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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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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月27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戴成文、宋宝贵、王培英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受贿215万元人民币、挪用508万美元的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成文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构成重大立功而被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宋宝贵因向戴成文行贿和与戴成文共同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培英因向戴成文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相似文献   

2.
刘晨 《法制与社会》2016,(6):118-119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犯罪零容忍,相继查处了一大批贪污贿赂腐败分子,净化了政治、社会风气。然而在严厉打击贪污、受贿腐败犯罪同时,对行贿犯罪的查处打击力度却远远不够,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是刑法对行贿犯罪减轻、免于处罚规定的条件过于宽松。新颁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犯罪免除处罚的条件规定进行了修改,严格限定行贿犯罪免除处罚的条件,从法律制度层面堵住了行贿犯罪逃脱处罚的缺口。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应顺应立法修改意图,把打击行贿犯罪放到与打击受贿犯罪同样的高度,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现象,要纠正这一错误倾向,应当取消特别自首制度,明确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在立案过程中的平等地位。要实现刑法对行贿犯罪的有效规制,还需完善行贿犯罪的构成要件,将贿赂犯罪中的"财物"改为"不正当好处",将行贿犯罪中的"给予"改为"提议给予、许诺给予、实际给予";完善行贿犯罪的刑罚配置,为行贿犯罪全面配置罚金刑,并完善行贿犯罪的资格刑,对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实施同等处罚。与此同时,行贿犯罪的罪名体系也应作出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受贿罪特点研究受贿罪的特点研究,一方面是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和其它经济犯罪一起概括研究;另一方面是专门的研究.专门研究之中又有一般性概括研究和我国受贿罪特殊研究两类.关于一般性概括研究,有的学者认为,不分社会制度、个分古今中外的任何受贿罪的共同特点有:1.隐形性.犯罪多在秘密情况下进行,有“隐形犯罪”之名.2.犯罪对象特殊性.没有明显的被害人和加害人,在索贿的场合下被索贿人只是非法交易的参与者,非本质的受害者,真正受害人是国家和政府.3.犯罪黑数高.即未被司法机关追诉和处罚的犯罪数高.4.受贿与行贿互相消长.行受贿有对应关系,行贿增加,受贿必然增加.  相似文献   

5.
贿赂是一种共同犯罪,我国极为严重的受贿现象是与十分猖獗的行贿行为互为因果的,而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十分宽容,这是我国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之一。文章提出要充分认识行贿犯罪的危害性,严惩行贿,净化政治空间,为国家工作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杜绝行贿才能遏制受贿,从而在源头上控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犯罪的打击不力,特别是在受贿罪不成立的情况下能否单独处罚行贿人,对此存在意见分歧,实践中倾向于不处罚行贿人。大陆法系和我国刑法通说将行贿和受贿解释为对合犯,无法科学解释实践中行贿和受贿之间对合的所有情形,容易产生歧义,故应当用对合关系而非对合犯来界定行贿和受贿的关系。在受贿行为和行贿行为只有对合关系的情况下,行贿罪的成立与否,只需要单独依托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加以判断;在从行为方式上看可能成立对合犯时,也不意味着受贿罪的不成立就必然导致行贿罪不成立;在特定情况下,存在对行贿行为单独定罪处罚的可能。对行贿犯罪制裁不力与当前司法实践中为了实现受贿案件侦破而优待行贿人有关。受贿和行贿的法定刑设置悬殊不利于培养社会公众抵制行贿的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7.
目前,贿賂犯罪日益严重,已成为主要经济犯罪形式之一,司法机关加强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已属当务之急。从司法实践看,司法机关对受贿犯罪的打击是相当严厉的,但对于行贿犯罪的打击却显得软弱无力。大量的受贿犯罪分子相继锒铛人狱,而行贿者却大都逍遥法外。据笔者调查了解,某市两级法院1990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治理中,对行贿犯罪的处罚不力是目前普通民众及司法人员普遍的感受,预防腐败应重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已成为社会各界的一致呼声。在犯罪学上,行贿和受贿是一种对应或  相似文献   

9.
当前,在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活动中,受贿犯罪越来越多,公有制法人单位行贿的案件比重也越来越大。据统计,1994年以来,芝罘区法院共受理受贿案件15起,其中7  相似文献   

10.
冬雪 《检察风云》2000,(5):16-21
2000年3月8日上午8:45,位于南昌北郊的南昌市中级法院刑场上一声枪响,结束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罪恶的一生。 这是共和国继建国之初畿辅大地惩处刘青山、张子善的枪声之后,对省部级领导干部严重经济犯罪打响的第一枪。 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1月21日侦查终结,交由江西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江西省检察院于1月23日交  相似文献   

11.
最近,行贿被当成了新的反腐突破口,由此催生了同等处罚行贿与受贿的观点,这一观点影响了刑事司法、立法以及反腐败的基本策略,《刑法修正案(九)》废除行贿罪的特殊自首制度与此不无关联.以责任为尺度进行衡量,受贿的刑罚应重于行贿,这一立场也与限制权力这一反腐的基本方向一致.在贿赂犯罪发案率高、惩罚概率低的社会现实条件下,应通过立法设置贿赂犯罪的特殊自首制度,免除主动交待罪行的行贿者的刑事责任,减免主动交待罪行的受贿人的刑罚,以放弃部分刑罚权为代价,提高惩罚概率,消化腐败存量.公正只是处罚的必要条件,不公正地放弃处罚并不违反责任原则.我国反腐败面临着特殊的难题,高廉洁程度国家的立法并不具备借鉴意义.废除特殊自首制度,不利于犯罪预防,是一种非理性的立法.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中,对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之间的关系存在模糊的认识,特别是在受贿罪不成立的情况下,能否单独处罚行贿人,存在重大的意见分歧。其实,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之间只存在对合关系,但不是构成对合犯。因此,实践中在受贿罪不成立的情况下,对于行贿者一概不予处罚的做法有待商榷。在特定情况下,虽然受贿罪不成立,但是仍然可以对行贿行为单独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3.
赵军 《法学研究》2022,(6):151-170
定量研究显示,配刑与宽宥对称设置的惩治模式以及不对称程度较低的惩治模式,均无法有效压制受贿冲动,难以取得对贿赂犯罪的良好抑制效果;容忍、放任贿赂的组织文化和社会环境是受贿、行贿倾向的共同促成因素,对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与限制是受贿倾向的特别促成因素;以行贿是受贿的“源头”为由,要求加重处罚行贿或者要求行贿与受贿“同罪同罚”的主张,与经验事实不符;不对称重罚受贿并且附条件大幅度宽宥行贿的设计,对贿赂犯罪具有最佳抑制效果。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但不同等处理二者的同时,应积极展开“特别污点证人豁免”制度、企业合规激励机制的尝试与探索,以此疏通涉企业贿赂犯罪打击与治理、治标与治本的中间管道。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限制,改善营商环境,是治理贿赂犯罪最关键、最艰巨、最具决定意义的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14.
安智 《天津检察》2006,(4):24-24
在近年来的反腐败斗争中,受到法律严惩的往往是受贿者,行贿者却少有被惩处的。其实,行贿者和受贿者是天然的犯罪共同体,行贿引发受贿,受贿又导致渎职犯罪,不斩断行贿链条,权力腐败就不可能得到遏制。而工作在检察战线的同志们都有着相同的共识,贿赂犯罪是最难查办的,普遍存在着难侦、难捕、难诉的现象。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行受贿犯罪日趋隐蔽,给行受贿犯罪的查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作为一对对合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有利于遏制目前腐败高发的形势。为此,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本文拟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基础,对行贿罪的立案完善提出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16.
1986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诈骗、贪污、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169件(不含盗窃案),1987年审判经济犯罪案件105件,比上年下降37.9%,1988年审判经济犯罪案件62件,分别比1986年和1987年下降66.3%和40.95%。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案件逐年减少的这种“反差”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最近,我们对佳木斯市中院和一些基层法院1986、1987年移送有关机关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追踪调查,以试图从一个侧面分析研究对经济犯罪打击不力之原因。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立法对贿赂行为打击存在如下缺陷: 1.现行的《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行贿、受贿立法处罚不等。表现在:(1)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受贿人行贿,受贿人受处罚,而行贿人可以高忱无忧,这在立法上为行贿人实施感情投资,“放长线投大鱼”的行贿行为开了绿灯,为其未来可能谋取不正当利益准备了条件,是诱发受贿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潜在因素。(2)行贿人行贿数额一般达到10000元才够  相似文献   

18.
《政府法制》2014,(27):4-9
近日,湖南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荣卿受贿一案引发关注,但此案值得关注之处并不在受贿者,而在行贿者。永州交通局局长周某不仅用公款行贿,而且案件曝光后,居然还可以平级调动,不受任何处理。实际上,这种对用公款行贿的纵容,在立法层面就已经埋下伏笔。  相似文献   

19.
韦贵莲 《检察风云》2014,(21):28-28
先后两任科技孵化器“掌门人”利用管理孵化资金的职务便利,违规发放、挪用孵化资金,进行权钱交易,且造成国家巨额资金无法追回。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反贪干警连续奋战72个小时,采用各个击破、分而攻之的侦查策略,终于使一起两人共同受贿、—人挪用公款、一人行贿、抽逃资金案浮出水面。  相似文献   

20.
我国当前行贿犯罪存在行贿数额大,行贿方式隐蔽,行贿花样繁多,主动行贿、多次行贿、连续行贿现象多等特点。人们对受贿问题关注度很高,却对行贿问题没有足够的重视,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这种"重受贿轻行贿"的处罚模式造成了不良后果,是贿赂犯罪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本文认为,为更好的惩治和预防行贿犯罪,首先要完善立法:将贿赂的范围从"财物"扩大到"财产性利益",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增设财产刑和资格刑,增设反腐败相关法律;其次要严密法网,加大对行贿犯罪的追诉力度;再次是扩大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和遵纪守法意识,减少行贿犯罪发生的社会土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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