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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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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论美国《1993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美国《1 993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进行简单的导读。文章讨论了“法案”产生的必然性及其基本内容、特点等,然后以该项“法案”被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theFederalEmergencyManage mentAgency ,FEMA)应用于“联邦应急管理系统”的方法、过程与效果为案例,全面解析其操作性策略,以便为我国的实践部门所借鉴。最后,附录了《1 993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译文,供参考。一、美国《1 993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产生由保罗·沃尔克主持的国家公共服务委员会,于1 989年发表了其对联邦政府公共服务进行了为期两年多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围绕提高政…  相似文献   

2.
一、政府采购 (一)基本情况。《联邦财产与管理服务法》赋予联邦总务署为联邦机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职责,确立了联邦政府集中采购的管理体制。在联邦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具体执行、监督管理、争议处置等方面,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总统管理与预算办公室负责编制联邦政府预算并送国会审议;联邦采购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方针、  相似文献   

3.
<正>美国政治制度设计之初,本着三权分立并制衡的原则将立法权交由国会,行政权交由总统与政府,司法权交由最高法院,又在联邦体制原则下,把国家权力分割于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这  相似文献   

4.
林玲 《人大研究》2006,(2):42-45
现代预算的定义,即作为汇集所有政府收入与支出的单一的立法文件,直到20世纪初才传入美国。近年来,最迟每年二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总统向国会提交由他的预算办公室牵头编制的按功能分类的预算草案。然后,国会的预算委员会开始编制国会预算决议,这个决议阐明了国会的预算政策及其重点,是其后续一系列的国会预算审议程序的主要依据,但它并不是最终的预算法案。在此基础上,国会的拨款委员会建议分配给各个联邦行政机构的预算资金额度。最后,在国会全体议员会议上投票表决上述建议后,联邦政府预算才正式生效。尽管美国政府的预算赤字近年来屡创新…  相似文献   

5.
美国联邦政府项目绩效评估及其效用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代美国联邦政府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建立了从项目评估、部门评估到跨部门评估的比较完善的层级式绩效评估体系,而项目绩效评估在联邦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深入分析了联邦项目绩效评估的历史源起、基本内容和实际效用,以期对当代中国政府绩效评估产生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美国属于联邦制国家。由立法、司法、行政三个相互制衡的部门构成的联邦政府行使部分权力,而其它权力则属于全国50个州。有关工作安全与健康一类公共事务的法律法规既可由国会来制定,也可由各州自行制定(只要不与宪法或联邦法律冲突)。1969年以前,对矿业安全立法的执行权主要属  相似文献   

7.
政府绩效立法分析:以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为例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随着绩效管理在政府部门的应用和重视 ,绩效立法也逐渐被关注。美国率先于 1993年颁布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 ,以立法形式规范了政府绩效的相关活动。GPRA颁布至今已有 11年 ,绩效管理制度逐渐深入到政府日常工作当中 ,提高了政府部门绩效管理意识。但由于其内部复杂的管理、绩效数据收集存在很大困难、对政府部门项目评估的困难、实施过程受政治因素影响甚大、评估主体单一等原因 ,该法案实施出现了诸多问题 ,对这些经验教训的总结能为我国未来政府绩效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美国政府关门知多少由于预算危机引发的美国部分联邦政府部门关闭,1995年11月和1996年1月相继上演,创美国历史上政府被迫停止运作时间最长记录。自1981年以来,白宫和国会之间因各种冲突造成联邦政府部门被迫关闭的事件共有10次。由预算僵局引发的政府...  相似文献   

9.
新加坡的立法程序大致分为法律起草、法律案的审议通过两个阶段,此外,法律实施的准备阶段和法律修订程序也较有特色,这里一并介绍。一、法律起草政府和议员个人均可以向国会提出法案,但实际上政府提出的法案占绝大多数,近年来,由议员个人提出的法案只有两件。因此,这里主要介绍政府法案的起草过程。政府提出的法案一般由总检察署起草。总检察署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其职责之一是起草所有政府法案,即:起草和审查所有向国会提出的法案;起草和审查所有附属立法;就实施  相似文献   

10.
巴西国会运转的特点巴西宪法对国会的职权作了具体规定,国会拥有以下权力:1.经总统的批准,国会有权处理所有联邦权限内的事宜,特别是有关征税和税收收入的分配。2.制定年度和长期的预算;制定信贷规模;发放公债;发放必要的有价证券。3.确定和平时期武装人员的定员。4.审议全国和地区的发展计划和规划。5.除紧急或攸关公共利益情况下,设置公共职务和确定相应的薪俸。6.确定国家领土、领空和领海的界线及归属联邦的财富。7.决  相似文献   

11.
三、总务署的联邦采购与供应服务总务署通过所属的联邦供应服务中心为联邦政府提供采购与供应服务。联邦供应服务中心为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的服务主要分为四部分 :供应和采购 ,车辆购买和租赁服务 ,旅行和运输 ,动产管理。它充分发挥了联邦政府的巨大购买潜力 ,为各联邦机构提供优质产品和高效服务 ,减少联邦政府在动产购买和管理上的投入。1 999年雇员 342 5人。(一 )政府采购和供应服务联邦供应服务中心提供联邦政府机构工作运转所需的各种用品 ,从家具、办公室设备到电脑、实验室设备 ,应有尽有。近年服务和技术供应合同大幅度增加。1 .…  相似文献   

12.
德国应急管理纵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上,德国把应对突发事件分为两个层次:联邦政府主要负责战争状态下的民事保护, 16个州政府负责和平时期的灾难救助工作。2001 年“911事件”和2002年“易北河洪灾”发生后,德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合作对全国的民防 (Civil Defence)和灾难防护(Disaster Protection) 进行了深入的评估,发现联邦和各州在协调方面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灾难救助工作,2002 年12月,联邦政府各州内政部长和参议员常设会议通过了《民事保护新战略》(A New Strategy for Protecting the Population)(相当于我国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进行更有效的协调,负责处理突发的全国性的重大灾害和紧急情况。在此基础上,2004年5月,联邦政府设立联邦民事保护与灾难救助局(简称 BBK),作为中央一级负责民事保护、优先统筹所有相关任务及信息的机构,协调联邦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各州政府之间的合作。同时,德国联邦政府还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管理体系。该体系具  相似文献   

13.
<正>(1)联邦议会(澳大利亚国会)的立法权只有联邦议会才有权制定、更改与废除联邦法律。澳大利亚宪法规定联邦只能针对某些事务上立法,包括:跨国与跨州贸易,外交,国防,移民,税务,银行,保险,婚姻与离婚,货币与度量衡,邮政与通信,以及退役与退休金。澳大利亚各州在很多方面保有立法权,如地方政府事务、道路、医院以及学校等。  相似文献   

14.
德国致力于发展“服务公民型”电子政府,旨在创造政府服务于公民的全新未来政府服务文化。从1998年联邦内政部修订《联合议事规程》,到1999年底联邦政府制定“现代化政府和现代化行政管理”计划,标志着德国政府的公共管理现代化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德政府推出的电子政  相似文献   

15.
在瑞士,最为普遍采用的直接民主形式是公民倡议和公民复决。公民倡议权是公民主动创制、修改或取消某些法案权利。在瑞士,无论是政党、团体或公民,如要求修宪、在联邦宪法中增加新的条款、提出新的宪法文本,或就某事制定法律,可发起全国性的公民倡议。从倡议发起之日开始,18个月内若征得10万人签名,则可向联邦办公厅递交公民倡议,联邦政府有义务受理提案,并在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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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全球电子政府的创新者与领跑者,其政府网站建设已相当完善和成熟。1996年,美国政府发动“重塑政府计划”,提出联邦机构最迟在2003年全部实现上网,使美国公民能够充分获得联邦政府掌握的各种信息。2000年9月,美国政府开通“第一政府”网站(www.Firstgov.gov)。这个超大型电子政府网站,旨在加速政府对公民需要的反馈,减少中间工作环节,让美国公众能更快捷,更方便地了解政府,并能在同一政府网站完成竞标合同和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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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智慧城市及郊区项目"是澳大利亚新近开展的一项智慧城市补贴计划,旨在鼓励采用创新技术解决城市发展问题。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澳元(约合4000万美元),为期3年,由工业、创新、科研与高等教育部代表总理内阁部负责执行,其法律依据为《联邦津贴规则和指导方针》。此前,联邦政府曾承诺协助地方政府和社区应用智慧技术及利用公共数据,而该项目正是联邦政府为兑现其承诺采取的举措。  相似文献   

18.
去年8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工作人员考察组对美国国会有关部门进行了为期10天的工作访问,分别与美国国会参议院拨款委员会、规则和行政委员会,众议院预算委员会、规则委员会、道德委员会,以及国会研究部、会计总局、预算局、两院经济联合委员会等机构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会谈,对美国国会的组织机构、立法程序、监督机制等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一、美国国会的立法程序美国是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国家,国会是联邦的最高立法机构,所有立法均由国会议员提出,经两院分别表决通过后送总统签发。为了保证法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国会制定法律实行一套严格的程序,具体包括:  相似文献   

19.
在美国,"立法"并不仅仅指制定成文法。国家的财政预算、赋税、经济、贸易、宣战、外交、文化等各项重要内外政策的决策,均需由国会通过法案来进行,都属于立法的范畴。立法实际表现为一种直接的管理行为,行政部门只是执行国会通过的法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国会制定的各项法律,从法案的提出到法律的出台,在参、众两院要分别经过"三读"方能通过,两院通过后再由总统签署成为生效的法律。一、议案的提出。美国的宪法规定,所有的法案由国会自行提出。因此,在形式上只有参、众两院的议员才有权提出法律案。即使是预算法案,也是由与总统同党派的议员根据总统所提预算草案向议会提出的。  相似文献   

20.
美国国会根据1787年9月17日大陆会议所制定的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而建立,即"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一届国会于1789年5月4日在纽约城的联邦大楼内组成,成员为20名参议员和59名众议员。现行参议院由100名参议员组成,每州各2名,任期6年。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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