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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正> 一、引言 在对本文的主题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对“南极条约体系”和“第三国”这两个基本概念作一说明。南极条约体系是指以1959年的《南极条约》为核心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区域性国际法律制度,它以南极大陆及其沿海,以及其中的人类活动为规范对象。该体系除《南极条约》外,还包括与《南极条约》相联系却又独立的许多法律文件,如1972年的《南极海豹保护公约》、1980年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以及根据《南极条约》所制定的一些措施,如1964年的《南极动植物保护议定措施》。南极条约体系的最新发展是1991年10月通过的《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第三国”是国际条约法上的一个概念,是  相似文献   

2.
国际海事条约的适用方式是指一国如何援引国际海事条约处理具体问题的方式,包括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目前,中国采用直接适用还是间接适用的方式适用国际海事条约尚无定论,必须结合国际海事条约自身的特点,分析其在中国国内适用的局限性,深入剖析中国采用直接适用方式和间接适用方式的利弊,才能够减少司法中的矛盾和混乱,弥补中国海事立法的不足,促进海事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在海洋强国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历史背景下,结合海商法规范的特殊性和关联性特征,在对海事司法管辖实行“三审合一”的历史与现实思考的基础上,分析了建立中国特色的海事司法管辖“三审合一”制度的有利条件和障碍,提出以海法典模式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开展海事司法管辖“三审合一”的试点,成立高级海事法院,建立稳定的、专家型的海事审判队伍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海事司法审判制度,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公平处理海事纠纷,促进海商法与时俱进,进而引导国际新规则.  相似文献   

4.
由于各国海事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围绕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冲突不断产生,且主要表现在船舶物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海事法律关系中。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海上运输及国际贸易的发展。如何解决海事法律冲突问题已引起了各国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此文着重论述了海事的法律冲突及国际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补缺,旗国法、意思自治、法院地法、侵权行为地法等解决冲突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周岷 《河北法学》2002,20(Z1):193-196
在国际海事诉讼中,有关管辖地的确定是一个争议已久的问题。无论是各国国内法律规范,还是国际条约,对此问题的规定都不甚明确,非常容易产生法律冲突,而协议管辖原则的确立是解决该类法律冲突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劳埃德报告所收录的“Kislovodak”轮一案的分析,阐明了协议管辖原则的法理基础,并论证了其在解决国际海事诉讼管辖地冲突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最后,对我国海事诉讼程序中的协议管辖原则提出了立法修改建议和构想。  相似文献   

6.
中国涉台海事案件类比涉外案件处理。当中国为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时,公约在涉台海事案件中有直接适用之余地。国际海事公约的直接适用以该公约与国内法存在冲突或者国内法缺失相关规定为前提,当公约与国内法规定相一致时,则适用国内法。同时,应区分私法和公法性质的国际海事公约,私法性质的国际海事公约能够直接适用,而公法性质的国际海事公约其直接适用的范围以技术条款为限。当中国为非公约缔约国之时,因国际海事公约的效力及于非缔约国,因此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国际海事公约也可以适用于涉台海事案件。  相似文献   

7.
在中国海事法院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回顾海事审判体系的构建、海事海商法律制度的完善、海事审判队伍的成长、海事海商案件审判的进步,肯定中国海事司法取得的成就,提出提高海事审判公信力,将中国建设成为亚太地区海事司法中心的奋斗目标.  相似文献   

8.
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制度与美国Rule B Attachment制度,作为海商法领域所特有的强制性财产保全措施,皆是本国海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而特有的制度,它是保证海事请求权人所受损害得到赔偿的最有效的法律手段之一。鉴于中美两国在国际航运界的显著地位,这两项制度的特殊性及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从比较法的层面探讨这两者之间的异同,以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  相似文献   

9.
<正> 自1959年《南极条约》缔结以来,在这一条约的基础上,一个较完整的政治和法律的南极条约体系逐渐形成,其中包括1972年的《南极海豹养护公约》、1980年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和1988年的《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以及在历次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上通过的164个建议。但是,南极条约体系并非完美无缺,它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二:(1)南极环境的保护,(2)南极条约体系开放性的问题。随着人类南极活动的不断频繁以及范围的不断扩大,如何有效地保护南极的环境和生态  相似文献   

10.
在南极条约体系内,视察制度,最先规定在《南极条约》之中。该条约第7条规定:南极条约协商国有权指派观察员执行所规定的任何视察。观察员应为指派他的缔约国的国民。观察员应有完全的自由在任何时间进入南极的任何或一切地区进行视察,包括视察一切驻所、装置和设备,以及在南极装卸货物或人员的地点的一切船只和飞机。有权指派观察员的任何缔约国,可于任何时间在南极的任何或一切地区进行空中视察。视察的目的在于促进《南极条约》的宗旨并保证该条约的各项规定得到遵守,至少应有助于以下几个方面,即:(1)维护南极的和平和南极的非军事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6.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犯罪对象要素之解析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问题之一,作为行政法学“帝王条款”的比例原则,试图研究其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应用可能性与具体机制,以期为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提出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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