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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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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自由之一,1946年联合国大会即宣布:“新闻自由当为基本人权之一,且属于联合国致力维护的一切自由之关键。”我国宪法虽然没有使用新闻自由的概念,但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可以说新闻舆论自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司...  相似文献   

2.
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三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构成表达自由的基石。其中,言论自由是灵魂,没有言论自由,新闻与出版自由就是空洞的甚至是虚伪的。而新闻与出版自由则是血脉,靠它们来传播言论和各种信息,形成舆论力量,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社会机体的生存与活力。三者又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言论自由是内容,新闻与出版自由是形式。三者是政治人权和公民政治权利的核心,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社会中最重要的自由。它们应当是民主法治国家和尊重与维护人权的社会所关注、支持和争取实现的重要目标。  相似文献   

3.
17世纪以来,投身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西方政治哲学家们对个人自由和新闻自由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论证,自由主义延伸到新闻传播中自然便提出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以及出版自由等问题。17世纪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家们基本上都将上述自由归因于天赋人权。英国思想家弥尔顿强调人是理性动物,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是因为只有允许人们公开辩论才能够发现真理,20世纪以来依靠公开辩论发现真理这一观念最终导致了思想和意见的自由市场理论的产生,它们成为支撑新闻自由理论的基石。在西方,新闻自由被人们视为一项绝对的精神权利,理论的倡导最终也导致了实践中的立法保障。回顾新闻自由的发展过程,有助于我们理解20世纪以来自由主义复兴的西方当代社会语境中,新闻自由所面对的进退维谷的现实。  相似文献   

4.
新闻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见台、新闻电影等大众传播工具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行为新闻传播则包括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编辑、新闻发布、新闻传送等各个新闻活动过程。新闻自由是广大新闻工作者基于人民的委托所享有的依法自由从事采访、写作、发表、出版新闻作品并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一言论自由,不单是指讲话的自由,确切地讲是指公民通过出版及其它手段来表达自己思想的自由。它在外在形式上表现为出版自由、学术自由、新闻自由等等,因而在宪法理论上又被称为“意见自由”或“表达自由”。作为一项完整的宪法权利,言论自由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是指在公众场合以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2)是指在具体的集会和讨论中每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3)发表言论的內容在法律范围内应该得到自由地表达;(4)每个人不应该因发表合法言论而受到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用现代的眼光来看,一个民主的社会也应该是一个自由的社会,新闻自由是自由权利合理实现的一个重要平台,但新闻自由亦是一把双刃剑,这一点在侦查阶段体现得尤为突出。如何正确发挥新闻自由的权力监督功能?如何防止新闻媒体自由不被恣意滥用?成了现阶段我们重新审视新闻自由的重要使命。本文试图从真实的案例中寻觅症结所在,接而分析新闻自由概念的提出、内涵及变迁,审读侦查阶段新闻自由的历史与现状,比较中西域相关问题解决的差异,进而以正义为价值基准定位侦查阶段的新闻自由,来谋求“从无序到有序”的过渡。  相似文献   

7.
吕鑫 《法治研究》2009,(2):45-49
我国宪法的有效实施依靠其庞大的监督体系。“监督”被译为“supervise”(及其名词),通过语义学分析可将它的语境规律归纳为行政性、管理性、义务性三点,但若再与我国宪法中的五种监督之语境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两者差异巨大.因而语义并不能够等同。其实“监督”译为“supervise”起初并无不当.正是因为监督本身的无效化和人民化的语境使其语义发生了巨大流变,而差异的弥补最终也只能依赖语境的再转变。  相似文献   

8.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的主体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言论自由的主体是自然人 ,出版自由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 ,新闻自由的主体是法人。法律应当对言论区别不同类型给以相应的保护 ;对出版自由 ,法律既要保护 ,又要限制 ,但二者的界限尚有待明确 ;法律对新闻自由在保护的同时 ,要注意它与公民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与公众人物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采取不同的调整手段。  相似文献   

9.
厉行法治必须重视和加强新闻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厉行法治必须重视和加强新闻立法程德安新闻立法是以法律形式对公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承认,是对滥用新闻自由的限制。言论出版自由做为宪法上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民主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它首先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人治,争取民主平等的历史产物。新闻立法旨在保护公...  相似文献   

10.
一、新闻采访权的法律确定性现代法治社会强调的是依法而行 ,无论自然人、法人 ,其所谓的自由均应是在法律下的自由 ,法律下的自由要求的是“守法”与“在合法的时候” ,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自由只有在“守法”或“在合法的时候”才算是真正的自由 ;同时 ,现代法治社会还强调自由与责任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任何行为人在行使自由时 ,既不能滥用权利(力)和自由 ,也不能不承担义务和责任。新闻自由是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宪法所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作为新闻自由的应有之意便是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自由 ;记者有 ,也应该有 ,对公众感兴趣…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新闻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力度逐步增大,效果也比较明显,且越来越深人和有力。这已引起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和重视,其正面效应可谓甚佳,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新闻舆论过分行使新闻自由权,甚至超越职权干预、影响司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如何对待、调处新闻舆论监督权和司法权的冲突就显得十分重要,困于篇幅,笔者在这里仅就其冲突的表现和救济作些探讨,不当之处请同仁指正。一、新闻自由权与法官自由获且权的冲突与比较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新闻自由权。但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第…  相似文献   

12.
在私法视野中,表达自由在本质上可以归结为一般人格权,是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具体化。从民法上的意思表示理论出发,新闻自由表现为采访自由、写作自由、发表自由、编辑自由、表现形式自由这一环环紧扣的连续性过程。新闻自由的演变史与民法的现代化发展史之间存在根深蒂固的契合。思想的自由市场理论与私法自治之间亦存在不可忽略的勾连。  相似文献   

13.
新闻自由是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客观需要。新闻自由包括新闻媒介创办权、新闻素材采访权、新闻评论报道权、新闻侵权救济权等若干基本权利要素。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是有界限有制约的,新闻自由也不例外,法律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也应规制新闻自由权利的滥用。  相似文献   

14.
从语言学意义上看,“欺诈”、“诈骗”、“诈欺”的概念是相同的,即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三个名词的词义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从法律意义上看“欺诈”、“诈骗”的法律概念也是相同的。我国《民法通则》和三部合同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欺诈的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犯罪的解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上民事“欺诈”,刑事“诈骗”的法律解释基…  相似文献   

15.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出版业总体上还处在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快发展的攻坚阶段,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与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和传播手段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新形势也不相适应。一句话,作为文化‘软实力’基础的中国出版业,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硬实力’和作为世界大国的地位还不相匹配。”近日,第十九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在山东济南拉开帷幕,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下午的中国出版发展论坛上作了题为《中国出版业的重构与展望》的主旨演讲。  相似文献   

16.
新闻自由是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同国家对于"自由"的认识是有所不同的。西方国家便基于其自身利益而对媒体实施了严格的制约,所以,新闻自由在西方国家被施以了双重标准,即对于那些不符合他们政治观,价值观的,便以种种理由大加讨伐;但到了要维护他们利益时,则不惜歪曲事实,混淆是非。  相似文献   

17.
王康 《北方法学》2011,5(4):11-17
以齐玉苓案、罗彩霞案为代表的一系列"冒名上学"案引发了诸多争议。在私法中没有对应规范的背景下,以对侵害客体的合理界定为基础,通过法解释,对"权利"和"利益"在"事物本质"上类推,寻找法律所隐含的可予私法救济的利益之所在,发现可以与生活事实相对应的法律规范,从而将法律现实化为真正的行动。"冒名上学"行为所侵害的整体人格可以解释为一般人格利益中的人格独立,受教育机会可以解释为一般人格利益中的人格自由。  相似文献   

18.
隐私权是一项基本人格权,新闻自由是言论出版自由等宪法权利的延伸,两者存在天然冲突。晚清民国时期开始讨论隐私权与新闻自由冲突的问题,囿于法文化差异,政府长期将隐私权限缩在特权阶层专属的"阴私"范围,无视普通民众权益;在法制层面政府以阴私或名誉保护为借口实行新闻专制,并没有形成具有确定性的隐私保护法规;在实践层面新闻业滥用新闻自由忽视新闻法规,肆意践踏公众隐私权。新中国成立以来,新闻法制取得长足进展,未来我国法律对隐私权无论采用直接保护还是间接保护,都必须考虑新闻法规处置隐私权与新闻自由冲突的制度惯性。  相似文献   

19.
名气和名望     
江曾培 《检察风云》2010,(12):30-30
《论语》有云:“子路有闻,朱之能行,唯恐有闻。”传统的解释是:子路听到一个道理,如果没能实行,就生怕听到另一个道理。从字句上看,这样的解释是通的。它表现了子路的一种”履践”精神,听到就要做到,否则,宁愿不再去听了。  相似文献   

20.
政府对新闻自由管制标准管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闻自由与政府管制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 ,没有政府管制的新闻自由会导致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侵害 ;没有新闻自由的政府管制会导致专制与独裁。对新闻自由的管制 ,最重要的是确定管制标准。美国的新闻自由管制标准主要有“明显且即刻危险原则”和“逐案权衡原则”。我国宜在区分“公言论”与“私言论”的基础上 ,分别借鉴“明显且即刻危险原则”和“逐案权衡原则”确立对新闻自由管制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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