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李璇 《法制与社会》2010,(35):114-115
表决权信托是表决权与信托制度的结合,是一种特殊的信托制度。表决权信托的客体是表决权信托法律关系的核心,但关于其客体为股权抑或表决权在学界还存在着争议。本文从学界两种不同的学说入手,分析两者的分歧点,从独立性和财产性质论证了表决权信托的客体为表决权,并分析了承认表决权信托的客体为表决权在维护委托股东和善意第三人方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表决权信托是把股份的表决权转让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有该股份并行使其表决权。在表决权信托中,受托人持有的表决权与受益人所享有的股份所有权互相分离。受托表决权具有独立性,受托人在受托期间行使表决权不受原股东的干预,信托制度给予了受托人极大的权力空间。这使表决权信托成为获取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法律手段。这种在美国法上产生的特殊制度,正在被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如日本)和地区(如我国台湾)认可和引进。虽然我国在2001年颁布实施了信托法,但是至今为止这一信托制度仍然没有被我国的立法所确认。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但是探讨表决权…  相似文献   

3.
张淳 《河北法学》2023,(4):38-64
《海牙信托公约》中的信托定义只是明示信托定义;但它在范围上只能够涵盖合同信托和遗嘱信托,而并不能够涵盖宣言信托。此项信托定义的最为显著的标新立异在于以入门功能为其功能;这致使它成为一项对信托关系具有认识论价值的信托定义。有外国学者着眼于记载此项信托定义的公约第2条第1款中的解释空间,认为该公约确认信托财产所有权在信托存续期间由委托人享有;此款能够为这一看法提供支持。有外国学者认为此项信托定义在涵义上能够覆盖代理、委任和寄存;尽管有关的反驳意见有相当说服力,但这一看法却能够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信托法理论中的所谓信托即代理说和所谓信托即寄存说相协调。在内容上具有显著恰当性和其入门功能具有显著可操作性为此项信托定义的显著优点,这致使它已经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关于信托定义的立法和理论研究产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对表决权信托制度的起源、功能进行考察的基础上,从我国表决权行使现状及现有相关制度入手,分析了将表决权信托制度引入我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而对我国未来建立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框架和基本构造作出了设计:认为应该从信托目的、合同内容以及合同形式等方面对表决权信托加以控制,并且应当处理好表决权信托和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关系,以求在我国尽快建立起完善的表决权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5.
李勇 《时代法学》2005,3(5):55-60
确定信托财产所有权须考察信托财产流转全过程。参加这一过程的法律角色不仅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还有财产接受人。信托行为由财产管理和财产转移两个法律行为组合而成,相应形成信托财产经营管理法律关系和财产转移法律关系。信托财产经营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此三主体对信托财产均无大陆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财产转移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委托人和财产接受人。信托成立前,信托财产归属委托人所有,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归财产接受人所有。  相似文献   

6.
表决权信托中的信托财产是表决权信托实践中急需解决的基础问题。本文分析了学界有关表决权信托财产的两种观点及其理论基础,指出了传统观点将表决权信托的信托财产认定为股权的不足,并得出了股权中的表决权也可以作为表决权信托的信托财产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国际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托人是基于信托委托人的充分信任,而接受其财产的移转或处分,在信托期间依信托目的,凭借专业知识对信托财产拥有形式所有权及实际管理权的人。在中国大陆甚至在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因其信托制度发展较晚,所以只要提到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往往只会信托银行,其实受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可以是本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信托就是委托人移转的财产权或信托财产的原本是不动产的信托,包括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两种类型。受益人是真正可以享受信托利益的人,即受益权的权利主体,完整的受益权是一种兼具对物和对人的权利。因此,受益人的权利,也包括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和对受托人的权利,当委托人是受益人时,受益权可以自由移转和强制执行;当委托人并非受益人时,受益权的自由移转或强制执行,不得违反信托本旨。除非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受益人原则上不负有任何义务。为了贯彻委托人设立信托的意旨,受益人原则上应不负任何责任,例外情形才负补充偿还责任。  相似文献   

9.
受托人职务解任不仅是受托人变更的方式,而且是一种法律救济方式,它承载着特殊的法律救济功能。从解任的制度价值、社会效果以及委托人选定受托人的实际情况等角度看,受托人职务解任条件应采取宽松化的思路,即在受托人管理能力低下、业绩平平等无过错或非重大事由等情形下也可以解任受托人。在信托当事人或关系人中,除受益人有权申请解任受托人外,委托人、信托监察人甚至共同受托人也都有权申请解任受托人。法院在决定是否解任受托人时,应当着重考察信托受益人的意愿,而不是考察委托人的意愿或信托的实质性目的。  相似文献   

10.
论表决权信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梁上上 《法律科学》2005,23(1):83-90
表决权信托作为获取公司控制权的一种重要手段 ,是美国公司法上比较活跃的制度。但是 ,它的命运经历了从否定到争议再到肯定的过程。表决权信托的成立要符合三个要件 ,即采取书面形式、不能超期并进行登记、公示。通过对表决权信托证书持有人及受托人权利和义务的分析 ,对表决权信托的构造进行了深入研究 ,并首重分析了事实上的虚假表决权信托。针对表决权信托的特性 ,我国应通过适当立法途径建立起相应的表决权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11.
表决权信托:控制权优化配置机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表决权信托是围绕公司控制权的配置而展开的制度,其物质基础应为股权而非表决权。表决权信托具有使各方当事人功利最大化的功能。我国应借鉴美国公司法的成功经验,优化配置控制权,构建我国的表决权信托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中国信托法》中的重要的创造性规定除笔者已在发表于《法律科学》上的同题论文中提到的那些外还包括:将绝对要式原则确立为信托合同在形式采用上所应当遵循的原则,禁止设立索债信托,规定在设立信托的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担任或者没有能力担任受托人的情形下原则上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规定单独委托人印单独受益人的人格丧失将导致自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在性质上变成为该人的遗产或者清算财产,规定作为共同受益人之一的委托人的人格丧失将导致其信托受益权在性质上变成为该人的遗产或者清算财产,授予委托人不当行为撒销权并实际确立起善意取得规则来解决在有关不当行为被撤销后的信托财产返还问题,规定将受托人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取得的利益归入信托财产,规定受托人职责终止时如果在信托行为中不存在关于新受托人选任的规定则由其他信托当事人选任新受托人,规定在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情形下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一定的先后顺序转归信托行为指定的人或者其他受益人或者委托人及其继承人享有,确认在信托终止时受托人对费用补偿权与报酬权可以向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行使。  相似文献   

13.
《慈善法》在我国确立的慈善信托制度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在公益信托和慈善信托的关系上,由于二者都来源于英国的慈善信托制度,二者在我国实现了内涵和外延的重合,应该将二者整合为一项制度.慈善信托和慈善捐赠是既有区别也有相似的两项基本慈善制度.由于有区别,两种制度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不相同;由于有相似之处,应当对慈善信托当事人给予与慈善捐赠当事人类似的税收优惠,并且对两种制度下当事人的设定问题,法律皆不宜干预.在完善监察人职责定位方面,应明确慈善信托监察人是对委托人和受益人共同负责;规定监察人采取法律行为前,需经委托人同意.在慈善信托终止和清算问题上,应该规定在慈善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有义务向慈善信托的管理部门报告;而且受托人应该报告慈善信托的清算信息,并由慈善信托管理部门予以公开.  相似文献   

14.
条款增补:我国信托法中的重要创造性规定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淳 《河北法学》2005,23(12):44-48
关于确认信托财产所有权由委托人享有、将信托合同定性为诺成合同、确认委托人享有因其重大侵权行为而变更受益人或解除信托的权利和确认受托人可以向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行使报酬权和补偿权的规定,为我国信托法中重要的创造性规定,对它们需要通过增补关于遗嘱信托的信托财产所有权由受益人享有、委托人负有交付信托财产义务、受托人因不同意而辞任与解任和在特定情形下权利归属人可以拒绝满足该报酬权和补偿权的规定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委托人所设立的信托,具有阻止、拖延或欺诈其现在或未来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实际意图或没有合理对价支撑以及使其丧失清偿能力的,属于可撤销的信托,这种信托可撤销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委托人之债权人的利益。英美制定法对此种信托之主、客观要件,可撤销性之证明,撤销权之行使均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这种信托可撤销法律制度在我国信托法和破产法中存在严重缺漏,因此,本文通过借鉴英美法中相关法律制度之设计,提出如何构建我国欺诈性移转信托可撤销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股东表决权是公司法中十分重大的基本问题之一,而我国《公司法》对其规定比较简单,尤其对股东表决权信托这一起源于美国并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表决权制度更是根本没有涉及,这在制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司法实践运作.本文拟通过分析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的内涵及法律特征,思考我国建立表决权信托制度的可行性,以期对完善我国表决权信托制度提出立法论建议。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信托的不同理解入手,介绍了《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原则,评析公约在信托的法律管辖、信托的法律适用和信托的承认等方面所发挥的国际协调作用。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完成,国有资产的证券化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结合当前国有资产管理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如何创新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与手段是国企改革的焦点之一。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在美国经过一个多世纪发展历程的表决权信托制度,并借鉴其在封闭公司内部治理中的成功经验,阐述其封提高我国国有控股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用方面的启示,并阐明在我国《公司法》中引入股份表决权信托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李宇 《法学论坛》2012,(5):121-127
商业信托与普通信托有重要区别,委托人的地位与角色大相径庭。中国《信托法》借鉴日本法模式,赋予信托委托人诸多权利,可称为委托人法定权利模式。委托人的此种法律地位,虽适合于普通信托,但不符商业信托的功能及需求。原因之一在于对商业信托的特殊情形考虑不周,误植入仅适合于普通信托之规则。委托人法定权利模式之弊端,无法以增设委托人义务等方案予以补救,较为彻底的解决之道应为:委托人不对商业信托及其受益人享有权利。  相似文献   

20.
信托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移转的特殊运动形式。正常情况下,所有权由委托人流向受托人,再经受托人流向信托关系外部;受托人违背信托义务的情况下,其已经享有的所有权权能,转而回流到委托人手中。所有权运动期间,受托人享有一种临界于所有权的、最大限度的定限物权,同时享有自动获得所有权的资格。所有权运动不会在实际上影响所有权归属功能的发挥,因为根据信托的性质,确定所有权归属的需要必然包含明确所有权归属的条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