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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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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法哲学,即法律哲学之谓。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即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研究法的最普遍最一般问题的一门科学。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科学门类的分化,开展对这门新兴学科——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研究,已经提到我国哲学和法学研究的日程上来了。首先,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是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繁荣我国法律科学的迫切需要。因为如何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无产阶级的法学研究,为我国的立法工作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
争论中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玉波 《现代法学》2001,23(4):143-151
西方学者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问题的争论 ,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评价问题 ,涉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系统性、统一性和价值问题。二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基本问题的态度 ,包括法与经济关系的理论 ,法的阶级性理论和法的历史发展问题。当然 ,对前一类问题不仅仅是认识问题 ,也有个态度问题 ;对后一类问题也不只是态度问题 ,同样有个理解的问题。一切严肃的资产阶级法学家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在这些问题上尽可能充分地表现他们的立场和观点。  相似文献   

3.
<正> 一个时期里,由于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学术界一些同志对法学研究应不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观点与方法产生了怀疑,也有人持完全否定态度,甚至公开加以反对。这种现象恰恰说明了坚持阶级分析的重要性。一、是否坚持阶级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同剥削阶级法学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法学同资产阶级法学及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对法律现象的外部特征的描述,也不在于对法的一般功能的看法,更不在于法律和法学的许多专门名词、概念上的分歧。其实,在上述的许多问题上双方都有着共同之点,例如都认为法具有特殊的  相似文献   

4.
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法学发展史上,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真正解决了“法是什么”的问题,实现了法的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对这个原理的坚持和发展,是树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要求,是繁荣我国法学研究的要求。 一、研究法的内容与形式之理论和方法论前提 科学地认识法的内容与形式,诠释“法是什么”的问题,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法学原理为理论望础,我们认为,关于法的一般理论认识有如下方面。  相似文献   

5.
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我国法学界正在深入探索如何推进法学理论的发展,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以适应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B又务。基于同样的目的,本文试就“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之命题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法学的指导意义,略陈管见。一、“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之命题的立论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后,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法学界一些学者提出了建构“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  相似文献   

6.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或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提法,以马克思某一学科理论和学科思想进行中国化,这容易在思想上和实践中割裂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容易以偏概全地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这不利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不利于法学领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法学界要提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法学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而不仅仅是马克思法学学说中的论断和结论;我们要以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来推进,而不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学说,去丰富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缺席和社会主义法学体系。  相似文献   

7.
<正> 黎青在《法学研究》1989年第6期《论马克思主义法学》一文中提出,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马克思主义法学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别。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本质、特征与发展规律的最基本的观点和理论。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是一个包括有理论法学,历史法学、部门法学,应用法学与边缘法学在内的宏大的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整个宏大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中是处于核心的、指导的地位,是它的灵魂,它既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内容。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却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8.
<正> 一、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是完全真正的科学国际法学之成为完全真正的科学,是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后及在其指引下实现的。1872年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书中指出:"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恩格斯这个科学的论断同样也适用于国际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当然,国际法学的产生是较后于一般的法学的。1625年荷兰法学家雨果·格老秀斯(1583—1645)发表其所著的《论战争与和平法》。美国的国际法学者亨金等,说它是"第一部系统的国际法专著",从而赢得了欧洲国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学》2019,(1):3-17
本文是继吕世伦和文正邦两位教授出版的《法哲学》专著之后又一法哲学的体系和基本范畴。包括:法的唯物认识论;法的辩证方法论;法的科学发展观,共二十二个范畴(即章)。截至目前,这是国内外一个全新的法哲学体系和基本范畴,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在法、法律制度、法律思想中的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辨证法问题。这个体系和范畴同目前国内公认的法理学体系和范畴完全区分开来,并坚信法哲学将同法理学、经济分析法学、法社会学等成为法学体系中的理论法学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0.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时代呼声面前,法学理论工作者怎么办?以我之见,我们应深入、系统地研究改革中的法—经济现象,法—经济制度及其变迁,法—经济与法—政治、法—文化等社会现象和制度之间宏观或微观,静态或动态的关系,创立以中国法—经济为研究对象的法—经济学。本文就法—经济学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略述己见。一、法—经济学研究与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前提是,法的关  相似文献   

11.
承认法的本质的客观性,才谈得上确认法的本质的方法。因此,这是一个只有本质主义法学才有的问题。不仅如此,对于本质主义法学,这还是一个最基础、最根本的问题。从哲学基础看,马克思主义法学无疑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法学,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本质主义哲学。今天讨...  相似文献   

12.
恩格斯于1884年撰写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在考察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过程中,系统的阐述了与之紧密相连的法律问题,科学地揭示了法产生的经济根源和阶级根源以及国家和法的本质与消亡规律,堪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奠基之作。  相似文献   

13.
<正> 关于再创行为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同任何一项新的发现、新的创造一样,运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本来丝毫不足为怪,只是由于人们对发展中的行为科学缺乏了解和研究,这才增强了几分"陌生"之感。从形式上看,行为法学同在美国曾经出现过但并未形成气候的"行为主义法学"思潮似乎有着密切联系,其实并非尽然如此。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世界观和方法论作指导,不需要也不可能用行为主义对法学进行"哲学思考",而只需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容纳新思潮,开放方法论,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并由此为传统法学开拓一  相似文献   

14.
法哲学是不是资产阶级法学的“独占品”?要不要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如何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这些都是当前法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继文正邦同志《应当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研究》(载于《四川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一文之后,傅季重同志又发表了《法律哲学研究的对象及其任务》(载于《法学》1982年第3期)。这两位同志都明确否定法哲学为资产阶级法学所“独有”之说,阐发了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的必要性,并对如何建立这门学科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国法哲学研究和其他法学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情况下,以共同富裕为目的,基本经济问题和经济关系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和资源由市场配制的经济运行体制.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真正以权利为本位的和以法制为本位的经济,它对法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法学研究应与经济学研究紧密结合马克思曾指出:“法的关系正象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法的关系取决于经济关系这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而我国过去的法学  相似文献   

16.
<正>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是我国法学发展战略的一个根本问题。这既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需要。正是由于有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才成为一门有规律可循的真正的科学。我们的法学也由于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实践,才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学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首要的是必须切实地学好并认真地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学思想理论。  相似文献   

17.
本专题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发展研究”。这一主题,力求深入系统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基础理论、重大命题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在中国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应用。既努力探索如何回到马克思原初的法哲学理论.又着重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之所以在当下“在场”的根本原因与“场中姿态”。 本专题无论是问题领域还是论述方式都务期鲜明而集中,它们主要是:《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中国化研究论纲》、《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新发展的主体向度》、《“人本”法学思潮: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新发展》、《价值概念辨析:马克思主义法律价值观的澄清》、《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剖与人的解放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中国法学教育审思》凡六篇。  相似文献   

18.
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诞生是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由马克思、恩格斯两人共同创立的,其创立过程经历了以下三部曲:《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源地,《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奠基之作,《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成熟的标志.追根溯源,研究和厘清马克思主义法学创立的过程,对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以及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正>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立是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历经了一个发展演变过程。弄清它的来龙去脉,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马克思早期的法学思想的演变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创立的思想准备长期以来,人们对于马克思早期的法学思想同马克思主义法学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对立论”,即否定两者之间的联系,人为地划出一条鸿沟,将两者完全分割开来;另一种是“等同论”,认为两者没有区别,断言马克思早期的法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组成部分,有的甚至引用马克思早期的个别法学观点来否定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某些基本原理。毫无疑问,以上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如果说  相似文献   

20.
<正> 在探索法学基础理论的改革、实现法学现代化中,正确理解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是推动法学理论发展的关键,它直接关系到在法学领域能否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问题。为此,去年召开的庐山法学理论讨论会对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许多同志发表了别开生面、颇有价值的意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综观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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