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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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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虚拟财产的立法保护已经是学界研究的共识性问题,但虚拟财产应按照什么法律体系保护一直以来都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和难点。虚拟财产具有传统财产的一般属性,但又不同于我们现行《物权法》中规定的财产;所以客观上要求在立法中既要考虑到虚拟财产的非有形体的"物"以及网络科技的影响性,又要兼顾到物权法基础理论的融通性,通过物权立法的完整体系,使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拥有一个完整的机制。本文在分析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保护难题的基础上,构建了囊括虚拟财产权保护的这样一个财产法律体系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无形财产权是区别于债权和物权之外的财产权利体系的独立组成部分,在具体的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上不应通过扩张物权法或知识产权法来吸收无形财产权,应当延续一贯以来的立法习惯,对无形财产权进行特别立法。  相似文献   

3.
物权立法若干问题新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王利明 《法学》2004,(7):78-89
我国物权法应当采纳物权而不是财产权的概念。物权法中不需要设立财产权总则 ;应当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并根据物权的对世性建构物权的体系 ;所有权有必要类型化 ;担保物权也需要在物权法中规定。  相似文献   

4.
姚辉  刘生亮  燕林 《法学家》2005,(1):54-59
一、物权法 在物权法的定位及立法模式上,有所谓"物权法"与"财产法"之争及"有体财产法"与"财产基本法"之争.有学者则针对理论界提出的这种"以财产权概念替代物权概念、以财产法的制订替代物权法的制订"的观点进行了检讨,指出我国物权法应当采纳物权而不是财产权的概念,相应地应当制订物权法而非财产法,物权法中也无需设立财产权总则.①有学者虽不主张制订财产法,但提出了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来整合财产权利体系的构想.②学者还对公有制与中国物权立法的关系进行了检讨,指出现代社会财产归属与财产利用普遍分离,公有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天然分离,现代社会和公有制对建立财产利用权利制度有着同样的需求和任务,两者并无内在冲突.中国物权立法在追求物权法现代化的同时,可以而且应该充分反映公有制的要求,切实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问题.③学者还指出,在倡导法律全球化的同时不能完全漠视本土化的问题,应将全球化与固有法协调好.在物权法的制订中也应尊重我们固有的民族习惯.  相似文献   

5.
深刻理解和深入贯彻物权法的关键,是充分认识物权法中"物"、"权"和"法"三个基本概念的内涵,并把握好物与物、物与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权以物为客体区别于知识产权、人身权与债权,并筑构了民法的完整体系;以明确物的归属,规范了财产权利的界定,实现定分止争,以明确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规范权利的延伸,实现物的增值;物权法以明确财产权来保障人权、推进发展、促进和谐,因而是人权之法、发展之法、和谐之法。  相似文献   

6.
关于我国物权立法的三点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本文提出我国物权法立法应当借鉴国外法,但不是简单移植他国的制度,而主要应是顺应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中国物权法反映中国特色,应体现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体现现有的法律概念和制度,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制度的特点;中国物权法体系应以区分权利类别的模式来构建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体系构造之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民法体系构造方法的检讨入手,指出了目前理论界在方法论上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基础,文章分析了物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并以对物权为上位概念构建了物权、准物权和无形财产权三位一体的逻辑体系。最后,作者借功能性构造方法,就用益物权的类型体系作了示例性的建构。  相似文献   

8.
在现代社会的理念中,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是人权最基本的内容之一。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我国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基本形成了体系。本文就我国私有财产权的宪法、民法、行政法以及刑法的保护做简要的阐述。  相似文献   

9.
李培志 《河北法学》2003,21(6):6-11
财产权是个人权利的基础,私有财产权已成为现代人权的重要内容。只有转变对私有财产的传统认识,尽快完善宪法,出台物权法,切实加强对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论财产权体系——兼论民法典中的“财产权总则”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吴汉东 《中国法学》2005,13(2):73-83
财产权、人身权的两分法以及物权、债权的二元结构,是传统财产权制度体系构建的基本范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权类型不断涌现,旧的财产权制度渐次嬗变。以财产概念的创新与整合作为财产权制度一体化的基础,现代财产权体系应包括: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产权;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我国未来民法典宜专编规定财产权总则,以整合财产权体系,并对各类财产权制度做出一般规定。  相似文献   

11.
财产权制度的存在基础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坤  赵万一 《现代法学》2004,26(5):133-141
民族性、目的性和当代性是民法制度设计的根基,财产权观念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法律确认,同时也是一种伦理升华和哲学判断。财产权制度的产生与流变既是人类理性思维的结果,而且也有其赖以存在的充分的哲学依据,财产权制度的设计和改革必须以效益观念为指导。作者认为伦理基础是财产权制度民族性的体现,哲学基础决定了财产权制度设计的目的,而经济基础则是财产权制度时代性的必然要求。通过对财产权制度存在基础的综合分析,力图在前人已取得的丰硕成果上,重新观察财产和财产权这样一个开放的权利体系,对其做出正本清源的概括和梳理,以期对我国民法典和物权法的制定提供一种带有基础性的研究基点和研究思路。  相似文献   

12.
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征收、征用是公益征收、公共征用。该公益征收、征用是具体行政行为,应由行政程序法来规范,不宜由物权法来调整。欲在私人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求得平衡,规范公益征收、征用行为,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立法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宪法确认一个国家政治权力的归属并加以保护,民法或物权法确认这个国家财产权的归属并加以保护,两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宪法对政治权力归属的认定,必然要求它对财产权的归属也加以认定,并对所有者拥有的财产权予以确认和保护。这是任何一部宪法所必须具有的内容。民法或物权法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编的理由和基本构想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本文从传统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一般规定的缺失这一现象,探讨了传统民法总则的结构性缺陷,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出了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来整合财产权利体系的构想。文章认为,以权利为线索构建的民法典中,民法总则并没有有效地起到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作用,对财产权利体系也缺乏科学的立法整合。在现代无形财产日益壮大,且无形财产立法呈分散化的态势下,传统民法总则失去了原有概念法学上的价值和地位,仅在立法形式和工具意义上有其保留价值,而财产权总则这种中介性立法层次则可真正有效地整合财产关系、厘清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在法典的统领性和立法专门化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高飞 《法学》2006,(10):128-138
物权法平等保护财产权的初始含义强调的是各类主体享有的物权遭受侵害之后都应当给予平等的救济,广义的平等保护实质上是民法的平等原则。私人和国家、集体之所有权的客体范围的不同,与物权法平等保护财产权不冲突。社会主义对国家所有权实行特殊保护的宪法依据是关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规范,而不是有关公有制这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范,因此,社会主义概念的经济内涵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之间不存在抵牾。在《物权法(草案)》中,财产权从区别保护向平等保护转变的宪法依据是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刑法与物权法一样对财产权实行平等保护,二者均不违宪。  相似文献   

16.
金可可 《河北法学》2005,23(5):133-135
邓恩伯格将私法权利主要分为财产权与关于人的权利;其中财产权包括了债权与物权,而继承权虽然并非财产权,但也是财产移转的方式,因此也在此论述;关于人的权利则包括人格权与亲属权。与此相应,其私法体系由总则、物权法、债法、人法———亲属法、继承法五部分组成。他还将债权与物权的区分主要建立在客体的不同之上。可以看出,邓恩伯格比较忠实地继承了萨维尼所构造的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颁布,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预示着对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又向前迈进一步,公民又多了一个保护自己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利器。本文结合《物权法》通过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解析,加之对其各方面的比较研究,使人们更好地了解私有财产权现状,认识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路径和私有财产权的宪政价值。  相似文献   

18.
美国法上的物权法定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鹏 《法学》2003,(10)
从美国司法实践中的一系列案例看 ,美国法是奉行“物权法定”的 ,一般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的财产权种类。也有学者对于美国法中实行物权法定原则的合理性给予了种种解释 ,但都难以自圆其说。美国法中之所以存在“物权法定”原则 ,更多的是由于美国财产法中众多的财产权种类 ,以及特殊的财产权结构而造成的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定三题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物权法定”字字千钧,定其种类,定其内容,定其效力,定其公示,定其体系。它是我国物权法构建过程中的准则,也恰恰是我国物权立法的疏漏之处和弥补的难点。现行物权制度的不足和未来物权设计的成功与否,从某种程度讲,均系于物权能否最终法定。一、物权法定的界定现行物权制度之不足而需要重新构建,其主要原因之一即是物权法定观念的忽视和淡化。物权法定观念的淡化并非仅指有关物权的法律欠缺,而重在法律本身所“定”的内涵不科学或不完善。物权法定作为物权立法的的基本结构原则之一,其本身内涵就应有完整的体系性。物权法定究竟…  相似文献   

20.
在财产权体系内,既有支配性和排他性兼具的物权、知识产权,也有支配性和排他性都不具备的财产权(如普通的合同债权),还有无支配性但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如经预告登记的债权)。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其构造技术也不相同。如果以"排他性与非排他性及与之相适应的权利构造技术"为区分要素,可将财产权分为排他性的财产权和非排他性的财产权。这种新的财产权二元体系的建构可以在保持与传统民法上物权、债权二元权利体系的传承性的同时,涵盖知识产权及其它财产权类型,并且有助于我们清晰地认识各种财产权的性质、效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权利构造特点和要求,从而有助于我们对各种财产权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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