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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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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公安厅局,台办、港澳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本通知所称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系指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内地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  相似文献   

3.
在对1994年发布的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的管理规章进行修订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6号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于2005年6月14日由郑斯林部长签发,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4.
正(2018年10月12日)沪人社规[2018]3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便利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沪就业创业,依法维护其在沪就业创业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  相似文献   

5.
刘寿明  司贺中 《台声》2006,(9):38-38
一、概念为维护台湾居民在内地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湾居民的管理,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湾居民的,除法律法规规定不用办理就业证的人员之外,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台湾居民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只有办理了就业证的台湾居民在内地就业才属合法,受法律保护,未办理的,劳动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及就业的台湾居民作出相应处罚。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三、…  相似文献   

6.
第136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签署的《〈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照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中关于“研究扩大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内地律师执业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涉及香港(澳门)居民、法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黄埔》2006,(3)
2005年10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施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为愿意到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提供了有利条件:1.放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岗位条件。原规定关于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的条件中,包括“聘雇的台、港、澳人员从事的岗  相似文献   

8.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台声》2005,(7):18-19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
萧遥 《台声》2005,(10):14-14
10月1日起,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部新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办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当地的就业手续。经许可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当地就业将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要制定台、港、澳居民在津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细则。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凡原《就业证》有效期在今年10月1日届满的,需继续延长聘雇就业期的,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澳门居民应及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证》备案登记手续。台港澳居民在大陆就业更便利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台…  相似文献   

12.
问: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有何规定?哪类人员可以免办就业审批和就业证? 答: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就业的管理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就业管理是不同的。对此原劳动部于1994年2月21日和1996年5月1日分别颁布了《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  相似文献   

13.
《两岸关系》2002,(1):42
2001年9月3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就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联合发出通知。  相似文献   

14.
《两岸关系》2005,(8):21-22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郑斯林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港澳经济融和,支持港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和2004年内地与香港、澳门《<安排>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于2005年10月18日和21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根据《<安排>补充协议二》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港  相似文献   

16.
第26号《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郑斯林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17.
《就业与保障》2005,(8):2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郑斯林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18.
在“一国两制”下加强内地公安机关与港澳警方的交流与合作,是打击跨区域刑事犯罪,维护内地、香港、澳门社会治安稳定的必然选择。要建立互相联系、互相支持的长效机制;要重点打击跨境犯罪,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无处藏身;要注意把握政策,执行规定,维护大局。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 1988年,我女儿与香港屈氏集团林先生结婚后随丈夫迁居香港。现在我女儿与其丈夫感情已经破裂,并于去年回到成都与我们同住。不知道与香港居民离婚是否一定要在香港办理手续?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成都棕北小区领事馆路徐遐文 内地居民迁居香港与当地居民离婚,手续应在香港办理。 香港的离婚案件由法院的家事法庭受理,根据香港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后至少要一年才可以申请离婚。申请分两种情况:一是单方面申请,申请人需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表格,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二是夫妻双方共同向法庭提出申请,需填写一份…  相似文献   

20.
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决定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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