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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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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杰 《法制与社会》2014,(7):266-267
罪过形式、刑事责任、犯罪既遂、未遂是刑法中的重要内容,对行为人的刑罚产生重要影响,刑法中的错误论正是围绕这一类问题展开的,故而刑法中的错误论问题在整个刑法理论中意义非凡。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现实的事实不一致在何种程度上阻却故意、何种程度上不影响故意的成立是其重难点,也是错误论的核心问题。不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理论界都认为错误论问题在整个刑法理论中既相当重要又相当困难。本文拟就刑法中错误的各种概念及其分类进行剖析,针对其利弊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刑法中的错误论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基于研究需要,错误一般被分为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其中关于事实错误的界定是刑法错误论的重点.我国刑法理论历来都将刑法事实错误界定在认识错误的范围内,是指行为人主观认识对客观现实的不正确反映.本文将对刑法上事实错误的概念、分类进行了介绍,并详细论述了各个认识错误的处理规则,以期达到深化事实错误理论的目的,从而为正确解决错误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3.
郭泽强 《现代法学》2023,(3):170-184
刑法主观主义通常对应刑法行为人主义,刑法客观主义对应刑法行为主义,二者的争论在西方刑法学说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我国大多数学者会选择行为主义的立场,对行为人主义存在明显忽视,刑法行为人主义也曾成为众矢之的。但是,行为人主义其实不乏具有诸多可以借鉴之处,它在我国日益繁荣的刑法学研究中不应该被淡忘,对此有必要重提行为人主义,以充分发挥行为人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价值。行为人主义贯穿刑法始终,其至少应分别从刑法观、犯罪论与刑罚论三个层次逐一进行分析。近些年来的刑法修正案也涉及到诸多的行为人主义思想内容,像预防刑法、犯罪人处遇方式的发展、犯罪圈的扩张范围等。在理论上,应当主动运用行为人主义的视角与内容,去合理解释这些现实问题,对于不合理的地方也应当结合行为主义及时进行合理的刑罚限缩。在行为主义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情形下,重提行为人主义,既是对未来刑法学发展的合理预见,也是对当下刑法的范围保持清醒认知。  相似文献   

4.
刑法中的错误论是一个涉及面广、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而又有相当难度的课题,本文拟就刑法中错误的定义、分类和若干具体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以求教于各位刑法先进。〔1〕一关于刑法中“错误”之定义关于刑法中“错误”的概念,学者们表述不一,概其要者,主要有如下两类:一类是苏联学者和我国刑法学者所主张的,笔者暂称之为“认识错误说”,主要代表观点有,“刑法上所说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不正确的认识。”〔2〕“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事实情况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理论有其人性基础,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期待可能性在犯罪论中的地位应置于责任论中,责任能力、违法性的意识的可能性和期待可能性都是责任要素。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进,可以使我国刑法理论中的许多问题得到合理的解释,对刑事司法的指导意义也是明显的。  相似文献   

6.
论刑法上的错误何秉松,于齐生刑法上的错误是指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他所实施的行为的法律评价和实际情况在认识上发生错误。认识上如有错误,就有可能对行为人的罪过发生影响,从而影响其刑事责任。因此,研究刑法上的错误,对正确定罪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错误,就是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刑法中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所谓“因果关系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错误认识.它属于刑法中事实上的错误.  相似文献   

8.
在刑法理论中,过去将打击错误归为刑法上认识错误的一种情形,因而在错误论的范畴内对打击错误进行研究,造成了打击错误之理论研究的迷思与误读。但实际上,打击错误在其本质上并不同于认识错误,在一定意义上讲,在行为过程中,行为人并未产生错误的认识。出现打击错误的原因是复杂的,因而要将打击错误与认识错误及其具体类型、刑法上的因果关...  相似文献   

9.
冯军 《中外法学》2012,(1):44-66
责任观念经历了先从结果责任论到心理责任论、后从心理责任论到规范责任论、再从规范责任论到功能责任论的演变历程,功能责任论是其他责任理论的扬弃,更值得提倡。功能责任论的核心主张是:要根据行为人对法规范的忠诚和社会解决冲突的可能性来决定行为人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即使忠诚于法规范也不得不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或者如果社会不依赖于行为人的责任而能够自己解消冲突,那么,就无需把责任归属于行为人,行为人就是无责任地实施了不法行为。功能责任论还主张,责任与预防具有共同的本质,它们只是同一个事物的不同侧面,行为人曾经是否忠诚于法规范是责任问题,行为人将来是否忠诚于法规范还是责任问题,同时,行为人是否忠诚于法规范也决定了行为人将来是否犯罪,还会影响一般公众今后对法规范的态度,因此,也是预防问题,只有采用功能责任论,才可能克服综合刑论在处理责任与预防的关系时所产生的破绽。责任原则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在我国刑法中,应该坚定地贯彻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0.
所谓罪行轻重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所符合的罪名和刑罚有误解。这是刑法中行为人在法律上认识错误的一种。由于我国刑法仅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有认识,无需对违法性有认识,因此,行为人对罪行轻重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其犯罪故意的存在,也就是说对罪之成立没有影响。罪行轻重的认识错误不涉及罪与非罪,但涉及此罪与彼罪、此刑与彼刑的认定问题。罪行轻重的认识错误包括罪名认识错误和刑罚轻重的认识错误两种,  相似文献   

11.
特殊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在社会上存在着保留论与废除论的重大分歧。保留论立足于特殊防卫的理论根据和社会形势,而废除论的理由则涉及广泛。对此进行分析,特殊防卫存留论应该是我国刑事立法的合理选择,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德日犯罪论三阶层体系在其理论多元化的背后存在实定法背景。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在司法运行中自觉修正了其理论预设中的逻辑错误,呈现出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的实质化与违法、责任要件弱化与空洞化的局面,从而使得该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基本模式呈现趋同的趋势。基于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司法运行状态的实证考察,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最需要借鉴的是德日刑法的解释论而非体系论。  相似文献   

13.
中国刑法学界一般在刑法总论探讨犯罪论体系建构问题,即定罪模式合目的性的考察与路径抉择。俄罗斯学界则通常在刑法分论探讨定罪问题,即所实施的具体社会危害行为与现行刑事立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之间合致性(符合性)的认定。我国刑法学界对俄罗斯犯罪论体系(定罪机制)缺乏应有的认知,通常将德国“犯罪论体系”(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与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相提并论,并因此而将移植于苏联的中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与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置于同一层面进行比较。然而,基于错误认知进行的比较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必然谬之千里。应在厘清俄罗斯犯罪论体系内含之定罪原理的基础上,摒弃无谓争论,合理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14.
刑法学的西方经验与中国现实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刑法学面临改造理论体系与增强问题意识的双重使命,为此,进行跨文化的刑法学研究是必要的。西方国家在刑法理论发展上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包括法官解释刑法,坚持刑法客观主义,刑法学方法多元化,问题思考与体系思考等。与之相对应,我国刑法学发展过程中却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我国未来的刑法学理论进行合理化改造有多种可能的路径,即必须以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为取向,建构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坚持实质的犯罪论,加强对问题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郑泽善 《时代法学》2014,12(5):44-57
德、日、韩等国家的共犯论体系是以正犯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共犯是以正犯为其前提的概念。刑法以分工分类法对共犯人进行分类,正犯不仅是其中的核心概念,也是共同犯罪定罪、量刑的中心。因此,在共犯论中,最基本的问题便是怎样区分正犯与共犯。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并没有正犯概念,我国刑法将参与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分为组织犯、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有关正犯与共犯的区分问题,在我国的刑法理论界,有规范性实行行为说和实质客观说之争,虽然重要作用说具有相对合理性,但是,在共犯论体系不同的语境之下,探讨两者的区分,可谓无奈之举。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最好是在修订刑法条文时,规定相关条款。  相似文献   

16.
张永江 《河北法学》2006,24(10):88-92
世界各国的刑法大都规定了未遂犯,未遂犯为何遭受处罚即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则是中外刑法学者期望解开的谜团.为解开这个谜团,大陆法系出现了主观的未遂论、客观的未遂论和折中的未遂论的理论对立.主观的未遂论认为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是实现犯罪的行为者的意思或性格的危险性的外部表现.客观的未遂论认为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是惹起构成要件结果的客观危险性.折中的未遂论认为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在于实现犯罪的现实危险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通过比较研究,我们认为折中的未遂论应是我国刑法中未遂犯的处罚根据.  相似文献   

17.
肖业忠 《政法论丛》2014,(4):137-144
在我国违法和犯罪分开的二元立法背景下,必然使犯罪概念蕴含着罪量要素,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当中的数额犯、情节犯等概念亦成为绕不开的重要话题,故此数额犯便成为了我国刑法理论上所特有的犯罪形态.因此,有必要对数额犯中数额认识错误的问题进行系统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评判标准,以期能更好的解决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难题.从数额犯所涉及的数额的概念入手,明确数额在数额犯中乃至我国刑法中的定位问题是研究数额认识错误评判的前提,由于数额认定是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数额在刑事案件中看似具体但又包含着抽象的成分,所以既需要对其进行量的判断,又需要相应的价值判断.有了对数额认识错误的法理评判,就能结合刑法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具体案件中行为人的数额认识错误问题作出正确的诠释.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中的犯罪论体系,依据其是根据事物本身论理还是根据一定目的而建立,可分为范畴论和目的论。犯罪论体系是范畴论还是目的论,是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的原点问题。要解决形式与实质犯罪论这一新的刑法学派之争,必须联系犯罪论体系的范畴论与目的论予以考察。现代刑法提倡目的论的犯罪论体系,同时,由于刑法法益保护目的的要求,在判断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上,它要求由以往形式判断转向从处罚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角度来理解刑法中的构成要件。这种基于实质可罚性把握的犯罪论体系即为实质目的论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19.
日本刑法中的"存款的占有":现状、借鉴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的判例和学说区分不同情形讨论了存款占有问题.在原金钱所有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委托信任关系的场合,肯定说是主流.即,认可基于存款对金钱的占有,从而认定行为人构成委托物侵占罪.在原金钱所有人与行为人之间不存在委托信任关系的场合,主要是指错误汇款,否定说是主流.即,不承认基于存款的占有,从而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盗窃罪,但主张成立脱离占有物侵占罪的肯定说也相当有力.双方的争论反映了日本刑法理论关于占有概念的基本认识、日本刑法的特殊立法例以及刑法与民法理论之间的复杂关系.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特殊性,我们在借鉴日本相关理论处理存款占有问题时,可以采取不同的路径.  相似文献   

20.
刑法学理论发展历程中产生了两大学派,即旧派的行为刑法和新派的行为人刑法,两大学派既各执己见又相互融合。随着并合主义刑法理论的产生,并合主义刑法理论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刑法的主流。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合主义刑法理论的阶段,但是,这种并合只是体现在刑罚论方面,并未涉及到犯罪论部分,并未改变和影响我国刑法大的框架,只是消解了行为刑法和行为人刑法之间的矛盾。我国刑法学要真正走并合主义的道路,克服新旧两派之短,吸取两派之长,必须引入人格刑法理论。而引入人格刑法理论,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人格测量科学化的问题。在目前使用的四种人格测量法中,投射测量法更具有客观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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