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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有关域名抢注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应用,涉及因特网上域名抢注的问题已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也由此给法律领域带来了新的课题。本文从域名抢注的原因入手,对域名抢注的特征及带来的危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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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作为一种稀缺和有限的资源,在电了商务日益发展的今天,域名与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如商标等)之间的争议己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为解决这一问题,因特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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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域名已经成为现今法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从域名的性质入手,分析了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指出这些说法各自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并提出笔者的观点:域名应归属于一项新型的知识产权。在分析域名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又提出我国现有的域名法律制度存在不足之处:没有明确界定域名的法律属性,不能给出域名及域名的权利框架;现有法律规范效力不足;现行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及其《程序规则》不能适应现今域名的发展,进而提出了完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六点具体建议。通过一系列的探索以期促进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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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与商标的纠纷最早产生于1995年左右 ,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 ,这种纠纷越演越烈 ,引起各国的深度关注。我国域名纠纷最早产生于1996年下半年到1997年初 ,比发达国家晚一年左右 ,到目前有关域名与商标争议的现象大量存在 ,一些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互联网上纷纷被他人抢先注册为域名 ,这些纠纷严重地考验着现行的法律体制。一、中国已结及未结域名纠纷案例回顾中国的“域名注册纠纷第一案”是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原告)诉广东新会永安制衣厂(被告)注册Kelon域名”案(“KELON”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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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域名纠纷” 目前大多数学者在论述域名问题时以“域名抢注”概论之,笔者不赞同这种称谓。因为所谓“域名抢注”,其“抢注”本身就已设定了域名注册人的主观态度是恶意的,从而排除了善意情况的存在。因此并不能完全涵盖目前域名注册领域出现的域名注册人与商标、商号持有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纷争,因为当前真正困扰法律界及网络界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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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络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域名的商业价值越来越大,而伴随的域名抢注问题也愈演愈烈。如何从法律上认定域名抢注这一新生事物,依法协调与保护域名抢注纠纷中当事人的利益,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域名的不同含义入手,对域名侵权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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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络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域名抢注问题也愈演愈烈。如何从法律上认定域名抢注这一新生事物,依法协调与保护域名抢注纠纷中当事人的利益,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我国关于域名抢注法律规制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指出解决我国当前域名抢注法律规制中存在问题的途径是统一域名抢注立法,确立域名抢注法律规制的基本规则;同时修改《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规范域名抢注提供多种法律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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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活动日益依赖于互联网,争夺网上的空间市场已经成为具有现代意识的实业家的商战战略。域名作为一种在因特网上的地址名称,在因特网蓬勃发展的今天,成为代表一个单位形象的标志,对域名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的研究也逐渐被人重视。 域名的法律特征 域名是因特网上地址的名称。一个完整的域名由2个或2个以上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英文的句号“点”来分隔。在一个完整的域名中,最后一个“点”的右边部分称为顶级域名或一级域名,例如域名attorney.net,on.中on是顶级域名;最后一个点的左边部分称为二级域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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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络的发展对传统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研究利用互联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所引起的法律问题,对知识产权审判具有积极和现实的意义。 一、域名抢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特网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加速和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特网成了经营者从事电子商务必须的媒介。经营者在因特网上进行交易的前提是其必须注册拥有自己的因特网地址——域名。由于域名具有标识性、唯一性和排他性的特点。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域名的价值性体现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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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域名争议案件的司法现状域名与商标之间可能发生的争议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商标注册与在先域名的争议,另一类是域名注册与在先商标的争议。前一类争议涉及到域名的保护问题。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作为申请商标注册的前提条件,但由于“域名权”及其内容目前并没得到法律确认,问题仍然没得到妥善解决。本文讨论的是第二类争议。域名注册与在先商标的争议可以分为以下情形:(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识注册为域名,并用于经营相同或类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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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2006,(3):5-5
2月14日.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与原争议解决办法相比,新《办法》修订案重点关注注册人权益保障问题,着重突出三点重大变化:一、限定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域名争议的范围.明确“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二、限定了“恶意”认定的范围。“出售域名”不再被一概认定为“恶意”明确只有在“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三、明确了何种情况下域名持有者对域名享有合法权益,“被投诉人在接到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一)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二)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三)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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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域名注册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两年来,北京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域名注册的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与我国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密切相关。由于尚无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这批案件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本文围绕域名注册纠纷案件审理中遇到的若干问题,从审判实务的角度谈谈笔者的看法。域名注册纠纷是一种新的知识产权纠纷域名是表示一个单位、机构或者个人在国际互联网上的确定的名称或位置,域名需要进行登记才能使用。在互联网上注册使用的域名具有技术性和标识性功能。就技术功能而言,它是一种网络上的地址;就识别性功能而言,它是一种互联网上的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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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的入网工作 ,总的是由国家管理的 ,不太容易出现大量‘抢注’ ;即使偶而出现了 ,在本国也较容易解决。”但是实践却表明 ,我国并非域名抢注者的禁地 :早在1996年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络后不久 ,即发生了逾400余家中国知名工商企业的著名商标或企业名称在互联网络上被境外机构抢注的重大新闻事件 ,而近两年来 ,伴随着互联网络与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迅速发展 ,“域名”与“域名抢注”更是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一大热点。然而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cn”下域名抢注案件的审理结果则揭示 :尽早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完善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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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娟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4):24-27
域名,作为一种因特网上的地址名称,随着网络的发展而逐步显现出自身的经济价值,域名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转让域名等权利。有学者把域名看作是地域空间上的知识产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认为需要对其加以保护。同时,驰名商标作为传统知识产权的特权内容,国内外法律对其保护不断趋向严格,当其遭遇到域名保护问题的挑战时,学者们开始考虑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否应延伸到这个与现实相对应的虚拟空间。如何认识和处理两者间冲突成为当前一个热门的话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