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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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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与被指控人会见并交流案件及法律信息、沟通辩护意见,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进行辩护的一种诉讼权利。律师的会见权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有着不同的内容,而侦查阶段作为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阶段,对于追究犯罪、保障无辜、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而本文主要探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问题。一、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存在  相似文献   

2.
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由此将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时间提前到了有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阶段。本文,仅就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立法完善谈谈意见和看法。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应当明确的两个问题(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其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  相似文献   

3.
赵永林 《中国司法》2002,(11):46-47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6机关1998年1月19日联合作出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这里,试就律师会见权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一、律师会见权的特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刑事诉讼的实践,可以认为律师会见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实现其他诉讼权利的前置条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  相似文献   

4.
新刑诉法对我国刑事诉讼辩护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明确了律师侦查阶段辩护人的地位,对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作了较为全面和细致的规定,律师会见引发了热烈讨论。本文认为应该进一步对刑诉法第37条第3款中"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作出更为详细具体的司法解释,同时通过合理限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来平衡侦查权和会见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会见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强化律师辩护的功能、监督侦查权力、实现刑事诉讼程序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完善,致使律师会见权难以得到充分的实现。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立法上的缺陷和实践中存在的弊端,提出保障律师会见权的立法建议。一、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意义保障律师会见权,有利于强化律师的辩护权,更好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目的,在于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律师的帮助和…  相似文献   

6.
据有关部门对在押人员最希望获得律师帮助的诉讼阶段的统计,有76.2%的被调查人员选择了侦查阶段。但实践中,律师作用的发挥却不尽人意,笔者拟循着从实然到应然的研究思路,探求这一问题的症结及出路。现实的反思:立法的欠缺与司法的尴尬(一)立法层面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界定为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权。该法第96条的规定,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并赋予律师了解罪名权、会见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权、代理申诉、控告权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无疑是我国立法的重大进步,但在司法实践中…  相似文献   

7.
概言之,《律师法》的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公开性和对抗性,对于完善律师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律师法》中关于会见权的规定,表面上看,是突破了《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对律师会见权的种种限制,  相似文献   

8.
正确理解和保证律师阅卷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以介入刑事诉讼,然而由于不同诉讼阶段的特点和所要完成的具体任务不同,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程度也不尽相同。正是基于这~点,刑诉法对律师介入刑事诉讼不同阶段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  相似文献   

9.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工作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律师参加刑事诉讼、介入侦查阶段,是现实需要,也有充分的理论根 据,但实际状况不尽如人意。如介入会见难;以“有碍侦查”、“国家秘密”而阻滞律师 介入;存在辩护风险,等等。因此必须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单独会见权、讯 问在场权,以及辩护豁免权等问题进行研究,确保律师辩护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一、律师会见权的变化和特点《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所谓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依法所享有的会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扩大了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科学化、民主化的又一突破。这项制度的确立,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同时它与国外一些国家律师介入侦查的做法也有很大不同,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该规定将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限定为律师,而不能是其他公…  相似文献   

1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较大限度地完善了辩护制度,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律师介人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在侦查阶段,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律师接受委托提出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辩护律师可以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负责羁押的看守所应当依法提供方便立即安排会见。可是有些看守所以需经办案单位批准为由,拒不安排会见,使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时无法完整地行使辩护权,妨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看守所…  相似文献   

13.
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尴尬:许多律师包括一些知名律师不愿承办刑事案件。显然,这与一个崇尚法治的社会是背道而驰的。参与刑事诉讼的实践令律师们感到自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尤其是实际计用,远不如预期的理想。即便在新刑诉法施行一年半的时间里,虽然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了(始于侦查阶段),但以下“三难”却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会见难——尽管刑诉法和今年1月19日六部门《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已就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解除了诸多约束,但实…  相似文献   

14.
律师辩护从审判阶段延伸到侦查阶段是历史的发展趋势。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身份应定位为辩护人,辩护内容包括实体性辩护和程序性辩护两个方面。其诉讼权利的配置应当考量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冲突和平衡。我国当前不仅应明确修订后《律师法》的效力,而且还要对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申请调查取证权、讯问时在场权等规定作出相应的调整或改革。  相似文献   

15.
经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健全和完善了律师刑事辩护与代理制度,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大大提前,规定了侦查阶段律师就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这一修改意义十分重大,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与国际接轨,向着现代文明大大前进了一步,为我国司法制度发展树立了一座丰碑。但是律师从侦查阶段参与诉讼尚无经验,又为我们提出许多理论问题。法律问题和实务操作上的问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的初始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诸…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律师为你而困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会见难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这是国际通行司法惯例,也是新刑诉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亦作为“律师提前介入”的重要标志。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在我国签字承认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中已有规定:“应有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以接受律师来访和与律师联系协商。”但是,我们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大多并未真正取得“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刑诉法第96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会…  相似文献   

17.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这不仅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与完善的一个显著标志,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初步结束了法学界长达数十年的争论,从而为律师全面介入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奠定了立法和理论基础。一、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的立大理论和现实意义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作为一种诉讼理论,广泛体现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之中。法国《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任何人在其未被…  相似文献   

18.
陈学权 《现代法学》2011,33(5):56-65
平衡侦查权与会见权的冲突、生命权与自由权优先于会见权、会见的秘密性与谈话内容的难以证明性是侦查期间合理限制律师会见权的理论根据。侦查期间合理限制律师会见权的界限是:只有在会见可能妨碍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或者可能给他人生命与自由带来紧急危险时,才能适当推迟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以合理限制为标准,我国新《律师法》不受限制的会见权之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严格限制会见权的规定均值得检讨,我国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制度亟待重塑。  相似文献   

19.
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完善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的范围和内容、畅通了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渠道、增强了辩护方的权利和实力,使得控辩双方的力量趋于均衡,但也弱化了侦查机关的权力,特别是加大了检察机  相似文献   

20.
一、辩护权行使中的问题(一)关于律师会见权1、“安排会见”导致律师会见难。《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除涉及国家秘密案件外,不需批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委制订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仅“不需批准”与“安排会见”存在矛盾,“安排会见”在实际工作中又成为律师会见的条件。既然是安排会见,那么安排就是律师会见的前提。如果侦查机关不予“安排”或不及时“安排”,就会影响律师会见,虽然侦查机关很少明确表示不安排,但以“办案人不在”,“领导出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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