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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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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新《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该条第4款规定"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这标志着我国初步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  相似文献   

2.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该条第4款规定:“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这构建了中国特色庭前会议程序的雏形。  相似文献   

3.
正庭前会议是指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过程中,为避免审理的中断或拖延,保障集中审判、快速审判,法官依职权或依控、辩双方的申请,认为有必要时,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到庭对庭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必要沟通的庭前准备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在开庭前,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中国特色庭前会议程序的建立,打破了刑事审判程序由公诉直接过渡到审判的模式,在公诉和审判之间植入了中间程序。建立庭前会议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王应 《法制与社会》2014,(15):110-111
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正式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即在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之间植入庭前会议这道中间程序。其提出的背景、实践中将会遇到什么问题、以及作用如何将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相似文献   

5.
焦鹏 《中国律师》2012,(11):74-76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普通程序的一审中,本着有利于提高庭审效率,有利于庭审实质化的目的,增加了一些程序方面和证据方面的制度。而这些新的制度安排,对律师的辩护工作而言,完全是崭新的。其中有些程序的启动完全由辩护律师来完成,律师在这些新的程序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一、庭前会议制度1、制度的设立新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审程序中,在第182条第二款新设了一项制度:"出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证人出庭名  相似文献   

6.
修改后刑诉法第182条标志着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确立。在起诉、审判之间植入庭前会议程序,符合刑事诉讼的规律。但具体如何运作,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详细的说明。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推动庭前会议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一、庭前会议程序的功能定位庭前会议程序,是指在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与审判相关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六款、《民事诉讼法》第42条也作出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相同的规定。这就说明审判长不是一个固定的职称,而是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在组成合议庭时由院长或庭长临时指定其中一名审判人员担任的职务。因此,审判长是相对于合议庭而存在,它是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负责组织庭前、庭审和案件评议等活动的审判人员。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判长的主要职责是。  相似文献   

8.
正一、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一)庭前会议的功能为了实现庭审的集中、充分、高效审理,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一被约定俗成地称为"庭前会议程序"的全新制度设计,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刑事诉讼制度发达的国家都比较重视庭前准备程序包括庭前会议程序。例如,英国的答辩和指示的听审程序以  相似文献   

9.
曹振 《法制与社会》2013,(14):52-53
新的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虽然此次修改亮点不断,凸显了程序正义和保障人权的法治思想。但是,面对新法的实施奋斗在司法最前线的机关仍然面临着新的挑战。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国建立庭前会议制度,但是庭前会议制度的规定仍然相对笼统,而且我国基层司法机关对庭前会议理解各有不同,所以研究庭前会议制度对于迎合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喻海松 《人民司法》2013,(11):25-30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是刑事审判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基础环节。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98年解释》)的基础上,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宣布开庭与法庭  相似文献   

11.
为解决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仅以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新《刑事诉讼法》第182条增加了一个条款,这一较为简洁的条款直接确立了我国司法程序中的庭前会议制度,挺高了庭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但现行法律尚未对庭前会议的具体内容进行扩展,实践中具体的应用、操作尚待进一步摸索。  相似文献   

12.
正刑事诉讼庭前会议程序,是指在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与庭审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以为开庭审判程序做准备的预备性程序。[1]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庭前会议是"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一制度的建立顺应了司法实践的需要,弥补了原《刑事诉  相似文献   

13.
于洋 《法制与社会》2013,(35):140-14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庭前会议制度的规定打破了中国的刑事审判程序由起诉到审判的直接过渡,在起诉、审判之间植入了中间程序。本文拟从司法实践出发,以庭前会议中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为切入点。探讨现阶段庭前会议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完善。  相似文献   

14.
《司法业务文选》2012,(37):17-27
1.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3.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  相似文献   

15.
正庭前会议制度是庭前准备程序中新增的重要一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首次将庭前会议纳入法律规定之中意义重大。但是,条文对庭前会议的内容只做了概述性、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强化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积极探索开展适合检察工作实际的庭前会议工作新机制,配合法院建立高效庭审模式,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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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刑事诉讼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又规定:“当事人或者他  相似文献   

17.
<正> 自198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上诉不加刑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在法学界和司法界是公认的。其根据就是《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  相似文献   

18.
一、审判人员不愿启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的原因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重要内容,是民事审判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据该《规定》第37条的规定,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经过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二是对于证据较多、案情复杂疑难的案件,人民法院依职权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但实际操作起来,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还存在许多需要探讨的问题,以致司法实践中多数法官都不愿意启动该制度。是审判人员对庭…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2款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  相似文献   

20.
2012年3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庭前会议制度。随后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最高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为"最高检《规则》"对庭前会议的适用作了进一步规定。目前学界对庭前会议制度关注较少,庭前会议的特征、理论基础等基本理论问题仍需进一步明晰;司法实务部门在适用庭前会议的过程中也暴露出程序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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