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和事实裁判者除了要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即证据能力之外,还需要确认证据本身是否具有客观性以及与待证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即证据证明力。本文通过综合证据法学、诉讼法学和司法鉴定理论,从诉讼应用的角度,对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关系、司法鉴定结论证明为审查判断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并进而提出初步的审查方案。  相似文献   

2.
审查判断证据,是指执法人员在处理或者审理行政案件时,运用证据规则,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执法机关自己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真伪,确认每一个证据的证明力的大小有无,并找出它们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从而就案件事实作出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审查判断证据是执法机关处理或者审理行政案件的重要活动之一,只有正确地审查判断证据,才能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和作出正确的处理决定。实事求时,是执法机关审查判断证据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执法机关在处理或者审理每一个行政案件时,都应对任何证据,无论何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还是执法机关自己收集的证据,都要客观地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分析和研究前,不带有偏见、成见和个人情绪等主观色彩,不受任何外界影响和干扰,客观地按照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来确定每一个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并根据所有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实事求是的认定。要做到这一点,执法人员除了具有实事求是的品质外,还需要掌握正确的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通过长期的执法实践,执  相似文献   

3.
财务会计证据是指在法务会计活动中,法务会计专家对其进行检验、分析、计算,进而作出鉴定结论的事实根据。财务会计证据具有五个方面的基本属性,即专业性、复杂性、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判断财务会计证据的证明力,主要遵循两个原则,即单一判断原则和综合判断原则。财务会计证据在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中的运用应当遵循三个基本原则:言词证据与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相结合的原则;可采性原则;充分性原则。  相似文献   

4.
王相凤 《法制与社会》2011,(3):137-137,151
言词证据是以人的言词陈述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等。确定言词证据所反映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和判断其证明力是审查判断言词证据的重心,言词证据潜伏着证明虚假事实情况的"危险性",正确认定对于保证案件的质量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5.
论刑事证据的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影响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莉 《中外法学》1999,(4):39-45
<正> 一、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证据能力是指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法律对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在资格上的限制。因此,证据能力也称之为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证据的可采性(admissibility);在我国,则称之为证据的合法性,某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必须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证据的证明力,指证据事实对案件事实是否有证明作用和作用的程度,又称之为证据价值。在我国,证据的证明力反映为证据的客观性与关联性,只要某证据客观存在,且能在逻辑中  相似文献   

6.
准确把握证据的概念这里所讲的证据,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证据,而是由执法人员调查搜集,具有特定的法律形式,经过查证属实后可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性: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和真实的描述,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所有的违法犯罪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条件下发生的,必然同客观世界发生联  相似文献   

7.
证据价值也称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意义。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由此可见,证据价值的有无及其大小取决于两因素:其一,证据本身必须是真实的,具有客观性;其二,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的联系,具有关联性。只有具备以上两个条件,证据才具有证明力和实质的诉讼意义。证据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任何一种证据的价值有无和大小,因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而  相似文献   

8.
英美法系基于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制,证言笔录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具有证据能力,即便如此,其证明力也会受到对方的攻击和质疑;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直接言词愿则来限制证言笔录的使用.而我国刑事诉讼中,证言笔录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无法受到有效的实质审查,且证据能力附属于法官对其证明力的判断.要合理规制证言笔录的证据能力,除了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或者直接言词原则、完善我国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当庭质证制度之外,在庭审的实质化、裁判书说理等方面也需要相应地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证据的属性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鲁杰 《政治与法律》2007,(2):136-140
在揭示证据概念的基础上,研究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属性,既可以将证据基本理论的研究推向更深层次,也可以与将来建立相关的证据规则体系更好的衔接起来。而传统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特征的研究思路,不仅不能体现证据法的价值,在理论上也存在诸多缺陷,应该抛弃。  相似文献   

10.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是诉讼证明中两个重要的概念,但是很多人对这两个概念认识不清,以致于混淆这两个概念,认为是同一回事,进而在诉讼中影响对证明中相关问题的理解。实际上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同时两者之间也存在联系。一、概述处于人类社会早期的古代神示证据制度,受社会发展水平和认识能力的局限,判断证据主要使用神明裁判的方法,让神明提供所有的证据。比如在水审中,是以最终是否被水所吞没为有罪或无罪的判断标准,很难区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所以在神示证据制度下并不存在现代意义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说法。…  相似文献   

11.
【裁判摘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相似文献   

12.
纵博 《法律科学》2014,(4):69-77
由于我国的刑事证据立法及司法解释欠缺指导理论,在立法和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也未能清晰界定基本的证据法概念,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将各类不同的证据规则都以"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条款的形式进行规范。从证据法理上可将我国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条款大致分为四类,即狭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客观性保障规则、证明力评价规则、严格证明规则。对于这四类规则,要分别从法理出发探讨其合理性及适用问题。对于狭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来说,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解释,以典型案例等有效方式对其实践适用进行指引;对于证据的客观性保障规则来说,要使其具有必要的灵活性,并改变其适用方式;对于证明力评价规则来说,那些对法官采信证据形成不当限制的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适用;对于严格证明规则来说,要将严格证明解释为一个独立的成为定案根据的条件,并且完善举证质证方式、心证公开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3.
论证据相互印证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瑞华 《法商研究》2012,(1):112-123
在我国刑事证据法中,证据相互印证规则主要在三个领域发挥作用:一是用来确定自相矛盾的言词证据的证明力,二是用来审查案件是否达到法定证明标准,三是用来判断被告人供述是否得到补强。作为一项旨在对证明力加以限制的证据规则,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强调无论是证据事实还是案件事实,都要根据两个以上具有独立信息源的证据加以认定,注重证据信息的相互验证,避免仅凭孤证定案,这有利于防止伪证、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然而在目前以案卷为中心的裁判方式下,法院很少关注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证据相互印证规则的适用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效果。  相似文献   

14.
口供证明力,又称口供的证据价值,是指口供证据资料对于待证事实的证明作用的有无及其大小。其特点是:口供证明力,法律一般不加限制性规定,而容许法官进行自由判断,即“自由心证”;仅在特别情况下受证据规则的制约。口供证明力与口供证据可采性的关系是:口供可采性解决口供证据能力问题,口供证明力解决的是证据价值问题;口供证据能力是判断口供证明力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证据能力根本谈不上口供的证明力问题,口供的证明力又是口供证据能力的部分内容,口供没有证明力就缺乏对待证事实的关联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资料就没有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15.
刑事案件中“情况说明”的适当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况说明”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滥用对刑事司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即使是正常使用的“情况说明”,由于其证据形式本身的瑕疵,内容记录难以做到客观科学完整,不能适用相关证据规则,导致对其证据能力、证明力判断困难。就其性质而言,内容上与案件具有相关性“情况说明”属于瑕疵证据。目前广泛使用的“情况说明”可以作以下处理:与案件没有相关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当排除;与案件具有相关性,应当归入相关法定证据形式并完善其内容和形式,确立相应的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6.
司法鉴定在医惠纠纷解决中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具有客观性、公正性、中立性等特点,医患纠纷司法鉴定业已成为医患双方处理医患纠纷的一大重要选择.而医患纠纷鉴定意见的形成具有坚实的医学基础和可靠的法律基础,能为法官对案件中的技术性的问题起到重要帮助作用.因此,医患纠纷鉴定意见的认证,一是要对证据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二是对其证明力强弱和有无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17.
证据规则立法演变呈现出如下规律:首先,在证明力问题上,法官的判断经历了从不自由到自由的过程,证据证明力日渐脱离法律的规定,而进入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其次,证据能力属于法律问题,应当成为各国证据立法的重心所在。我国当前证据立法与上述规律背道而驰,其中,证据能力规则不仅数量稀疏,而且质量不高;相反,证明力规则却显得相当庞杂,占据了证据规则体系的主干地位。为此,在将证据立法重心由证明力转向证据能力的同时,又要防止矫枉过正。一方面,我国尚未形成自由心证约束机制,仍然需要一定的证明力规则来制约法官的心证;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证据资源有限,证据能力排除规则又不宜规定过多,以避免对案件事实真相认定产生障碍。  相似文献   

18.
韩明  林玉屏 《法制与社会》2012,(15):106-107
刑事证据的审查评断是一个审查证据真伪、评断证明力大小的过程,同时也是司法人员确认案情的重要途径。本文将从实务出发,试图探讨实务常见证据及证据材料证明力的审查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9.
严格来讲,在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并没有复印证据材料这种表述,这只是检察官平时的一种惯常表达。在法律文本中,会使用“复制件”一词。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复制件属于传来证据,而非原始证据。在证据能力上,我国法律并未否认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只是在证明力上要弱于原始证据。所以,复制件在我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只不过证明力较弱。  相似文献   

20.
在某些案件中,仅有原告和被告针锋相对的两个证据,即一对一的证据。这种证据的审查与认定不仅要考虑证据的证明力,根据案件情形采取相应的证明标准,还要考虑证据形式和收集程序的合法性。在廖宗荣案中,依法根据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所作的记载可作为现场笔录来使用。如果没有相反的可佐证的证据否定其客观真实性,且没有证据证明执法人员与违法行为人之间存在个人的利害关系,该记载可以作为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优势证据。但该证据因系通过一人执法程序收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不具有合法性,故而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