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物权法应确立优先权制度——围绕合同法第286条之争议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针对目前有较多争议的《合同法》第 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定性问题,通过比较不同观点,提出三大疑点,进而对该三大疑点进行具体解析,澄清了优先权概念,通过比较优先权制度和法定抵押权制度,阐明了我国物权法应建立优先权制度,并对我国对优先权效力之限制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2.
优先权制度与中国物权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温世扬  丁文 《法学评论》2004,22(6):38-46
在罗马法上 ,优先权寓于法定抵押权制度之中 ;在法国民法上 ,优先权制度与法定抵押权制度并存 ;在日本民法上 ,优先权 (先取特权 )制度独立而成为一项完善的担保物权制度。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之所以没有规定优先权制度 ,前者是出于立法政策上的考虑 ,后者是由于立法技术上的原因。优先权制度的价值取向和我国社会生活实际之需要以及现有担保物权的特点 ,决定我国《物权法》应确立优先权制度。在立法模式上 ,日本立法例可资借鉴。  相似文献   

3.
我国没有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国内立法也没有类似的替代制度,国内的担保制度不能发挥优先权制度的特有的功能,一些基本的社会利益尤其是特别债权人的利益很难找到合适的制度加以保障,因而需要构建优先权制度来弥补立法的漏洞。至于我国是否应当规定优先权制度在理论界有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学界反对构建优先权制度的主要理由之一是优先权缺乏典型的公示性,因而就学界争议的优先权的公示方式有待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优先权原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本文将以我国专利优先权制度为对象,具体论述我国专利优先权的相关内容,分析建立该制度的价值,说明适用专利优先权原则时应注意的问题并针对我国目前的现状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唐忠辉 《行政与法》2009,(6):105-107
水权优先权是指各类型水权之间的效力先后顺序.对水权进行合理分类是讨论水权优先权的前提.水法和物权法从各自角度涉及水权优先权制度,但是还存在不足.应通过建立公正的利益衡平机制,完善水权优先权制度.  相似文献   

6.
优先权制度源于罗马法,后被各国家所发展,但关于工资优先权的性质各国有所不同。我国新《破产法》132在特定范围内给予工资优先权物权优先权的性质,但更大范围内仍旧保持了原来的债权优先权传统。本文认为应当给予工人工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坚持确立工资优先权的性质。  相似文献   

7.
戴谋富 《政法学刊》2007,24(2):66-70
优先权制度源于古罗马法,是私法上一项古老而陌生的“特权”制度。优先权制度体现了国家维护公共利益,推行社会政策,保护弱势群体生存利益的立法思想,反映了法律对实质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的不懈追求,同时也蕴涵着和谐的基本理念,体现了现代民法对人的终极关怀的价值取向,符合现代民法发展的趋势。在我国构建民法体系的过程中优先权制度应当占有一席之地。建议借鉴法国法模式,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设专章统一进行规定,同时保留特别法对优先权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优先权制度几个争议的问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未来的物权法或者民法典应当规定优先权制度,并对优先权类型化,明确规定诸优先权的顺位以及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李静武 《行政与法》2004,(9):121-122
优先权制度起源很早,许多国家在民法典中对优先权有专章规定。我国民法还没有设立优先权制度,随着我国物权立法趋于完善,优先权必将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拟就优先权的概念界定、优先权的特点及其分类、立法现状及立法建议探讨构建我国物权立法中的优先权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首次规定了税收优先权制度,对于该制度设计,法学理论界有观点认为这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突破。但税收优先权的设置是否有其合理依据,是否真如有的学者所言是我国立法的显著进步,有待从理论上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1.
赵俊劳 《法律科学》2012,(2):95-103
我国《物权法》第117条将动产与不动产一并规定为用益物权的客体,但考察传统大陆法系各国确定用益物权客体的依据、范围及其演变可以看出:以动产为客体的用益物权——用益权、使用权,只是西方固有传统下的特有制度,因其与我国的风俗习惯不相符合,为我国近代的民事立法所不采。在我国已经实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以动产为客体的用益物权不仅缺乏现实的存在基础,而且也没有未来的可能性。因此,应当删除我国《物权法》第117条关于动产作为用益物权客体的规定,以使用益物权的概念更为清晰、明确。  相似文献   

12.
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最近十余年相继颁行的一系列重要民事法律中,存在诸多有资格被称为是中国元素的民事法律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法定解除权产生条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关于物权变动模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化的规定以及关于多元损失分配机制的规定。民法学界需要在运用体系化思考方法梳理这些制度的基础上,建构起对中国的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以及其它民法实践具有解释力的学说体系。  相似文献   

13.
民商事登记改革与法定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行民商事登记制度与民法原则多有不合。未来物权法或民法典应当贯彻权利外观自证优先原则,改造现行的权利证明公示机制,设立以民事赔偿为保障的法定公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中人作用。对国家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实行公证生效登记备案制,合理确定登记错误和公证错误时的赔偿责任,并设立法定公证情况下的国家投保责任。  相似文献   

14.
论物权法中物权和债权的区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法学论坛》2007,22(1):5-10
物权法制定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物权与债权的区分问题.区分物权和债权,不仅是关系到民法典体系问题,而且也关系到物权法体系的建构问题.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具体意义在于,明确物权作为支配权的属性;明确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优先效力;明确物权客体的特定性;明确物权的法定性和公示性;明确物权的长期性.  相似文献   

15.
对船舶物权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仍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登记对抗主义立法例,但在登记对抗主义的具体表述上,摒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律先要求"应当登记",后规定"未登记,不得第三人"的做法,同时将第三人明确限定为善意第三人。这一本来更符合登记对抗主义真义的表述,却引发了海事海商实务部门较普遍的疑虑、困惑和担忧。这既暴露了长期以来学界在理解登记对抗主义上的纷争和分歧,也暴露了司法实践中一般理念和做法与登记对抗主义真义的偏离,同时还说明不仅在船舶物权变动,而且在其他采登记对抗主义的物权方面,均缺乏对登记对抗主义真义完整、准确的解读。采用实证分析方法,通过43个样本案例,描述、总结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船舶登记对抗主义的实际运行及特点,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登记对抗主义的真义探寻,针对司法实践中涉及登记对抗的典型判断,就如何对其予以匡正提出意见和看法。  相似文献   

16.
信托法起源于英美法,而英美法在法律概念、体系构造和思维方式上与大陆法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在大陆法国家移植信托法的过程中,必然要遇到如何协调和解决外来的信托制度与本土法律制度冲突的问题,其中,物权法定原则与信托制度之间的冲突尤值关注。结合信托诸种制度的特性进行具体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新近通过的《物权法》所确立的物权法定原则与信托法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理念冲突。在新《物权法》背景下,如果在理论和实务上因应得宜,则我国的信托制度不仅不会被物权法定原则所窒息,甚至可以此为契机改变信托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边缘地位。  相似文献   

17.
我国《物权法》第101条关于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规定过于简约,存在诸多适用上的争议。作为制度分析的起点,应将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形成权,从而以避免理论上的缺陷。从解释论的立场出发,可通过民法解释学的方法阐明《物权法》第101条前段的"转让"和"份额"的含义。在《物权法》第101条相关规定阙如的情形下,应通过比较法和规范意旨之分析,明确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行使的效力和权利冲突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8.
许英 《河北法学》2003,21(4):98-103
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提出问题,引出目前学界对《合同法》第51条规定所存在的争议观点,并 进而引出物权行为理论问题。然后,通过对中外学者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态度的理解与认识.提出 我国物权法的制定应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方能解决围绕《合同法》第51条之争议。《合同法》对债 权合同的效力进行规定,而由物权法对物权行为的效力进行规定,从而达到物权法与《合同法》的 相互衔接,实现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视野下房屋拆迁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阳 《行政法学研究》2008,(1):61-67,77
在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房屋拆迁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目前我国房屋拆迁局面混乱、社会矛盾冲突激烈,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城市的建设发展,必须对其进行制度上的重建。《物权法》的颁布加大了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力度,开启了房屋拆迁的新模式,是一个良好的契机。但仅靠《物权法》对房屋拆迁进行规制远远不够,应当在其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对房屋拆迁明确分类,制定统一的《房屋拆迁法》,重构合法合理的房屋拆迁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