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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7 毫秒
1.
BIT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一直是投资条约仲裁实践的难题。在宏观层面上,最惠国待遇条款可以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在个案层面上,应结合条约肛衽的规则来确定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但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不能创设或扩大国际仲裁庭的管辖权,也不能违背缔约双方特定的公共政策考虑。  相似文献   

2.
菲律宾提出“九段线”无效和针对8个岛礁的诉求,属于中国排除适用强制程序的保留事项,其中涉及自然资源开发的诉求,属于沿海国无义务同意提交强制程序的事项。在相关案件中,虽有第三方参与强制程序的规定和实践,但本案仲裁法庭的《程序规则》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且在本案之前常设仲裁法院已受理的7起有关案件中,也并没有第三方介入的先例,因此仲裁法庭不能仅根据菲律宾的单方诉求对涉及众多争端方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的争端确定管辖权。  相似文献   

3.
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争端案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附件七已经组成了有5名仲裁员的仲裁法庭。因中方未参与仲裁法庭的组成程序,仲裁员有4名由日籍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指派,主要来自欧陆。无论中方立场如何,如未经与中国协商则可能存在程序瑕疵。我国认为仲裁法庭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和不参与仲裁程序,无论在法律上还是策略上都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4.
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争端案已完成仲裁法庭的组成并确定了程序规则,仲裁程序进入对管辖权的判定阶段。仲裁法庭确定本案管辖权分为三个阶段,目前处在初步确定阶段。影响本案管辖权的因素主要有:保留声明、仲裁的可受理性、诉前义务的履行、仲裁法庭的组成、初步反对权利的行使等问题。这些因素对本案管辖权的确定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外汇转移条款产生条约冲突的原因在于外汇转移是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三个领域一个共同的法律问题,因此它受到多领域多层次的国际法律规则的调整,这些规则相处交叉的点,便是条约冲突所在。国际法中解决条约冲突的理论主要有三种,即先法优先理论、后法优先理论和特别法优先理论。然而,这些方法并不足以解决国际投资法中外汇转移条款的条约冲突,更需要国家在拟定条约时对核心概念采纳现有的定义以避免缔约的冲突,并且国际投资仲裁中采取缔约国联合解释的方法限制仲裁庭的过于宽泛的解释权,进而避免解释的冲突。  相似文献   

6.
现有的大多数国际投资条约倾向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投资者设置了相对统一的国际投资保护机制以及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如ISDS。而对东道国的权利,投资协议中设置了公共利益、环境和安全等例外条款,但仲裁实践中,东道国的利益很难得到仲裁庭的支持,导致了东道国公共利益的损害。同时,随着国际投资争端的剧增,现有的ISDS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在TTIP的谈判中,欧盟提出了改革设想,从原有的倾向于保护投资者转向关注东道国的利益,包括建立新的投资法庭及上诉法庭替代ISDS,修改现有投资保护标准等。这种改革设想将对外国投资的国际法律规制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对我国外资法拟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对于仲裁缺乏透明度、仲裁裁决不一致、损害东道国利益等问题各国一直试图通过机制改革进行解决。欧盟占有一半以上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以下简称"ISDS")案件,因此欧盟对投资仲裁的需求直接体现在了其对于投资机制改革的力度上,欧盟通过常设仲裁庭、上诉法庭、提高透明度等方面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资仲裁的公平公正,这也是全球治理价值在欧盟ISDS改革机制中最大的体现,但是在理论和实践中也颇受质疑。  相似文献   

8.
公平与公正待遇是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和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待遇,在理解上存在分歧.国际仲裁庭对公平与公正待遇的要素也做出了很宽泛的认定.在考察我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以下简称BIT)缔约实践的基础上,我国缔约存在不足与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措辞笼统、缺少限制表述、可仲裁事项宽泛,一旦出现争议,很可能导致不利结果.我国在缔结未来的投资条约时,应当在条约中对公平与公正待遇进行合理的解释或限制,或者限制投资条约中的可仲裁事项范围,或者在出现此类争议时坚持最低待遇标准的合理解释.  相似文献   

9.
作为人民民主国家,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参与地方法规规章制定的基本权利,公众可以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提出各种客观、合理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参与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来,地方立法机关需要在立法过程中重视并广泛征询公众意见,以此确保地方立法科学、民主。但是从实践来看,我国不少地方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参与主体的参与能力不足,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参与规则不合理,公众的参与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为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性,必须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参与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规则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公众的参与保障机制,从而破解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困境和难题。  相似文献   

10.
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有着很大影响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正在修订之中,并有望于今年完成。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仲裁协议书面形式,仲裁规则如何更适用于国家与私人间的投资争议仲裁,多方仲裁,第三人加入仲裁程序,仲裁员的指定,仲裁员责任的豁免,仲裁费用的控制等问题。修订后的仲裁规则将更加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实践需要,并为其他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的修订起到更好的示范作用。  相似文献   

11.
在全球化环境下,除了国家、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以及国家间的国际组织,越来越多的私人主体直接参与到超国家行政关系中来,成为全球行政法的主体。"全球行政法"被定义为包括那些促进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全球行政机构问责性,特别是确保其达到透明度、参与性、合理决策和合法性方面的充分标准以及对其形成的规则和决定提供有效审查的机制、原则、惯例和支持性的社会认同。从全球行政法形成的三个阶段可以清晰看出,传统二元性法律理论与全球行政法发展之间的联系,进而明晰私人主体是如何一步步迈向全球行政法,成为全球行政法主体。在当前的环境下,私人主体参与全球行政法也面临一些困境,需要逐步解决。  相似文献   

12.
行政规章越权是我国行政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为制定机关超越了程序权限和实体权限,前者往往通过行政法中的程序制度而得以控制。而实体上的越权表现形式非常复杂,有超越公权、超越行政权、超越本土权、超越职能权、超越层级权等,目前还没有一个非常有效的方式对其进行控制,应在行政法制度中确立抽象行政行为越权无效原则、建立私权对抗公权的法律机构、对规章进行实质要件的备案审查、将行政规章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3.
程序违法撤销与重作行政行为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被撤销后,行政机关可以不受限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这个制度存在着前提不正确,忽视程序独立价值、诉讼价值、原告利益和利益平衡原则等缺陷。这种无限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制度和理论应当受到一定条件和范围的限制,主要有:事实限制、法律规范限制、程序限制、权力限制、判决限制和违法限制。行政诉讼制度应据此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正在草拟的行政程序法专家建议稿也应规定这些限制规则。  相似文献   

14.
在西方,法庭之友是一项古老的司法制度。虽然不同的法典对其解释不尽相同,但是其基本含义正如拉丁文"amicus curiae"的释义那样,属于法庭的朋友。它的主要作用是在法律问题上协助法庭。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没有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明确的定位,进而容易产生一些问题,也不利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鉴于"有专门知识的人"与法庭之友之间存在一些联系,也许,创造中国式的法庭之友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15.
行政听证制度: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重要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民主宪政的运作和发展关键在于政治参与 ,参与是民主法制的基石。听证作为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重要制度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尽管在不同的国家 ,听证制度有其不同但同样深厚的理论基础 ,从行政程序的角度看 ,其所要求和体现的价值和功能却是一致的。分析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和价值目标 ,并从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理念及其双赢思维的角度来进行阐述 ,旨在促进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在行政程序和行政法治中良性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附加程序"是WTO争端解决制度采信"法庭之友"提交的陈述的证据规则,其产生根源在于对"法庭之友"制度的引入与控制的制度根源、上诉机构"造法"权力的扩张与自制的权力根源和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价值困境所造成的价值根源。同时,推进、制衡和增加透明度是"附加程序"三项尤为重要的法律功能。"附加程序"说明法律程序的合理与完善是争端解决和价值权衡的一种新的路径,在带来启发的同时它还引发了一些问题值得进行继续关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7.
论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争议解决机制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非政府组织在国际诉讼程序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均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以“法庭之友”身份出现,虽然尚未能够成为一个国际法主体,但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者而出现。我国应借鉴国际争议解决机制中的相关做法对我国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公共利益是全体公民的利益,是社会整体的利益。只要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不特定的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损害或具有损害的潜在可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利起诉违法者以保护公共利益。理想的公益保护模式应该是,以国家保护为主力军,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保护公共利益。我国法律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仅限于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诉讼法支持,这就使得公共利益的保护在我国成为一个缺欠。我国应顺应国际化潮流和我国实际,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其基本内容为行政公诉和民众诉讼并存。在未来的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中,我国应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将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明列于相关法条之中。  相似文献   

19.
核能规制给行政法带来了重大挑战,行政合法性、行政规则的效力和司法审查的立场都需要予以重新诠释.行政功能保留体现了德国核能规制的权力配置模式,具体表现为开放的法律结构、行政规则的规范具体化效力和司法机关对判断余地的承认.其理论基础包括功能法正当原则、核能法任务履行和实现目的方面的特殊性以及行政权在核能规制中的功能优势.我国需要构建立法推动的核能规制权力模式,在确定基本预防要求的同时坚持开放的法律结构,提升行政规则的正当性,通过法律明晰基本的司法审查标准,避免简单地照搬判断余地理论.  相似文献   

20.
公安教育改革的要求使公安行政法教学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积极有效应对是我们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实训课程”教学创新模式的组织运作为例,研讨集行政法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执法技能为一体的公安行政法新型教学模式——“执法场景模拟”。实训教学模式的整体构想。以期达成让学生接触公安实战工作具体情况、复习巩固公安行政法相关知识、锻炼独立思考能力、模拟运行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综合运用公安行政法理论和规范、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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