了一门新的法律学科———未成年人法学的理论框架。该书在研究了自然法、观念法、制定法以及一些基本法学理论的基础上 ,以“权利与义务转化理论”为基础 ,全面研究了未成年人与监护人、未成年人与学校、未成年人与国家、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未成年人为主体的犯罪、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犯罪、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等法律关系以及具体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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