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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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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莉  郑素梅 《理论月刊》2005,(4):100-102
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赔偿和固有利益赔偿两部分。固有利益的赔偿范围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在较大的争议,也是实践中的棘手问题。本文对信赖利益及其损害赔偿范围作了界定,并对信赖利益是否应以期待利益为限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信赖利益的内涵和构成的界定;信赖利益的保护理由和保护方法;期待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3.
当合同因违约而被解除时,被违约方得以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责任。这已在我国立法中得到了肯定与体现。但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做法,学界对该问题也未作全面评述。合同违约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在理论和实践上有重要意义。以合同违约解除为视角,从合同解除的效力理论出发,结合各国立法例和学说,界定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还是信赖利益、是否包括可得利益,有助于完善合同解除制度,进而达到平衡合同双方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通过比较保护胎儿利益的学说理论和立法现状,应当赋予胎儿权利能力,由胎儿行使其应享有的权利,以更好更全面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应根据侵害胎儿利益的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分析第三人侵害胎儿利益的责任构成。针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应明确胎儿为损害赔偿权利人,依据胎儿所享有的利益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同时强调胎儿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活着出生。  相似文献   

5.
<正> 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逐渐重视了对公民精神利益的保护。本文拟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范围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一、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是确定加害人赔偿范围的准则,也是指导和制约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准则。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所适用的原则有:全面赔  相似文献   

6.
王猛  张翰林 《探索与争鸣》2023,(11):135-143+195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迥异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然而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却呈现出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其进行替代的现象。这种做法从根本上忽视了自然资源附带的经济利益,使得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利益与救济途径间的固有张力难以消弭。明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权利间的逻辑、索赔权利人的范围以及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进行界分,是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诉讼的逻辑前提。基于委托代理协议,从自然资源资产实物形态、非实物形态和超出委托代理协议三个方面展开探索,是未来建构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应然面向。在此基础上,应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诉讼定性为私益诉讼,并对适格原告做出序位安排,这是建构该制度的核心要素。  相似文献   

7.
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许可法》中的确立,对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创建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陕西"高考移民"集体诉讼案,对信赖保护的内涵、适用条件和范围、信赖保护的方式和途径作了具体分析,认为该案可以适用信赖保护原则,考生应该采取存续保护的方式,借助行政途径获取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8.
现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明确。司法实践对于交易机会损失是否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及交易机会损失的赔偿范围之认定存在诸多矛盾。交易机会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与履行利益存在差别。实践中交易机会损失的计算方法决定了其不会超过履行利益,但需避免重复赔偿并且贯彻损害赔偿法的一般原则。  相似文献   

9.
论信赖保护原则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内容包括信赖基础、信赖表现、信赖值得保护和信赖保护方式。信赖保护原则在司法适用中可从宪法规定、具体法律规定和个案司法判决援引的理论依据中寻求法律依据。信赖保护原则的司法实践可约束行政权以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诚信意识,有利于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信赖保护原则司法适用的具体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可从信赖保护司法适用的主体、基准、范围和保护方式以及信赖利益司法保护排除规则等方面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对于作为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安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从而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文章从我国公安行政损害赔偿的范围、公安行政损害赔偿的范围的影响因素和界定原则、我国公安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缺陷及调整我国公安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建议等四部分,对我国行政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侵权日益严重,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学界讨论热点.在对知识产权多种保护方式中,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人及侵权人的经济利益的联系最为直接.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应根据具体的民事责任来确定,停止侵害采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损失采过错责任原则.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范围应为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2.
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精神损害既包括精神痛苦,也包括精神利益的丧失与减损,所以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长期以来我国忽视精神损害和精神赔偿,1986年<民法通则>有所规定,2001的有关司法解释有所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进一步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放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条件限制;明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原则,而信赖保护方式则是信赖保护原则的核心内容。信赖保护方式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至关重要。作为一条系统的信赖保护方式路径,其不仅包括存续保护、财产保护,而且在顺序选择上应体现存续保护优先的精神。此外,在适时情形下应运用暂时性存续保护方式,以维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14.
司法损害赔偿,即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应包括直接损害赔偿、间接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把司法活动的间接损害和精神损害纳入司法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我国出于对人权保障的需要,是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赔偿制度的需要,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15.
《公安研究》2012,(2):41-41
周江洪在《法学》2011年第4期撰文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医方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和介入性说明义务,并规定了未尽此等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在违反医疗说明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特别是在因果关系的判断及"自我决定"人格利益的保护上,目前的学说和司法实践都尚待进一步拓展。  相似文献   

16.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及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文从精神损害的概念出发,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指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主体范围应以自然人为限,法人不能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力度。在精神损害赔偿客体范围的界定时,应牢固把握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可行、公平、合理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7.
《公安研究》2010,(11):90-90
鲁晓明在《法学家》2010年第1期撰文认为,纯粹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于其民事权利未受侵害情况下遭受的精神利益损害。在受害人利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大趋势下,纯粹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成为各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难以回避的理论难题。纯粹精神损害存在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18.
违约场合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核心在于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根源在于把握合同合意性本质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约束。在廓清上述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合同法与侵权法的区别,明确违约场合下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9.
中国现行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被视为特别的私法制度,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实践中呈现出来的诸多问题亟须通过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予以解决。反就业歧视法属于以保护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行为法,平等就业权的法益结构是人格尊严与就业机会两位一体的利益集合。平等就业权争议应当属于劳动法领域的特殊侵权纠纷,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国反就业歧视法应当建立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和抗辩制度,将就业机会纳入损害赔偿范围,将强制缔约设定为独立的责任类型,并按照保护法益建立相应的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随着对精神损害赔偿理论的深入研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文章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在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范围及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方面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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