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周翠 《北方法学》2014,8(5):90-104
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不属于诉讼担当,而属于实体适格问题。为此,立法者应当在实体法律规范中赋予"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具体的实体请求权。而且,为了避免金钱损害赔偿带来的证明与分配上的困难,以及保证有关组织的独立地位,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权内容未来应当限定在"非金钱损害赔偿请求权"之上;仅例外情形才允许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途径主张"没收不当收益"请求权并上缴基金,这对于纠正市场失灵亦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为了实现高水准的公益保护,我国还有必要增设有关既判力扩张与禁止滥诉的规定。总体而言,民事公益诉讼承担着"预防保护与监督"的功能,其与任意的诉讼担当、代表人诉讼、债权让与等制度共同存在,并分别在实现不确定人群的集合利益、少量确定人群的个体权利、大量不确定人群的大规模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大量不确定人群的小额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领域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
示范诉讼的分析与借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示范诉讼是群体诉讼的一种重要的替代方式,其功能主要在于用较小的诉讼规模解决群体纠纷中共通的事实或法律问题,促进当事人裁判外解决纷争和预防群体性纠纷的发生,且与群体诉讼具有互补性。迄今为止,示范诉讼并未引起我国理论与实务界的关注。因此,要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的经验,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工作,以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3.
中国“入世”后诉讼法学的机遇和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入世”既是一个经济问题 ,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可以预料 ,随着中国“入世” ,相关的诉讼问题会越来越多。中国诉讼制度能否发挥作用 ,往往受到诉讼态度和思想、诉讼观念和意识、诉讼行为和评价以及诉讼信息等因素的影响。世贸组织涵盖了世界上 134个国家和地区 ,其庞杂博深、灵活务实的诉讼制度 ,包涵了来自不同法域的诉讼理念、诉讼规范和诉讼价值、诉讼观念和诉讼意识以及诉讼的思维方式。这些既是诉讼文化的推动力 ,也是中国现代诉讼法制的推动力 ,因而中国“入世”后诸多诉讼问题需要研究。一中国“入世”对诉讼法学来说 ,既是机遇…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诉讼机制的建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从实体法方面来说,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然而在程序法构建上却相对滞后。在现代型诉讼的视角下,美国、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这一领域的经验都有值得借鉴之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应用于消费者权益诉讼领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在改进这一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消费者小额诉讼和团体诉讼制度,应该作为构建我国消费者权益诉讼机制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5.
本文主要探讨2013年新民诉法明确规定的公益诉讼制度。从诉讼范围和诉讼主体两个角度,分析论证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分析中,笔者主要结合各级法院已生效的案例,并穿插对今年4月发生的兰州立威雅水污染事件的分析。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完善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应切合我国具体国情,采取适合我国情况的措施。  相似文献   

6.
肖建国 《中国法学》2007,(5):129-146
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取决于一国的法律传统和司法政策,新模式的导入为民事诉讼形式的创新提供了契机。在目前代表人诉讼被搁置、集团诉讼短期无引入可能的背景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应采取民事公诉为主导,实验性诉讼、团体诉讼和公民诉讼为补充的模式选择路径。具体建言是:确立实验性诉讼、拓展民事公诉和团体诉讼的适用范围、引进公民诉讼。  相似文献   

7.
德国团体诉讼是当代世界解决群体性纠纷的典型制度设计之一.德国团体诉讼与美国的集团诉讼等其他群体性诉讼制度相比,在诉讼主体、提起的诉的种类和法律依据方面都有鲜明的特点.同时,德国团体诉讼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它为弱势群体接近司法打开了方便之门,节省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益,有利于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具有预防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功能,还有助于促进行政执法.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公益诉讼制度,德国团体诉讼对于我国代表人诉讼和公益诉讼未来的功能定位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谭璇  蔡维力 《法制与社会》2013,(22):120-121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该程序为快速地解决小额纠纷作出了制度上的保障。本文主要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基础,从小额诉讼程序自身的特点入手,结合网络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特殊性,探讨如何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构建更加完善的小额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9.
何榕晖 《法制与社会》2011,(13):288-289
纳税人诉讼是起诉主体以纳税人身份对政府违法征税和违法用税等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是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类型之一。纳税人诉讼产生并成熟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等也存在类似制度,国外法学界亦对纳税人诉讼制度存在诸多探讨。我国至今未规定纳税人诉讼制度,法学理论界对该制度的研究也较少,截止目前,研究纳税人诉讼的系统性文献仍然相当匮乏。纳税人诉讼制度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随着社会公众对政府财税收支行为的日益关注,纳税人诉讼成为监督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有力手段。本文通过对有关学术资料的整理,归纳出纳税人诉讼的法律性质,期冀对我国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建立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论家事诉讼程序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事诉讼程序是专门用于审理和解决婚姻关系、亲子关系等身份关系纠纷的诉讼程序。法院对家事诉讼事件的审理以发现客观真实、追求实质公正为价值取向,以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恢复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谐为根本目标。在家事诉讼程序中,辩论主义、处分原则、公开原则受到限制甚至排斥。我国应当制定有别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的家事诉讼程序,对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证据的收集、认定和举证时限、家事案件的调解、家事诉讼中的临时救济、家事诉讼程序判决的效力等作出专门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12.
诉权与实体权利主体相分离的类型化分析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文章以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主体的分离为视角 ,对由他人承担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实施权的现象进行了类型化分析。通过比较诉讼担当、诉讼承担、诉讼信托和诉讼代位等制度的不同特点和功能 ,讨论了诉权主体与实体权利主体相分离的状态和范围 ,阐明了形形色色之“当事人问题”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13.
诉讼监督是近年来诉讼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为了科学地界定讼督的范围,从诉讼环节、诉讼活动中公权力与私权利、诉讼监督的内容、诉讼监督的对象、诉讼监督的主体等方面,对学界的争论进行分析,从中论证诉讼监督应然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经济交往的复杂程度已今非昔比,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诞生.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在审理人数众多的诉讼时,其已展现出优于单一诉讼形式的效果,但是目前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仍存在对发起动因及诉讼成本考虑不足、对不同的诉讼请求缺乏针对性等问题.本文建议构建复合型代表人诉讼制度,并就其提出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5.
中国几千年历史所沉淀和积累的以追求和谐、反对争讼、维护特权为价值目标的法律及诉讼文化,是中国古代诉讼文化区别于西方世界诉讼法律文化的一大特征。对于社会纠纷呈现各种各样的今天来说,以历史的眼光品析古代诉讼文化的特征,来影响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是由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换,强调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弱化法官职权,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诉讼权利是一种普遍的趋势。然而,为实现民事诉讼之目的,保障程序公正高效有序的进行,法官相应的诉讼职权不仅不能削弱,反而应该得到加强。  相似文献   

17.
王福华  融天明 《法律科学》2007,25(4):95-103
诉讼效率与法院的结构和运作紧密联系.在立法上诉讼效率取决于程序的科学构建,司法运作中则决定于案件管理水平.审理期限是一种视野过于狭窄的诉讼效率衡量体系,弹性过大的制度设置使其难以精确衡量并提高诉讼效率,故应以诉讼周期取而代之.本质上审理期限是法官职业伦理问题,而非民事诉讼法程序制度.在即将修改民事诉讼法之际,删除审限制度规定,加强对诉讼机能的调整,为当事人设置诉讼促进义务,使诉讼程序合理衔接,是提高诉讼效率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8.
吴泽勇 《当代法学》2012,(3):108-116
国内民事诉讼法学界关于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多以制度建构为取向;但由于资料匮乏或者视角单一,这类研究在理论上并不总能自圆其说,有关立法建议也常常存在偏颇之处。在未来研究中,除了要加强相关专题研究以增加我们关于群体性纠纷解决的知识储备外,还应适当调整这一领域的研究方向。应当特别强调的三点是:回到现行法,从多元化转入类型化,倡导一种着眼于具体纠纷类型的综合研究。  相似文献   

19.
我国目前实际发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几乎都是属于自益形式的公益诉讼,他益形式的公益诉讼在我国囿于起诉资格的限制尚难以展开。借鉴域外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区分理论,可以建构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并丰富我国行政诉讼类型。未来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设置应遵循客观诉讼的法理和精神,建立一套符合客观诉讼法理的诉讼程序,诉权设计上可以采取多元的启动模式,诉讼类型应限制为非财产给付诉讼,起诉资格应以法律有特别规定为限。  相似文献   

20.
杨严炎 《现代法学》2007,29(2):99-104
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该法第54条规定的代表人诉讼界定为共同诉讼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按此推论,该法第55条确立的代表人诉讼又处于“休眠”状态的情况下,我国就基本上没有什么群体诉讼了,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与法院每年处理几十万件群体诉讼案件的统计数字不符。从其产生所适应的条件、所借鉴的国外同类制度以及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来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两种代表人诉讼均已突破了共同诉讼的范畴,在性质上都应属于单一诉讼和共同诉讼之外的第三种诉讼形式——群体诉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