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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4 毫秒
1.
试论警察权的人权保障职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表明,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义务,任何一项国家权力都不得侵犯人权并应以保障和推动人权为目的。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一项重要权力,在我国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基于此,本文所称警察权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权)。警察权的基本职能是维护秩序和保障人权,维护秩序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权,所谓“权力的理性在于确保权利”说的就是这一点。如果警察权行使中抛弃或忽视人权保障,片面强调维护秩序,警察执法就会迷失方向,就会成为一柄失去控制的双刃剑,随时可能伤及无辜。因此,…  相似文献   

2.
关于警察权的理解有两个意义上的理解,即一般警察权和具体警察权。所谓一般警察权是指国家所固有的一项权力,是作为国家的一般统治权而存在的一项权力,这一权力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具有阶级性、暴力性、最后性、保障性和对公民权利限制性的特点,这一权力可以由警察机关行使,也可以不由警察机关行使。具体警察权则是指警察机关所拥有的职权。这样,对警察权的研究就有了一般警察权如何变为具体警察权的内容,这叫作一般警察权向具体警察权的运行。  相似文献   

3.
建构我国警察权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韬 《公安学刊》2003,2(6):40-42
要理性建构我国警察权,首先必须要明确警察权的性质、建构的逻辑起点和目标等问题。文章提出以“性恶论”为逻辑起点、以“警察权属于行政权”的判断为主线、以人权保障为终极目标、通过适当的分权为手段,建构我国警察权力。  相似文献   

4.
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的运行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一个国家法制文明的发展水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转型时期,警察权的运行状态引起了学术界和公共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警察权的配置是根据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组织形式而界定的,研究警察权的治理问题必须基于国家政治制度的框架,坚持从现实社会的需要与可能出发,才能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5.
警察权力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治权力。我国警察权具有四种属性:即政治性、行政性、司法性和军事性。多角度对警察权力进行分析,我国警察权力的类别有:抽象警察权与具体警察权,一般警察权与特别警察权,普通警察权与专属警察权,行政型、刑事(司法)型与军事型警察权,羁束型警察权与自由裁量型警察权,警察组织行使的警察权与警察个人行使的警察权,中央警察权与地方警察权,集中型警察权与分散(自治)型警察权,常态警察权与紧急状态下的警察权,公开型警察权与秘密型警察权。不从多角度对警察权力进行分析,就难以科学地认识警察权力,也难以合理地配置和研究警察权力。  相似文献   

6.
警察权是国家行政权的一种,警察权的属性是警察权的本质或特征。对中国警察权的属性进行分析研究,首先应厘清警察权与警察、警察权与行政权、警察权与警察职权等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避免陷入概念界定不准、性质定位不明的学理误区。我国警察权有四种属性:政治性、行政性、司法性、公共性。对中国警察权属性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明确警察权的范围,有助于公检法三机关的分工配合、互相制约,有助于保障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尚文化 《公安教育》2003,(11):12-15
我国公安机关是行使我国警察权的主要机关。有学者认为,警察权(指公安机关)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警察权是指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切权力,包括履行警察刑事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中所运用的一切权力;狭义的警察权,仅指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在进行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所运用的权力,即警察行政权。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警察权是警察行政权与警察刑事职权的统一。我国公安机关行使警察权的目的,是确保国家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障百姓安居乐业。而警察权的行使,又依靠着公安机关这支强大的队伍,是以警察为主体。所以,公…  相似文献   

8.
刑事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完善刑事警察权的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非常重要。刑事警察权运行要遵循相应的原则,要从强化刑事警察权运行保障机制以及健全相关制度入手来完善刑事警察权能,最大限度保证刑事执法中警察权的公正、科学行使。  相似文献   

9.
警察权的支解与让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毛志斌 《公安研究》2002,(10):76-79
文章对警察权的理性支解和必要让渡进行了论述,提出要以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为目的,以市场经济要求为导向,对警察权的权限范围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0.
权力体系的顶层设计构建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动力密切关联。暴力性和扩张性造就了警察权的实践面相,而警察权与国家职能的互动关系、警察权的统合性功能反映了其本相。社会秩序维护是警察权存在的逻辑起点,法的规定性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决定警察权发展变化的基本方向。因此,应该从发展锚点、权能结构、权力运行三个方面对警察权进行价值定位。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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