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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问题一直在司法实务界存有困惑,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颁布施行,这个问题再次引起实务界的关注。本文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的概念、鉴定原则、鉴定的启动程序、鉴定的依据及法院对鉴定的认证作了相关的阐释,以期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问题能有管中一窥之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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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保修阶段的造价鉴定日益增多,司法鉴定人对如何进行建设工程保修阶段造价鉴定,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本文就对建设工程保修阶段造价的鉴定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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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专业领域的特点、鉴定事项对其程序的特殊要求,《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SF/Z JD0500001—2014)对诉前鉴定和非诉鉴定的定义作了广义的解释;提出司法鉴定人作为协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辅助人,在鉴定过程中对案件的事实的发现,应向庭审法官说明和向申请鉴定当事人释明和披露;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不应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意见,而应做出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鉴定意见;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遵循依约原则和取舍原则;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司法鉴定意见是鉴定类证据的书面表现形式,按其对鉴定结果的确定程度及其证明意义,有确定性意见与推断性意见两类;并对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行业的展望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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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对于诉讼的判决结果作用重大,在实践中对于司法鉴定领域的若干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结论。结合现行的司法鉴定相关的规定以及司法鉴定实践,对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鉴定程序启动、鉴定申请准许、工程造价鉴定以及重新鉴定等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于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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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逐渐法制化、规范化。有关房屋质量的司法鉴定程序复杂,且涉及广泛人民利益,要求其公平、公正和具有科学性。纵观当前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质量不如人意状况,提出了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专家服务系统,以提高鉴定质量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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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中的司法鉴定,通常是指对工程的质量和造价进行鉴定,一般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不主动依职权委托。但是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与他人签订工程合同的纠纷中,由于层层转包或分包,造价层层下浮,工程质量难免存在隐患,而且合同无效涉及诉讼主体多,如何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依据职权委托司法鉴定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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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建筑工程项目审计的纠纷案件不断呈现,解决这些技术性争议需要司法鉴定提供证据并在解决争议中发挥作用。建筑工程项目审计方法如何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在方法上的统一、规范在实践中显得尤为重要,需要从两者之间的不同方法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保证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与建筑工程项目审计意见在解决建筑工程纠纷中共同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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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具有"司法"特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遵循严格的原则与程序,本文从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定义、原则、实施的程序等方面具体阐述了鉴定人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对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鉴定中止与终止做了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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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具有“司法”特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遵循严格的原则与程序,本文从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定义、原则、实施的程序等方面具体阐述了鉴定人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对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鉴定中止与终止做了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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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诉诸法院后申请对质量事故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往往通过司法鉴定报告来判定事故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以一起对工程质量事故纠纷的处理,通过对鉴定报告的分析,进而对该案例中有缺陷的鉴定报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对避免形成此类重大缺陷报告给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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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副市长藤卷清致词全国律协民委主任东方大律师朱树英主持会议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长张鲁凤讲话中华全国律协第二届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专题会议暨建设工程质量与造价司法鉴定专题研讨会@蔡莉萍
@朱淳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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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实践中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存在以鉴代审严重、多次鉴定突出以及计价依据时有争议等问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审判权和鉴定权要有明确的行使范围。工程造价鉴定应坚持独立性原则和契约性原则。文章分析了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资料的提供、鉴定意见的审查、鉴定人出庭义务以及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等实务问题,坚持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支付、败诉方最终承担原则。当事人对造价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服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要求确认鉴定意见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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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仲裁》2005,(3)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案件中的造价鉴定工作,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于2005年5月31日举办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经验交流会。列入北仲造价鉴定机构名册的18家鉴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北仲部分仲裁员以及其他法律、工程专业领域人士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由北仲秘书长王红松主持。王秘书长先介绍了会议的目的、内容及北仲对鉴定工作的要求,并就北仲在全国仲裁机构中最先制定、实施的规范造价鉴定工作的两个内部规定——《关于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及其鉴定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造价鉴定程序的一般规范(讨论稿)》——进行了介绍、说明。与会代表对鉴定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交流,并就如何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王秘书长在会议结束时对会议讨论情况进行了总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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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二届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专题会议暨建设工程质量与造价司法鉴定研讨会,于2007年5月19日在浙江省绍兴饭店召开。开幕式上,近三百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工程造价师、房地产评估师、高级工程师等专家济济一堂。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长张鲁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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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目前相对缺乏合理规则和理论研究的法律领域之一。本文通过解剖最高法院(2011)民一终字第41号判决书,针对判决书涉及的司法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采信上存在的问题,指出建筑工程造价纠纷审理陷入了"以鉴代审"即鉴定机构左右案件审理结果的困境。本文认为:"以鉴代审"现象起因于法官缺乏建筑专业知识,但根本原因是制度缺失。现行司法鉴定规则的宗旨是规范鉴定机构和诉讼当事人,这是根本性错位。司法鉴定中,法官是司法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的唯一控制者和权力行使者,司法鉴定规则应着眼于规范法官的行为,细化法院委托鉴定规则和鉴定结论的质证规则,确立鉴定结论不得与其他证据和常理相冲突原则、鉴定结论零瑕疵采信原则。本文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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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实施司法鉴定活动,应在司法鉴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核准的鉴定范围进行鉴定,否则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是无效的.实践中,存在司法鉴定机构在利益驱动下超范围进行商业鉴定,其鉴定对司法鉴定的健康发展有较大的危害.为了加强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鉴定范围的管理,有必要明确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范围.比较司法鉴定与商业鉴定的异同及其效力和法律责任,提出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将有利于诉讼公正的实现,促进司法鉴定的管理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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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鉴定作为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案件辅助裁决的手段,已经有比较长的时间了,通过造价鉴定解决的案件数量和涉案工程合同价款近年来都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增长。但是,有关造价鉴定的规范性文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造价鉴定中方方面面的细节也没有全面完整的规定,使得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往往凭借鉴定人员或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