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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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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发生的的损失赔或不赔,关键是判断致损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是则赔,不是则不赔,这就是所谓的近因原则。目前,我国无论保险学术界还是实务界都承认近因原则,但是该原则具体如何使用又无法可依。笔者首先从一则案例导出近因原则的具体适用规则,再指出近因原则在保险立法上的缺失,以及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的原因,它是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害事实的形成,两者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才能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现实生活中引发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正确理解和适用近因原则,对于及时处理保险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期刊登的《保险责任中近因原则的适用》、《保险事故近因的确定》两篇案例,从不同角度对近因原则进行了阐释。  相似文献   

3.
论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南 《河北法学》2006,24(7):105-107
因果关系原则是保险损害赔偿中的重要原则,它直接决定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责任.我国保险相关立法对此未做明文规定,实务中,理赔与诉讼往往运用英美法上的近因原则,成文法的缺失导致实践中保险理赔的诉讼案件判决不一.因此,在分析了保险法上各种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后,建议建立我国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并提出其相应的应用规则以实现其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本文针对我国现行保险法律法规未对近因原则进行约定,而实践中广泛适用的情况进行深入研究,论述了近因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并提出我国当前应通过立法、保险条款的完善及司法解释等途径确定近因原则,以促进保险纠纷处理原则的合法适用.  相似文献   

5.
近因原则主要用于承保风险与承保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判定,它和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并称为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立法以及实践中都采纳了近因原则,并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在本国的保险立法上.然而在我国,无论是《保险法》,或是《海商法》都没有对近因原则作出明确规定.虽然各国逐渐把近因原则作为本国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对近因的认定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尤其是我国保险法上没有对“近因”这一概念进行具体的、明确的界定,立法的缺失给司法的实践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近因原则在我国保险法学理论与实践中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如何理解与适用近因原则是保险纠纷裁判中的疑难问题。在保险法中有必要将事实因果关系与近因严格区分。近因的认定不是事实问题,而是一个规范性的法律问题,关于"近因"的争议实质上是对保险合同条款是否适用于个案事实、保险人是否应承担赔付责任的争议。效果说既未能揭示近因问题的本质,也无法提供明确的法律适用规则,不是认定近因的实质根据。近因的认定是一种价值判断,与保险合同的解释密切相关,且受政策因素的支配,旨在实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7.
夏庆锋 《当代法学》2021,35(3):12-21
保险近因原则来源于英美法,其设定目的在于明确保险事故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认定赔偿责任.我国保险法学界对保险近因及相关理论早有研究,但囿于保险近因内容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立法上的缺失,司法实践中较多参照侵权近因的概念与赔偿理论,进而在判定保险赔偿责任的有无与大小时表现出不一致甚至相矛盾的情形.《民法典》继承了《侵权责任法》对因果关系的界定,保证了审判实务中找法、用法的科学性与体系性,但并未解决保险赔偿纠纷中对侵权近因理论的滥用问题.将侵权近因理论代入保险关系中以分配社会责任和赔偿义务虽能实现个案的解决或对弱势群体的救济,但在处理私法主体作为当事人的合同关系时却是一种不具有正当性的错误行为.对保险近因的确定是当事人自由意愿的外向表现,是一种内在的公正价值需求的有体化,应以当事人的合理期望为前提并注重因果关系的直接性特征.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真实案例为分析文本,介绍了保险法中一个重要原则--"近因原则"的确立及认定;认为在保险合同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把地震作为保险免除责任,保险人就不得以不可抗力来免除自己的责任;同时呼吁我国<保险法>应尽快以立法的形式确认"近因原则".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原因和条件的区分出发,对我国近因的传统概念提出质疑,参考英美资料,将保险法的近因界定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有效的、并且能够引起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保险近因与侵权近因在内因与外因、存在范围、责任承担等五方面的差异,澄清了以往人们在保险近因与侵权近因问题上的误解。最后,本文又依纵向探求、横向探求规则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近因探求法,为近因的探求另辟了新径。  相似文献   

10.
韩佳骏 《法制与社会》2012,(21):259-260
近因原则最早产生于英国,它是保险损害赔偿中的重要原则,由于它直接决定着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责任.在保险理赔中起着关健性的作用,所以各国都把它作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由于人们对近因的不同理解,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所出现的不同判决结果.本文正是基于人们能够在具体案件中正确运用近因,特将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指出,以期使近因原则发挥最大功效.  相似文献   

11.
邵杰荣 《法制与社会》2011,(30):290-291
《保险法》已经过两轮修订,但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仍然存在不足之处.理论层面上,没有提及近因原则、合理期待原则,在规定如实告知义务、请求权的消灭期间、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危险程度的增加等等上都存在疑点.  相似文献   

12.
因果关系原则是海上保险赔偿的重要原则,多年来,海上保险法学界对因果关系原则问题的探讨从未间断,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学说,其中尤以近因说影响最为普遍。但应当看到,由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海上保险中的因果关系问题还远远未得到解决。学术上的不统一,立法上的含糊不清和实践中的左右不定,都说明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努力。近因说和近因原则虽已几乎被当作理所当然的学说和原则而广泛接受,但遗憾的是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近因说和近因原则仍是“一团乱麻和一堆荆棘[(Prtsser,38Lal Rev369(1950)]。  相似文献   

13.
盛革宇 《法制与社会》2013,(17):293-294
最大诚信原则贯穿于整个保险法领域,统帅保险立法,指导保险司法,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和保险关系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本文通过揭示我国保险实务中最大诚信原则的应用现状——《保险法》对于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过于宏观抽象,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探讨如何真正发挥最大诚信原则的"帝王"作用,实现最大诚信原则在司法实务中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具体调节功能。  相似文献   

14.
马宁 《中外法学》2013,(4):860-879
由于不确定"近因"与"近因原则"的含义,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因果关系的判定标准存在不一致与不合理情形。在普通法系国家"近因"是指保险法意义上的原因。所谓"近因原则"并不存在,因为各国对因果关系的识别规则并不统一。就我国而言,当多个原因连续发生呈完整链条状时,宜采取比例分配规则。当多个原因彼此间相互独立且同时发生时,若其中一个原因是损害结果的充分条件,且其属于承保事项,保险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责任。若多个原因都是损害结果的必要条件,应采取"帕特里奇规则"。若独立的多个原因连续发生,应视最先发生原因是否属于承保事项来决定保险人的责任,但后续原因造成新的损害的除外。  相似文献   

15.
有关不定值保险如何确定保险价值,我国《海商法》与《保险法》有不同规定.本文通过比较中国与英国在这个问题上的司法实践做法,并从保险的补偿原则和不定值保险的内涵等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认为我国海上保险法下不定值保险的保险价值的确定应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作为时间点.  相似文献   

16.
沈琪 《比较法研究》2014,(2):160-175
在英美刑法中,近因判断是在事实原因判断之后对结果可否归属于行为所进行的规范性判断,本质上是一个基于价值判断的归责过程,是因果关系判断的核心问题。"可预见性标准"是近因判断的核心标准,它彰显了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不仅具有教义学上的可操作性,而且还具有能够容纳价值判断和政策选择的灵活性和开放性。英美刑法在因果关系判断中区分归因与归责,将归责判断归属于因果关系范畴和以"可预见性标准"作为归责判断的核心标准,值得我们在刑法因果关系理论重构中借鉴。  相似文献   

17.
谢冰清 《法学杂志》2016,(11):132-140
合理期待解释原则作为保险法上的一项特殊解释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所运用,但亟需明确其适用规则.合理期待原则应平等适用于保险消费者,不应排除对老练被保险人的适用;应适用于包括经保险监管机构审批在内的格式条款,但不应适用于个别议商性条款.对于“期待”之判断应考量保险人的行为是否引起被保险人之客观期待,包括保单以及保险交易中的误导行为.对于合理期待中“合理”之标准应考量被保险人之老练程度、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保单语言是否符合目的以及缴纳保费的多少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在适用位阶上,合理期待解释原则应当与一般解释原则同行,而非扮演最后出场的角色.  相似文献   

18.
杜颖 《经济与法》2002,(2):12-13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保险法的、指导保险当事人等进行保险活动的根本性原则。因为我们国家的保险法是“小保险法”,也就是仅仅规范了商业保险,因此,可以说,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而商业保险又集中表现为保险契约,所以,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称为保险契约或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那么,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实际上就是贯穿于保险契约的磋商、缔结、履行和善后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准确界定保险事故数量直接决定着被保险人可获取的保险金数额。对此,保险法理论与实务中主要存在五种不同的方法。其中,效果法与责任触发法有悖保险法理,无法实现给予被保险人最大化补偿的终极目标,不宜采行。独立风险法虽较为契合保险机理,却不具有可行性,存在否定保险法独立价值评判的倾向,因而也不应采行。责任事故法则是对保险法中因果关系判定标准误解的产物,故而我国应采取更加符合被保险人合理期待的近因法。  相似文献   

20.
尹超 《法制与社会》2011,(19):253-254
保险利益(insurance interests)是保险法上的一个重要概念,由此产生的保险利益原则成为了保险法特有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保险利益的内涵、适用范围、主体要求以及法律效力等内容,学术界素有争论。本文试图采用目的解释的方法对保险利益这一概念及其判断标准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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