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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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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某之夫高某于1998年5月18日以吉林省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农业银行某办事处办理抵押贷款100万元。次日,高某将此款借出,委托田某以冯某名义存入工商银行一储蓄所,并在存款凭条上注明国某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5月21日,高某将以冯某名义存的100万元的存折及冯某身份证交给茹某,委托茹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为其以冯某名义设置股票资金账户(号码为27779),并办理了股票交易卡,将该存折中的99万余元以转账存款形式存入该资金账户,高还委托茹用此笔资金炒作股票。8月18日,高某又以王某名义在工商银行另…  相似文献   

2.
1994年8月24日,台湾商人步福义将人民币14万元存入中国银行扬州分行广陵办事处新城北路储蓄所(以下简称储蓄所),存款形式为个人通知存款。同年9月6日,步辐义至储蓄所处,要求将个人通知存款14万元中的10万元转存一年期定期储蓄。储蓄所遂向步福义出具了号码为0123836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以下简称836存单),户名为步相义。9月ZI日,储蓄所工作人员金文彬(已于1997年元月18日,因车祸死亡)持836存单并在其背面签上“担保人金文彬”字样后,从储蓄所违规支付了10万元及利息133.25元,并加盖了“结清”的印章。1994年11月22日,…  相似文献   

3.
个体户曾某和胡某系中学同学。1994年12月,胡某看到股票、证券生意能够赚钱,但苦于没有股本,就请曾某想办法筹款。曾某遂找到某农村信用社主任王某,要求王某贷款给胡某共同合伙炒股。王某说胡某不是本地人只能以曾某的名义贷款。随后三人又共同商·定:炒股资金由曾、王提供,具体炒作由胡进行;利润分成,胡某得一半,曾某和王某共得一半;若亏损,由胡某一人承担。在1995年2月至1995年4月间,曾某以经商、周转之名分9次共从王某处贷款250万元。至1996年4月案发时,由于炒股亏损,曾某只还贷182万元,造成国家损失68万元。检察机关于19…  相似文献   

4.
犯罪嫌疑人赵某,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国营)业务员。李某,男,某市宝山实业商贸公司(个体)经理,与赵某是夫妻关系。1995年9月的一天,李某得知赵某有一笔公款需要存入银行,便要求赵某将钱存入其朋友张某所在的某农业银行,为张某揽储,赵某表示同意,并当即将14万元现金交给李某,李某随即携带现金前往张某处,由张帮忙,将钱存入银行后,李某以该存单(活期)抵押贷款12万元。之后,李某将抵押贷款的情况告诉了赵某,赵未提出异议,但要求将存单拿回交公司做帐。第二天,李某便通过张某找关系将存单借出后交给赵某,并…  相似文献   

5.
一、基本案情李某,某国有单位财务部主任。1998年9月24日,李某在单位其他人员均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本单位名义在某银行分理处设立一帐户,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开户当日将本单位应收公款5000万元私自存入该帐户。同年12月31日,李某又以同样的手法存入2000万元公款。1999年1月7日,李某将本金7000万元转回本单位的帐户上,将利息29.69万元全部留在私设帐户上。此后,李某分三次将该利息款提出占为己有并将该帐户撤销。二、分歧意见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利…  相似文献   

6.
杨敏 《四川审判》2002,(6):43-43
2000年9月30日,原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县街储蓄所主任左静到其姨娘韩志全家揽存(此前左静曾与韩志全有过揽存行为),称到中国银行存款利率高,且不交利息税,骗得韩志全信任,韩志全遂从乐山邮政演武街储蓄所和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取出10万元在家里交给左静,左静用同年9月29日事先办好的以王明英名字填写的一张定期存款开户单,套出了(98)川字第2279972号空白定期存单,并手书填写上“存入日期2000年9月30日,户名韩志全,存款金额10万元,年息3.5%”等内容,并偷盖了储蓄员罗娟、董云嘉的私章后交给韩志全。左静收款后并没有入银行帐,而是用于自己炒股,银行帐上只有以王明英名义存入的100元。2001年4月29日韩志全持存单到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提前支取不能而发生纠纷。左静现已因此行为被判入狱,罪名为诈骗罪。  相似文献   

7.
被告人海某,系郑州市城市信用社某分理处出纳员。被告人金某,系无业人员。1987年8月,金要求海帮助其弄些钱。海说:“纬五路储蓄所我熟,就是门上的锁不好弄开。”金说:“门的事你不用管,我来弄。”当晚,二被告人来到纬五路储蓄所,将门锁钻开,将原锁带回金家做了“手脚”,又返回储蓄所用其将门锁上。同年8月21日,金按预谋到该所以假名存入人民币120元(后又取出119元)。同年10月3日,金又以“工会互助金”开户存入人民币47元。10月9日夜,海、金打开该储蓄所门锁,潜入所内,将两份存款底帐页盗出,又将底帐页和存款折上的数额分别涂改为7001元和5047元,又于当夜把涂改后的底帐页送回储蓄所。次日,海、金二人分别到该所取走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江门市某厂原是江门市某区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属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1997年11月26日,某厂经评估确认净资产为20204781.9元后,该厂全体干部、职工由黄某为代表与办事处签订《江门市某某厂转制合同》,约定: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按企业转制的有关优惠政策,办事处以1600万元将某厂经过评估的全部资产转让给某厂的全体干部职工个人,由工会代表行使股权。1997年12月0日,曾某与工会签订《设立江门市某公司出资协议书》,约定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曾某和工会各出资800万元购买某厂经评估后确认的净资产,曾某以现金作为出资入…  相似文献   

9.
[基本案情] 1999年,某银行办事处主任某甲,为了完成本单位储蓄任务,多次找到市某国有开发公司财务科长某乙,请求将其单位闲置款存入该行,某乙同意,于1999年8月在该行开户将单位款2000余万元存入该行至今。1999年10月,某乙丈夫李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但无法贷款,某乙便找到某甲,让其帮忙,某甲出于感谢,通过非正当途径,挪用本单位公款50万元,借给某乙使用,并约定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息,借期6个月。还款期至,某乙带本息共计54万余元,用于还款,某甲出于对吸储的感谢,为了本单位的业务,表示只收本金,利息不收。某乙归还50万元本金后将4万余元利息款带回。  相似文献   

10.
[基本案情]: 1995年1月,建行某支行储蓄所主任李某为了替某个体私营公司经理王某偿还其为搞经营从某信用社贷的38万元款,李某、王某及某信用社主任陈某三人商定:先由李某想办法搞出38.7万元,还上王某在信用社的贷款,到2月初,再由信用社贷出给王某,也就是说利用李某的款倒倒手。于是李某借用了在其储蓄所开设帐户的某钢模板租赁公司(个体)  相似文献   

11.
特定情况下无记名金融债券丢失可按公示催告程序审理付文华1989年7月15日,张某到河南省安阳市建设银行文峰支行某储蓄所购买建设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适逢债券售完,营业员建议张某将所携带的现金1.5万元存入活期帐户,待下批债券取来后再转换成债券,时间计为...  相似文献   

12.
陈某将5000元现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入某信用社,在填写凭条时,误将5000元填成500元。信用社记帐员接过凭条及现金,亦未查验凭条填写的数目,只清点了现金,核实后便将5000元的现金数字输入了微机,打出一张面额为5000元的存单,并在存单记帐一栏加盖了个人名章,随之,将存单及5000元现款交给复核员复点,复核员复核后,也在复核一栏加盖了个人名章,将存单交给陈某。事后,储蓄所发现凭条与现金日记薄不符,事隔22日,储蓄所找到陈某,要求收回存单,以500元的面额重填存单,陈某不允,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此纠纷如何处理,存在以下…  相似文献   

13.
案 情  1998年9月14日,原告王某在被告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分理处存入人民币10元,开设了储蓄存款账户,并设有密码。同年9月23日,原告委托其丈夫的侄子在被告处存入两笔款项计150万元。原、被告对存款数额及存折均予以确认。原告将上述款项存入被告处后,即有人以原告名义向被告申请办理了存款储蓄卡。被告提供的储蓄卡领用单表明,储蓄卡于1998年10月7日被人领取,领取人签字栏的签名为原告姓名,但身份证号码不符。原告所存入的款项被人于1998年10月8日和10月12日使用同一储蓄卡从不同储蓄所共提取150万元。1999年5月期间,原告的丈夫…  相似文献   

14.
[案情] 张某系某乡农经站副站长,主持乡基金会工作,1996年5月至1999年2月,张某利用主持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将基金会公款计120万元存入以其妻胡某之名设在该乡农行所、信用社代办户上,均超过三个月,并且以胡某之名(事实是张某经办)领取代办费(基层银行为吸收闲散资金,在群众中发展代办员,银行按照吸收存款的数额发给代办员一定比例的劳务  相似文献   

15.
正[案情]马某系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负责销售货物和回收货款。2012年11月份,公司总经理曾某找到马某,向马某借款50万元,使用期限一年,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2013年5月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濒临倒闭。马某担心自己的借款"打水漂",于是将刚刚收回的53万元货款私自截留作为还款和利息。事后,马某  相似文献   

16.
该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吗?□向明华被告人某甲是某信用社原主任,其在任职期间以个人名义与乙达成一份借资协议,约定由乙将100万元存入该社一户名为丙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款账户;乙同意甲使用该笔存款40天,甲为此向乙支付利息10万元。乙依约定交款后,甲亦依约将款...  相似文献   

17.
2009年5月6日,原工商银行重庆市开县支行某储蓄所主任冉隆君入狱满一周年。追悔莫及的他以泪洗面,从记忆的沟壑里拾捡着10年来,自己为还风月债携37万元公款亡命天涯的前尘旧事。  相似文献   

18.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其丈夫黄某于2005年9月30日凌晨将伪造的发货清单交同伙揭某,由揭某负责持该单到某仓库骗取一批价值约人民币6.7万元的纯碱,揭某提货后与黄某汇合当场先行给付黄某人民币现金1万元并出具一张欠条,揭某负责将该批纯碱销赃得人民币5.6万元后独自逃逸。黄某回家后将该款项交与其妻李某,李某于当日上午将该款项存入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折上。2005年10月11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到其家搜查该笔款项未果,后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主动交代了她已将该笔款项存入其家附近的中国建设银行的事实,并…  相似文献   

19.
李智涛 《法庭内外》2012,(12):34-35
案例回放:2011年55q11日,金某向建行某储蓄所申请办理了一张储蓄卡,并开通该账户的网上银行服务。金某在该《签约回执》上签名,领取了网银盾,并在柜台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登录了网上银行,购买了10万元平衡型理财产品。同年5月12日,金某储蓄卡账户上10万元理财产品被赎回并被他人转走。  相似文献   

20.
1990年12月的一日,某公司出具一张以某银行为收款人面额100万元的转帐支票,收款帐户却是某开发部在该银行的委托贷款户,用途为“委贷”。转帐支票上的记载事项有三点矛盾:(一)收款人与开户行皆是某银行;(二)收款人的户名与收款人的帐号不符;(三)所写用途“委贷”而收款人是某银行,形成付款人某公司与收款人某银行发生借贷关系。次日,某银行将该转帐支票的100万元划入开发部在该行的委托贷款帐户,并按某公司意思为其扣还此前开发部未清偿的贷款75万元,同时扣除此前该银行为开发部垫付的利息9万余元,将剩余的15万余元分两次转入开发部在该行的结算帐户。某公司在出具上述转帐支票后的十多天,委托某银行将100万元贷给某企业,办理了《委托贷款协议书》,因某银行未盖章,委托协议未成立。一年多后,某公司因100万元不能追回,就以开发部的主管具有法人资格的某大学“三产”工程部、某银行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偿还100万元。这起巨额经济纠纷定何种案由,探究中有四种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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