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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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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基于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获得了解释宪法的权力,但其在解释宪法的过程中表现出种种的保守性。美国宪法解释中的法律传统、解释方法、法官构成、审查制度和权利保护等方面都表现出了许多保守性,其对美国宪政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但不论如何其最终还是会在历史的发展中体现自己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民法典与法官裁量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典中的一般性条款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之间存在某种"共生"关系,一般条款的本质特征是"宽泛"、"抽象"和"一般性",这些是民法典的开放性的重要保证;其所具有补充功能、矫正功能、造法功能等只有通过法官的裁量权才能得以实现.一方面,民法典必然会包含遗忘、疏忽甚至是错误等漏洞,而最为有效的补救办法就是法官的法律解释;另一方面,任何将法典条文制定得过分详尽以限制法官裁量权的作法,都将会损害法典的适应性,加速其衰老,减损其生命力.如今的问题已不再是法官造法是否具有合法性;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法官这种造法权力越来越遭受到威胁:法律的技术性色彩越来越强,规范包含了越来越多的技术性细节,法律解释的空间越来越被压缩.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为法官的法律解释活动留下充分的制度性空间.  相似文献   

3.
两种宪法案件:从合宪性解释看宪法对司法的可能影响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碍于宪法的基本架构,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在我国绝无可能。但法官作为受宪法约束的公权力主体,基于其宪法义务,有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进行合宪性解释的必要。合宪性解释并非宪法解释,而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方法。而且,合宪性解释已经从最初的法律解释方法转化成了法官的宪法义务。在部门法的研究中已经有在司法中进行合宪性解释的主张与尝试。合宪性解释可以在法律解释的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以及法外续造中应用。  相似文献   

4.
在审理案件时,对法律进行解释,一直是德国、法国等成文法国家法官的应有职责。早期法官对法律的解释仅限于根据法律所建立的概念体系,进行逻辑推演,追求立法者本意;到了19世纪,以耶林为首的学者们对上述观念进行批判,在20世纪形成了占主导地位的“自由法运动”,认为法官不再是“自动售货机”,成文法必然存在漏洞,除成文法外,尚有活的法律存在,法律解释须做目的考量和利益衡量,法官可以“造法”。〔1〕我国一直以来对法官解释法律的问题或持否定态度,或者避而不谈,但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却又是必然的,这就使现有对法官解释法律的态…  相似文献   

5.
法官解释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分析与说明。西方人认为没有法官解释就没有法律适用。然而,对法官解释的认可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而且,在肯定法官解释存在的基础上,如何解释亦存在派别之争。当今的派别主要有德沃金的无需造法的法官解释、波斯纳的超越成文法的解释以及哈特的调和式法官解释。这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从不同角度对法官解释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6.
学界提出的各种法律解释理论不仅仅在规范层面上无法自圆其说,同时也无法对法院的解释实践作出准确的描述。尽管针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经验研究表明法院的法律解释实践趋向于新文本主义和法律实用主义,但这些经验研究却没有证明法官遵循了这些解释理论。在对法律解释去理论化之后,如何看待实践中存在的"微观不一致与宏观一致"需要一种立场转换,即关注作为解释主体的法官的认知过程。  相似文献   

7.
法律解释视角下的“电脑量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魏胜强 《政法论丛》2009,(3):97-100
电脑量刑之类的思想很早就有了,限制法官的法律解释活动和视司法为机械的操作活动的思想曾经在西方历史上很盛行,但这种思想最终被证明违反了法律解释原理。根据法律解释原理,司法活动是法官对法律的理解、解释和应用过程,电脑量刑是对这一原理的违背。电脑量刑在我国出现具有其特定的原因,推行下去会对司法活动产生不良的影响。除去对电脑等现代科技的迷信,我们可以利用它们为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解释服务。  相似文献   

8.
牟华  王宁 《山东审判》2005,21(6):58-60
近年来,在司法领域特别是刑事司法领域,出现了许多新型、疑难案件,在学界与司法机关、学者与法官之间引发了很多争论。对于法官来说,面对有争议的案件,不论是等待司法解释的出台,还是依靠上级法院的答复,或是依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出裁决,都可归结为是法官对法律的解释问题。因此,转变传统观念,正确界定裁判解释,确立正确的法律解释观,突破束缚法官进行法律适用的瓶颈,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一、对我国法律解释概念的考察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关于法律解释的研究十分活跃,但就法律解释的概念似乎尚未形成通说。按照张志铭教授在其《…  相似文献   

9.
法律解释的基本理念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关于法律解释,在法学理论中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在刑法学领域内,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对法律解释的认识大相径庭。本文试图在解释学的指导下,对法律解释的基本理念加以阐述。 一 刑事古典学派以严格限制法律解释而著称。贝卡利亚甚至否认法官对法律的解释权,指出: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他认为,法官应当逐句适用法律,不必探询法律的精神。  相似文献   

10.
谁来解释法律--关于我国法律解释权配置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魏胜强 《法律科学》2006,24(3):38-47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解释体制中,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可以解释法律,带来了法律解释的混乱,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律解释权最终都掌握在司法机关和法官手中。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体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一部法律解释法来规范法律解释活动,明确赋予司法机关法律解释权,实现最高人民法院被动统一的法律解释与法官在个案中的法律解释的结合。  相似文献   

11.
法官续造法的伦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在英美法系亦或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对法律进行解释,法官的司法解释行为一般被视为一种继续立法活动。然而,法律解释与法之续造并非是完全等同的两个概念,毋宁应该把法官的法之续造与法律解释理解为同一思维过程的不同阶段。事实上,这一思维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虽然这三个阶段之间不能划出清晰的界限,然而其各自拥有典型的解释方法与技术。毋庸置疑,不管运用何种解释方法与技术,法官所从事的法的续造,都必须具有伦理正当性。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对法官造法进行伦理分析。立基历史与逻辑相互统一的视角,本文在对法律解释目标及标准的确立伦理作了探析后,着重对法律内之法的续造和超越法律的法的续造这两个阶段进行了伦理审思。  相似文献   

12.
正在现代法律体系中,释法系"将法律具体化"这个宽泛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多数法律争议中,法官援引法条处理案件,因此必须解释相关条款之意义。将这种法官释法的活动称为"解释"(Auslegung)、"注释"(Interpretation)或"具体化"(Konkretisierung)都无关紧要,〔1〕但是能否将此活动的结果视为"法律评论"(KommentierungdesRechts)或者"法律"  相似文献   

13.
唐瞻 《法制与社会》2011,(10):18-19
法律案件的判定需要法官通过对案件的了解分析以及价值判断进行解释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所凸显的利益衡量的问题往往源自于法官的法律信仰及其本身的专业素养。现阶段的研究成果中不乏有学者将法律解释与法官主观能动性结合加以研究的,但鲜有人将法律解释、法律信仰及法官主观能动性三者同时结合到一起的。本文试图对其做出相关分析,以期表明和谐司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4.
论审判领域法律解释权的垄断对法官之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菊英 《河北法学》2002,20(2):157-160
法律解释应是法官个人的行为 ,而我国司法解释体制将审判领域的法律解释权垄断于最高人民法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将法律解释从法律适用中剥离 ,不承认法官对法律的解释。这不符合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不可分离的客观要求 ,对我国高素质法官职业群体的形成与发展也会有负面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下放对个案的法律解释权 ,承认法官的法律解释是可能的 ,也是现代法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是成为机械地运用法律的法匠,还是通过解释法律、发现法律的方法而创造性地适用法律,亦或是法官自我创设可适用的法律和规则?特别是在法律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法官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来公正裁判,是一个非常值得探究的课题。作为这起“民间讼师索酬案”的主审法官,本文作者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对如何理解、适用和解释法律有自己的理解,并作出了判断。希望本文能使广大法官对法律解释方法有进一步的感性认识。  相似文献   

16.
曾丹娉  林姗 《法制与社会》2011,(22):285-286
法律实践中形成的法官司法经验验是一种整体性经验,它是法律共同体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共同总结和不断思考、反复运用的整体经验。它可以克服法律解释由于法官个人偏好所产生的解释任意性的不足,可以实现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统一化,法官司法经验应当定位为法律解释的前提。  相似文献   

17.
陶婷 《法制与社会》2011,(10):20-21
在大陆法系传统中,法官更多地是被界定为"法律的执行者".立法权和解释权被立法机关完全地垄断,而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现实要求给法官一定的法律解释权限,对法官职能的重新界定,不仅保证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也更好地促使了法官社会责任的实现,促进了对成文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过程中,所有的裁判都始于解释也终于解释,法律规范的大部分是法院在裁判中找到的。而做出这一裁判的主体正是法官本人。法官的判决书,是法律适用的最明显体现,是法律精神的最终产出。本文试从法律解释的对象和立场,法律解释的适用中的法官个人的独立价值判断,法律解释的填补功能与造法性,法律解释答案所存在的非唯一性,来分析法官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9.
法律解释是连接法律与事实的活动,是具体解决纠纷的过程,法律与事实的相对不确定性使得法律解释成为必要,但是作为解释主体的法官由于经过专业培训和职能要求,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能够为纠纷解决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拟从司法的立场上,对法律解释的必要和可能、在解释过程中法官的角色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20.
在现行刑法概括性、抽象性的条款较多和法律解释不够系统完善、且滞后的状况下,以"参照"方式适用法律显得十分必要;其目的符合刑法基本原则和量刑一般原则,其本质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运用;但需要加以合理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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