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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网络黑灰产活动通常指称具有一定独立性、常业性的非法牟利型网络违法犯罪。利用对传统犯罪立法进行合理扩张解释的方法,能解决相当多网络黑灰产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但也不应过度依赖扩张解释方法,对相关构成要件的解释应在合理限度内。当传统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能规制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可以按手段行为入罪,适用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或妨害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相关罪名,后者对惩治新型网络黑灰产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立法有不足之处,司法实践中存在泛化适用问题。妨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犯罪是具有积量构罪构造的独立犯罪,不应以共犯或预备犯的构成条件来限制其适用。同时,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对其泛化适用,对相关构成要件的解释应当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相似文献   

2.
网络犯罪分工日益细化,形成了“流水线”式作业分工,滋生出与之相关联的黑灰产业链。黑灰产业为网络犯罪“输血供粮”,危害严重,对其如何加以有效规制,已经成为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必须面对的问题。立足当下,对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的刑事规制应立基于积极解释的立场,用足用好刑事立法现有规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堵截性罪名,并注重实现刑事规制的罪刑均衡。着眼长远,针对当前刑事规制的困境,应当注重分析相应黑灰产滋生的原因,完善相关前置法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实现对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3.
严格责任是一种关于犯罪意图的推定 ,并且由被告人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我国刑法中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外 ,持有型犯罪、醉酒的人犯罪、奸淫幼女犯罪并不存在严格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网络黑灰产业链中常见的上游行为主要有侵犯信息与虚假流量两类。利用能够规避或突破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的软件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想象竞合,而利用破坏性程序软件虚假注册的行为则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现行刑法无法对恶意注册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应通过刑事立法增设“妨害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罪”,以保护包括互联网实名制在内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实践中可以以“大于半数规则”作为量化标准推定网络中立业务平台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中“明知”的成立。刑法应当密切关注人工智能技术与网络黑灰产犯罪结合带来的破坏。  相似文献   

5.
刑事推定的实质,是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与证明方式的问题,是部分减轻控方的证明责任和证明难度,并将部分证明义务转移由被告承担。因此,被告在刑事诉讼中为了取得对自己有利的后果,应当对其无罪或者罪轻的主张承担证明责任。运用刑事推定认定犯罪,与无罪推定原则并非相互对立和矛盾的,它们之间存在相当可能的相客性。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事法律中证明责任倒置的提法欠妥。"证明责任"本质上指结果责任的承担。我国刑法上规定的两大特别的"持有型"犯罪为推定犯罪,应符合推定与证明责任的一般原理。刑事推定不仅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而且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达到优势的程度以使法官对推定的事实产生疑问。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始终由控方承担。不妨对应"争点形成责任"、"疑点形成责任"与"疑点排除责任"等说法来理解推定下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7.
2016年12月19日,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必要对刑事推定和事实推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概念和适用,从而正确理解和适用该《意见》。刑事推定=间接证据证明+排除辩方提出的怀疑,事实推定=间接证据证明+印证。从待证事实角度出发纵观刑事法律,到目前为止,有且仅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将巨额财产来源合法的证明责任转移到被告人身上,其他刑事推定均出现在被告人主观事实的证明上。故而,数额的认定作为客观事实不应适用刑事推定,在数额认定没有印证的前提下,不应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人承担,在被告人未提出有效反驳的情况下,作出对其不利的事实认定。  相似文献   

8.
"不作为论"的观点违背了不作为犯的刑法原理,其"先有侦查、再有犯罪"的当然结论在刑事诉讼认定犯罪的逻辑进路上本末倒置。理论上新近提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质为"立法推定型"的观点,是对"推定"内容的错位解读,背离了犯罪的基本概念,没有认识到刑法更深层次的目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法益是"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信赖",以此为逻辑起点,提倡"持有论"的再宣示,将"说明来源"定位为本罪的出罪事由。"持有论"的观点具有合理性,在理论层面,能保持刑法规范条文与刑法原理的协调性;在司法实践层面,符合刑事诉讼认定犯罪的逻辑进路,符合公诉案件证明责任承担的原则,同时能做到在规范用语存在争议时对条文的解释有利于被告人。  相似文献   

9.
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一直是困挠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在贪污、贿赂犯罪的办理过程中尤其如此。《联合国反腐公约》明文规定了腐败犯罪的主观要件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认定,这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蓝本和契机。  相似文献   

10.
证明责任分担依据决定着各诉讼主体对证明责任的承担,并决定着诉讼的最终结果.在刑事诉讼中,传统理论对证明责任分担依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诉讼法领域中进行.事实上,我们从世界各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担的现状中可以看到,控方一般只对犯罪本体要件承担证明责任,而对排除犯罪成立的要件包括"阻却违法事由"与"阻却责任事由"则由辩方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上述分配实际上根源于实体法领域犯罪构成的推定机能,正是这种推定机能使得证明责任在控辩双方之间进行了合理地分配.  相似文献   

11.
关于刑事被告人应否承担证明责任及应承担什么样的证明责任,我国学界一直未能达成共识,并由此导致了司法实践的诸多问题。司法实践证明,正确分配刑事程序中的举证责任,明确规定辩护方对少数具有能力证明的辩护理由承担举证责任,不仅有利于减轻侦、控机关的诉讼负担,而且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防止罪及无辜,从而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双赢”。  相似文献   

12.
环境污染犯罪推定原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的罪过责任原则和相当因果关系论已经很难对环境污染犯罪的罪过和因果关系作出合理解释,应当确立环境污染犯罪的过错推定原则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实行证明责任转换,由被告人承担部分举证责任。此外,对两项推定原则的具体运用应建立相应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3.
持有型犯罪独特之不法与责任内涵使其区别于传统作为与不作为犯罪,通过教义学中“危险犯”之法理可将持有行为的入罪根据解读为对法益侵害的抽象危险。我国关于持有型犯罪的立法传统是通过持有对象的特定性、关联犯罪之严重性以及与法益侵害实害结果的密接性合理划定持有行为犯罪圈,但《刑修九》所设立之“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基本突破了立法传统。持有型犯罪特有之“堵截”犯罪构成功能在实现刑法之“法益保护机能”的同时,若适用不当,亦可能引发犯罪圈之非理性扩张。在法教义学视阈下,通过“情节严重”“主观故意推定”“最后手段性”的规范性限缩路径或可为其司法适用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14.
针对涉罪居间交易毒品行为的定性问题,公安司法机关通过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提出了“设置判定要素、分类定性处理、控方负责证明”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意见。但是,有关意见的要求不仅是毒品犯罪现状下侦控方难以完成的任务,还在刑法理论上不合理地突破了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并进一步在诉讼程序方面造成了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的混乱。面对国内严峻的毒情形势,对涉罪居间交易毒品行为应当采取从严的刑事司法政策,合理确定证明对象,科学设置证明责任。现阶段应当先由被告人提供合理线索,再由控方履行有关证明责任;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将有关情节的证明责任交由辩方承担;如果国内毒情形势没有明显好转,可考虑对居间交易毒品行为一律以贩卖毒品罪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中国大陆(内地)的电信网络诈骗问题愈演愈烈,"徐玉玉"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成为共识。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定罪问题,因非法获取财物是犯罪目的,故通常首先涉嫌构成诈骗罪。同时,也要考虑犯罪竞合问题,在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下,妥当解决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同类犯罪的区分,诈骗罪与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关联(行为方式)犯罪的区分,诈骗罪与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纯正网络犯罪的区分。电信网络诈骗往往表现为共同犯罪或高级的犯罪集团,既要严格掌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具体形态,也要依照规定解决共同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准确体现从严打击精神。对于电信网络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共犯的意思联络、关联犯罪的明知等认定问题,要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理念,由客观证明主观,优化证明方法,合理运用推定制度。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从司法适用角度来讲,该现象有悖于健康、正向、精准的犯罪打击预期态势。伴随着案件数量的急剧增长,司法实践对本罪适用产生了一系列难题。如何从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适用上实现实质入罪和实质出罪,是刑法理论和刑事实践的一个重要议题。司法实践中需要基于当前网络犯罪频发的背景,剖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要特点和原因,总结司法疑难问题,厘清本罪的犯罪构成,细化犯罪认定方式,进而为探寻本罪的准确适用提供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7.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就必须重视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现有的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存在不足,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应按以下思路进行调整:重新定位食品安全犯罪;扩充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体系;完善责任形式。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调整食品安全犯罪在刑法分则中的位置;增设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食品”的概念作扩大化解释,并在刑法中明确其涵义;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犯罪构成加以改造;完善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医疗事故屡屡出现,严重侵害了广大患者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医疗单位的声誉。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立法上对医疗事故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侵权责任及违约责任、免除责任,由此产生的归责原则、责任承担,以及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对于严格区分了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的界限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19.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则批复明确奸淫幼女构成犯罪需行为人主观明知对方是幼女,一时在法学界和社会上引起争议,后《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出台,替代了原批复,但遗憾的是该意见同样无法为奸淫幼女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提供统一、确定的指引。司法实践中各级、各地区法院对于是否需要明知对方是幼女、由哪一方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存在较大分歧,同案异判问题突出,部分案件还有放纵犯罪分子之嫌。对此,司法机关应尽快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奸淫幼女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证明,被告人可以提供反证推翻推定维护自身正当权利。  相似文献   

20.
污染环境犯罪与传统犯罪类型在犯罪构成上迥然有别,故现今刑法的犯罪构成理论已难适应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的需要.对其坚持的罪过责任原则、相当因果关系说和结果犯形态作出修正,对犯罪构成进行重塑,建立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严格责任制度和危险犯形态,实行证明责任转移,由被告人承担不负刑事责任的举证责任是现代刑法的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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