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动物的法律定位及分类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关注动物的法律地位及保护问题。本文认为,动物是物,但并不是法律上一般意义的物,而是具有生命的特殊的物。我们对其应该进行特殊的保护,除了对动物生存资格等一些基本权益平等保护以外,应该按照动物的不同种类、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分类保护。  相似文献   

2.
业主区分所有之相邻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除了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之外,还应当包括相邻权。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制度设计具有不同的法律价值,不能以地役权代替相邻权。传统相邻权在现代社会中已经突破了"相邻权为不动产所有权内容的当然的扩张或限制"的范围。业主区分所有之相邻权的内容包括:人格保护相邻权、环境保护相邻权、物上请求权之于相邻权。  相似文献   

3.
周煜 《法律科学》2015,33(2):79-88
"人格物"是一个在对人格权保护的讨论中所衍生出的新兴的概念,其特点表现在一般的物品上附着了当事人的情感利益,对于特定当事人来说物品具有了一定的人格化倾向。行为法律经济学是西方法经济学研究中所发展出的新的分支,其强调在分析法律问题时应该使用心理学、脑神经科学和行为科学等多学科交叉架构,以新的视角发现和探索法律问题的根源。在使用行为法律经济学方法对人格物进行分析后,人格物的内涵和外延都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尤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于物品的价值无法判断,所以其很难作为一个完善的概念纳入人格权保护的体系之中。因此,在具体涉及到人格物的案件中,应该持一种比较谨慎的态度。  相似文献   

4.
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主要集中于国家层面之法,而青海这样的民族大省,在现有正式性法律框架下,创新旅游资源保护进路,即发挥习惯法主导性作用,更有益于青海省旅游资源的切实保护。本文试以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为出发点,探寻习惯法作为青海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路径,以期发挥其特殊调整功能。  相似文献   

5.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但如果不加以有效保护,就容易使这一资源优势逐步丧失。因此,以严格有效的法律保障形式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是保障民族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对国内外部分国家和地区旅游资源保护实践的分析,在建立健全民族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有效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6.
焦新云 《法制与社会》2010,(32):274-274
随着文化交流的繁荣和商业化程度的提高,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越发紧迫。本文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民间文学艺术的现实特点从利于法律保护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分类,并阐述将其按分类纳入不同法律进行保护的机制构想。  相似文献   

7.
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网络游戏的发展, "虚拟财产"这个词也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目前,现行法律对虚拟财产这个概念尚无定义,而现实中对虚拟财产的界定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有关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学说都具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通过对传统"物"的理论以及对现代"物"的发展进行梳理,可以看出虚拟财产具有"物"的属性.通过一定的立法技术,对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有关概念进行扩张性解释,将虚拟财产纳入民法和物权法的范围进行物权保护,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举证责任加以确定,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网上仲裁制度,对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机制加以补充,以达到对虚拟财产保护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业主区分所有之共用部分是住宅小区共有权结构中另一"物法性"要素,界定业主区分所有之共用部分所有权的性质、归属,厘清共有权的内容,探究所有权和专用使用权的法律性质,进一步研究住宅小区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9.
<正>一、行文思路《物权法草案》在总则第三章以"物权的保护"为标题,规定了物上请求权制度;而有关无权占有人占有物时或其无权占有之物被毁损时的法律关系,即用益的返还、损害的赔偿以及费用的返还等问题,被规定在占有部分第260条以下。就此,在《物权法草案》中,物上请求权的地位被完全确立了。  相似文献   

10.
法律规范是因解读和分析法律规范性所形成的法学基本概念,是对法律规范性的表达及其逻辑构造的集中反映和概括。就规范形态而言,法律之中有"命令或禁止"和"允许"两类规范,各具有不同的表达形态和规范意义。法律规范必需规范的适用条件、规范形态以及规范内容三部分构造才能发挥其规范效用。除了规范规定外,法律规制功能的实现还需法律规范之间的应用关联和效力关联。法律规范的体系化是以法律规范为基本单位,法律规范之间的应用关联和效力关联为基本关系所建立的体系,它不同于以法律内容的社会属性及其意义关联为基础所建立的部门法体系。  相似文献   

11.
在当今文明社会,人格尊严越来越受到重视,导游人员作为普通劳动者的一员,法律赋予其人格尊严权,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权与一般人格权有什么不同?法律应该如何进行保护?本文结合导游职业的特殊性,对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加强对导游人员基本权利的保护,维护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更好地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人格物"是民法理论及司法实务中的新问题,对人格物法律制度的研究必须上升到一般法律规则层面才会对民事立法及司法有所助益,人格物法律制度也才因此具有真正的研究价值。就实体法而言,有关人格物的管理与处分、共有人格物、人格物的继承、离婚纠纷中人格物的分割、人格物的征收征用以及人格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等重要问题系人格物实体法律规则构建中必须予以规范的重要内容。就程序法而言,人格物诉讼主体的确定规则、人格物诉讼中的举证与抗辩规则以及涉及人格物执行程序中的豁免规则都是应当予以规范并加以发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3.
传统的"法律绑定"假说对投资者水平保护较低国家的公司去投资者水平保护较高国家上市的原因提供了合理解释,即公司为了吸引投资,愿意适用更好的公司治理和监管制度,从而进行一种法律上的"绑定"。不过,近年来实践中出现了投资者水平保护较高国家的公司去投资者水平保护较低国家上市这种"反向"跨境上市的情况。这类公司选择反向跨境上市并非为寻求"法律绑定",而是与"消费者和商业市场绑定"。这种绑定的好处具体包括:对公司的产品、服务和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将发行人打造成具有当地认同和当地股东的跨国公司;对产品的主要市场以及该市场的消费者和监管者表明承诺;表示对该市场所属国家主权和法律监管制度的尊重;意图获取该市场的监管者的特许经营或者许可规则方面的优惠。  相似文献   

14.
寿步 《美中法律评论》2006,3(1):17-22,46
本文首先给出包括“虚拟物”在内的若干术语的使用说明,接着讨论了虚拟物的范围、形式、分类和一般虚拟物的特征,说明了虚拟物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和保护延及的范围,阐述了可受法律保护的虚拟物的特征,探讨了可受保护虚拟物的财产权性质,认为虚拟物不宜采用物权保护,虚拟物具有着作权属性和债权属性,最后给出了虚拟物法律保护的制度设计方案。  相似文献   

15.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和服务的不同来源的标记,具有表征特定生产者或销售者、吸引消费者购买的作用。由于驰名商标于普通商标有更强的竞争力,因而比一般的注册商标更容易受到假冒、仿冒等侵权现象。本文结合我国现行规定,从对驰名商标保护的必要性、认定机制、现行法律保护措施、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现状及制度完善等几方面对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时事点击     
《江淮法治》2013,(9):7-7
首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法律出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5日经表决通过了旅游法,这也是我国首部用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法律。该法在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等方面作出规定,尤其是加强对旅游市场乱象的治理,以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法对"零负团费"的经营模式也加大治理力度。  相似文献   

17.
旅游格式合同大量运用于境内旅游实务中,其弊端引发了众多的旅游合同纠纷.为了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旅游格式合同的弊端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控制非常必要.旅游格式合同的法律控制主要从内容控制和效力控制两方面进行.内容控制可以适当减少“霸王条款”的出现.效力控制则主要从司法实践出发,将“霸王条款”变更,或归于无效.  相似文献   

18.
虚拟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困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游戏虚拟物的转让和交易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是目前的热点问题。我国关于虚拟物的保护有些是从"虚拟物权"角度去讨论的。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我国第一个虚拟物案例似乎也没有对虚拟物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能性进行探讨。法院的判决理由主要是,虚拟装备是无形的,在网络游戏环境中是无形财产的一种,所以应该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我们理  相似文献   

19.
论公众共用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众共用物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可以非排他性使用的共用物,例如大气、水流、海洋、森林和荒地等环境和自然资源。公众共用物既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私有物,也不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财产。公众共用物是公众自由活动、相互交往以及与自然交往的地域、空间和舞台,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食粮,是激发和促进人的思想、理想、情操、美感和艺术的渊源,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为生态人社会人、人之所以得以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基本资源。目前我国公众共用物因受到来自各方面和各种形式的污染、破坏、损害、侵犯而面临着退化、萎缩的危机,急需加强法律保护。公众共用物使用权是指不特定多数人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资格、自由和力量。作为公众中一员的每一个人都有公众共用物使用权。对公众共用物的保护和法律调整,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或"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或"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三只手;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而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采用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这三种调整机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中央集权、自由竞争、公有制和私有化手段,而应该根据现实需要适度地进行集权、分权、自治和实行公有、私有、共用措施。我国的法律应该充分发挥公众、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逐步建立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综合调整机制、善治机制,避免"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和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谓的"双重陷阱",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调整机制,保障公众共用物的健康和可持续存在,保持和维护私用财产、公务财产和共用物的合理比例、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提出建立健全如下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保护、改善和治理现有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防止不当减少现有公众共用物数量和规模,保障基本公众共用物供给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增加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管理体制以及规划、统计、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这些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将确保公众共用物与私人财产、政府财产的比例适当和协调发展,满足公众对公众共用物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是一个社会财产归属和利用的制度安排 ,其核心是所有权 ,但物权法最重要的内容是他物权制度。长期以来 ,大陆法将物权客体限定在有体物上 ,其内在逻辑是 :只有能够占有的物才能被所有 ,而只有能够所有的东西才能成为物权客体。尽管罗马法存在有体物和无体物区分并延续至当今大陆法 ,但将所有权定位在有体物上仍是牢不可破的原则。因此 ,大陆法中的物权法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维护所有权人对物的占有为目的的法律体系 ,而这一体系不能适应财产利用价值化趋势 ,妨碍抽象的不动产物权体系的建立。本文认为 ,物权本质上是法律保护一种利益 ,凡是具有一定价值且具有表现其外观的 ,就可以成为物权客体或纳入物权法保护。在这一意义 ,作者认为在不动产物权制度设计方面 ,我国应当借鉴英美法的地产权制度 ,使土地使用权成为支撑不动产物权的基础 ;在动产方面应建立对权利形态、信息形态无形物的物权保护规则。论文历史地考察了无形物及其围绕此进行的不同制度设计 ,并对我国物权立法提出一些基本想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