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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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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袁嘉 《法治研究》2016,(5):123-131
德国法把相对优势地位细分为相对交易优势地位和相对市场优势地位两种类型,并且把规制滥用上述两种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的制度都放到反垄断法(反限制竞争法)中.中国竞争法体系的完善过程中,应当对相对优势地位进行细分,然后再根据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和规制体系要求,把滥用相对交易优势地位行为的规制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系,而将滥用相对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的规制纳入反垄断法体系.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6,(5):79-92
在市场交易中,一方较另一方在经济上占优势地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如果法律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至少需要对"相对优势地位"和"滥用相对优势地位"作出法律解释。世界各国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立法主要有反垄断法、民法以及针对个别行业的行政规制。鉴于"相对优势地位"和"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期待一部法律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全面规制的难度比较大。  相似文献   

3.
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的反垄断法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丽娟  梅林 《法学》2006,(7):62-67
相对优势地位不同于市场支配地位,通常是指市场中不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的企业,在特殊情况下,对于依赖其进行交易的相对人具有类似于垄断企业的支配性影响力。由于学界对相对优势地位存有比较大的理论分歧,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在是否规制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问题上态度迥异。然而,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行为已经出现并且严重损害了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有鉴于此,我国反垄断法应当从总体上界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概念、行为类型、法律责任,将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行为纳入法律的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4.
公立医疗体系事关全民健康安全,有"第二国防"之称.作为公立医疗体系的主体,我国公立医院在医疗市场上是具有交易优势地位的,体现在与患者的交易中,往往凭借其交易优势地位,实施各种权利滥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确有必要对这种交易优势地位进行调节和制约.从限制医院滥用交易优势地化着手,引入法律对其规制,继而研究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法律如何规制和政府公权力如何干预医院滥用交易优势地位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滥用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法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孟雁北 《法学家》2004,(6):82-88
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已成为各国的共识,但滥用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行为是否也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则存在不同的意见.本文试图从商业银行收取自然人提前还贷违约金的事件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入手,探讨反垄断法是否规制和如何规制滥用相对经济优势地位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滥用是否应受反垄断法规制是有一定条件的.本文认为知识产权滥用受反垄断法规制的条件为:1.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造成经营者集中;4.严重限制竞争;5.是行业发展所必须的,只用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方可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反之别否.  相似文献   

7.
对我国《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重点进行规制的行为之一,它具有主体特定性、主观恶意性、行为违法性、后果损害性等特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主要包括垄断价格、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本文指出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反垄断法》存在着法律责任规定不完善,执法主体设置不独立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旅游企业交易优势地位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雁北 《法学家》2005,16(3):99-103
旅游企业在与旅游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是具有交易优势地位的,但对这种交易优势地位如何调节、监督和规制则需要进行探讨.本文从限制旅游企业滥用交易优势地位行为入手,研究市场机制调节、协会组织监督和民事司法救济等对旅游企业滥用交易优势地位行为的制约,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政府公权力是否规制和如何规制旅游企业滥用交易优势地位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我国《反垄断法》没有明确规定排他交易作为一种独立的违法行为,实践中一概采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模式予以规制。但这一思路并不能涵盖排他协议的复杂类型从而在本质上消除排他交易的竞争损害,实践也证明导致性质认定错误、应罚未罚、责任认定不清的问题。对此,需要引入纵向协议的规制思路,特别是理清排他交易与拒绝交易的关系,排他交易与后续违法行为的关系,区分排他协议在产业链交易中的层次、地位、作用,在交易相对人相互关系、上下游市场结构双重嵌套模式下判断排他协议的违法性。  相似文献   

10.
是否规制互联网平台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行为,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修订之时就不断争论与探讨。互联网平台的相对优势地位主要包括平台内经营者对平台的依赖关系以及因网络效应、锁定效应以及数据获取能力的差异而具有优势。前者的依赖关系是因平台在规则制定和市场进入上拥有相对力量所致;而后者则体现为大型平台相对于中小型竞争者具有显著的优势市场力量。规制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具有保障个体的交易自由、防止私人主体的经济力量被滥用等效果。在功能定位上,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构成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扩展与有效补充。在行为认定上,需要坚持以“界定相关市场—认定企业的相对优势地位—判定是否存在滥用行为”这一分析路径,结合互联网平台市场的竞争特性,综合考量行为的违法性。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对现行设计方案的质疑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炳生 《法律科学》2005,23(2):113-121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 ,事关反垄断法的命运 ,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在对该机构的性质定位、职能设置、程序安排诸方面都进行了周密的设计 ,赋予该机构显要的地位和超强的权力 ,以保障其执法的有效性。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使命将是如何消除和防范行政垄断 ,其斗争将是异常惨烈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将经受严峻考验。反垄断法讨论稿设计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方案 ,存在着严重缺陷 ,据此而行 ,反垄断法实施的效果是令人疑虑的。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计必须废弃作为现有行政机关下属机构的思路 ,凸现其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  相似文献   

12.
入世与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晓晔 《法学研究》2003,(2):122-134
入世后 ,中国政府越来越注重竞争政策和竞争法问题 ,以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和国际市场竞争。中国现行反垄断法规范尚未形成一个系统和完整的反垄断体系 ,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制裁不力 ,缺乏独立的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关。 2 0 0 2年 2月的反垄断法草案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合并、行政垄断和反垄断执法机关和程序的规定方面存在缺陷。虽然中国制定反垄断法存在压力 ,但是制定反垄断法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遏制跨国公司的垄断势力和改善国家的财政和宏观调控。  相似文献   

13.
浅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思民 《时代法学》2006,4(3):71-75
根据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设置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保障反垄断法的严格有效实施。我国应当借鉴这一做法,建立一个独立、专业、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并依法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准司法权,以保障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我国反垄断法(最新送审稿)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也予以了明确规定,但这些规定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强制许可中的反垄断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晓晔 《现代法学》2007,29(4):91-96
如何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已经成为各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热点问题。2004年德国联邦法院关于Spundfass一案的判决,确立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强制许可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知识产权许可已经成为其他企业进入市场必不可少的条件;二是权利人的拒绝许可没有重大的合理性。知识产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制约;解决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冲突的方式是衡量知识产权给权利人带的经济利益和限制竞争对社会的影响。中国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并尽快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指南。  相似文献   

15.
反垄断法以禁止滥用垄断地位为名对一些具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施加强制许可令。强制许可令直接威胁垄断和创新都赖以生存的技术秘密,在破除垄断的同时有可能伤及创新动力。依据欧洲法院的判例,这样的许可令被要求是克制的,使用时必须满足"例外的情形"的四项条件。但是仍然有许多反垄断案的判决引起了很大争议。无论如何,反垄断的强制许可令对知识产权的限制不应当是自动上位的,而应当是相互协调的。这一经验对所有实施反垄断法的国家都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折喜芳 《河北法学》2006,24(4):48-53
在<反垄断法>即将出台之际,讨论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有着极其必要的现实意义.反垄断法保护竞争并不是目的,而其仅仅是实现社会经济效率这一反垄断法终极价值的基本手段之一.而且反垄断立法不应并列多重价值目标,而应将经济效率作为根本价值目标,这是适应我国发展规模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制行政垄断的必然要求,同时也符合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要保护市场竞争,既要反对经济垄断,又要反对行政垄断。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构成、形式范围、救济与责任等问题作了规定。立法对行政垄断构成的规定相对比较科学,但其他方面的规定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刘丽  陈彬 《时代法学》2010,8(5):73-78
随着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我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建设加速。而建立一个权威、独立的执法机构是发挥反垄断法功效的关键。因此,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反垄断法》为我国设计了三家联合执法的机制,权威性和独立性尤为不足。加之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体制缺乏具体的分级设计,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人员素质与结构不合理等等。诸多问题势必影响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因此,探讨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问题与不足,对于完善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确有必要。  相似文献   

19.
《反垄断法》实施下的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反垄断法》以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规定将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纳入其规制范围。然而基于经济缘由的分析,我国公用企业具有区别于其他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特殊性。因而,必须从反垄断法规制的角度出发,在法律适用、监管机构等方面予以特殊考虑,并从具体操作层面出发,采用有针对性的对策,确保"纸面上的法律"落实到实践中去,使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相似文献   

20.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是全球反垄断领域的重要关切,也是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更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可靠保障。良好适中的透明度是各国和地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的不懈追求。本文界定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透明度的基本内涵,探讨了其理论基础,分析了其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并指出应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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